浅谈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运用PPP融资模式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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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运用PPP融资模式的思考

许兴恩

梁河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队

摘要:通过经济学思路来论述PPP融资模式的优势,结合梁河县水利工程发展形势运用PPP融资的情况,将其归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种。对于经营性水利工程一般适用特许经营类PPP模式;准经营性水利工程则利用经政府授权特许经营权;非经营性水利一般通过外包、政府认购等PPP模式。再进一步对梁河县水利工程运用PPP融资模式进行归纳总结。

关键词:水利工程:PPP:融资模式

前言

水利工程通常有规模大、投资小好多、建设历时长、盈利少等特点,比一般的工程更具复杂性,因水利工程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影响人们着人们的生活,所以国家对此相当重视,大多需要政府投资,也使得政府肩负着较大的经济压力,此时民间社会资本却有很大的利用空间。社会资本方新型技术与管理措施,能够推动公共项目的运行效率,减少成本支出,对提供公共项目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PPP则是提倡私营企业与政府结合,共同管理公共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然而我国PPP融资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工程和金融方面还略显生涩,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应用还在摸索阶段,接下来我们就主要探究梁河县水利工程如何运用PPP模式。

1.PPP融资模式概述

梁河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但时空分部不均,为解决城乡饮水和农田灌溉问题,修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但是这些工程“建·管·养”不匹配,导致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以后的水利工程不但要考虑资金的需求,还需要思考如何做好“建·管·养”的问题,为此PPP融资模式建设成为了一种选择

1.1PPP的内涵

PPP指的是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方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使得合作各方能优化配置资源、交流共享,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佳的效益,从而推动经济社会效益的提升。如此一来,能够节约资源,然而这种合作形式并非削弱政府职能、分担政府职责,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政府的监督职能,发挥协作效果。

1.2PPP的特点

(1)融资

融资是PPP最主要的特征,然而PPP融资与以往的融资模式有所不同,以往的融资,就是社会资本方以投入资金的方式来进行融资,而PPP模式则是社会资本方要不仅是资金,更多的是要投入到工程项目的每个流程中,涉及到方案规划、设计、招投标及建设、运营环节等。

(2)风险分配

风险分配也是PPP融资模式的另一优势,它避免了以往的政府肩负投资重任“挑大梁”的模式,而是将建设、经营风险分散,该风险分配方式能够弱化工程总风险,提高融资效率。

(3)利润可控制

对于利润分配,往往是风险高、利润丰厚,然而因水利工程的公共属性,对利润的追求不是那么严格,所以PPP的利润可控性对梁河县水利工程项目就较为适用。

1.3PPP的分类

结合我国各种项目的特征,以下将PPP融资模式划分成3种。

(1)外包类

外包类PPP模式通常是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方负责个别项目,由政府资金支持来获取收益。这种方式合作历时短,私营企业承担风险小,与传统融资模式相似。

(2)特许经营类

社会资本方在此模式中与政府合作,对项目进行投资,与政府共同承担风险与效益。结合工程的运营状况与收益,政府会向社会资本方征收部分特许经营费或提供补偿,这就要求公共机构平衡好工程公益性与收益性的比重。对于梁河县水利工程的融资模式,这种方式较为适用。

(3)私有化类

这种PPP融资模式,要求社会资本方全权负责项目,政府发挥监督职能,以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方式来收回成本,提高效益。因私有化PPP方式的所有权是社会资本方,因此对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投资回报方面需要社会资本方自行评估,风险与效益都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所以,社会资本方风险较大。

2水利工程的PPP适用性分析

通常而言,PPP融资对经营性和准经营性项目有显著效果。公益性工程因资金投入多,经营效益不显著,回报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存在,使得PPP模式的适用性定位不准,结合不同的水利工程情况,来针对性的探讨PPP模式的适用性。

2.1经营性水利项目

国外在经营性项目方面,一般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要求社会资本方在合同期内参与建设、运营,并实现收益,待到合同期满,就要移交所有权和使用权给公共机构。对于梁河县水利工程,协调好收益与公益间的关系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对水利工程的预期效益进行科学估测,既要满足资本方的利益,又要资本方收益加以控制,要把握好工程的公益性。所以,为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就要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定价方案,并对水利工程的效益要实施掌握并分析,制定出科学的资本方退出时间和机制。

2.2准经营性水利项目

准经营性水利工程,通常有投入成本高,建设历时长,运营费用高且投资收益缓慢等特征,对这类获取的效益与资金投入不成正比的工程,一般采用授权特许经营的方式,增加后续的贷款担保、财政补贴等途径,从而提高水利工程的收益率,提倡更多的私营企业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中来。

这种工程,我们要明确的是经营性亏损与政策性亏损的不同。经营性亏损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政策性亏损则是由于项目公益性而导致的减收。对于政策性亏损,通过政府的补贴机制,是能够对亏损有所弥补的;而经营性亏损大多是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能力欠缺而导致的。政府要加强对水利项目运营的监管和引导,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方的运营管理水平,减少经营性亏损的情况出现。

2.3非经营性水利工程

对非经营性水利项目而言,社会资本方大多由于投资门槛高、盈利少而参与的较少,我们可利用以下3种方式合理的运营PPP方式。

(1)组合开发

按照区划、流域进行规划安排,将非经营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组合建设,集中规划设计,从而汇聚更多社会资本。

(2)拆分外包

将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个建设运营阶段,从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至终止移交等各流程展开清晰的划分。择出其中有经济效益的部分,来招纳社会资本,其他部分还是政府负责。

(3)政府认购

政府从以往的投资建设变为出资认购能够直接投入运营的项目,能够减轻财政压力并为社会资本腾出投资机会,并为社会资本方退出PPP项目开辟了更多途径。

3建议

(1)避免PPP沦为追求政绩的手段

利用PPP模式就是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和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在选择运用PPP模式时,要兼顾效率与收益,对不涉及到“经济性”与“无效性”的建设方案要及时淘汰,防止PPP成为追求政绩的手段。

(2)完善法律法规

要把握好责任、权利、风险及奖惩原则,对各方加强监督和约束。如经营性水利工程在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之后,社会资本方要将所有权和使用权移交给公共管理机构,社会资本方或许会出现因收益期将至而出现掠夺性经营的情况,使得工程的未来收益收到损失。那么健全的法规政策就能约束和监管各方的行为,在维持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确保梁河县水利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3)丰富补偿机制

运用PPP模式时,为了稳定社会资本方,就要确保其在准经营性水利工程中有更好的收益,那么政府就要有相应的补贴政策,然而若仅仅是资金补贴,就极易回归到以往的建设模式上。所以,要建立丰富补偿机制,才能实现PPP融资模式的先进性,如税收优惠,或是社会资本方有特殊的金融优惠等。如此一来既能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还能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

参考文献:

[1]马小锋.PPP模式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分配模型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吴海燕,黄德春.基于效应理论的水利工程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1).

[3]李以所.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经济性研究-基于德国经验的分析[J].兰州学刊,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