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的“意愿”概念及其意义的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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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的“意愿”概念及其意义的探析

叶晴

中山大学院系:哲学系(珠海)519000

摘要:本文将以分析叔本华唯意愿主义哲学中的“意愿”概念为中心,首先通过说明“意愿”概念与“表象”概念的不同,指出“意愿”概念对传统西方哲学的突破;其次通过与青年马克思的“感性”概念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的概念进行比较,在比较中进一步对“意愿”的自明性、直接可理解性和身心不分性的特点进行阐释。对“意愿”的含义和特征的理解,能够让我们看到叔本华唯意愿主义哲学对当代西方哲学特点的体现。除此之外,叔本华唯意愿主义哲学带来的意义也对现代性以来的理性进行了深刻的省视,让我们看到当代西方哲学所具备的独特的哲学意义。

关键词:意愿、直接性、自明性

一、“意愿”概念的产生及其意义

叔本华的哲学被称为唯意愿主义,它把那种个人的、世界的原本就有的“意愿”作为世界和存在的本性。“意愿”作为其哲学的独特的核心概念,是由传统西方哲学引导出来的,在叔本华正式提出他的“意愿”概念之前,他首先关注到的是作为表象的世界。表象的世界有着本质的、不可分的两个半面,一面是客体,其形式为空间和时间,另一面是主体,所有的客体都服从主体先天意识的充足理由律,由此表象世界是在时空中,服从充足理由律的必然体现。但是叔本华发现,只是这个“表象”没有办法追寻到世界和主体的真正的意义,它被经验世界和充足理由律决定,它通过这种理由律的普遍形式和必然性的陈述可以解释现象和现象的排列,但是它没有提供一种现象的内在本质的知识;这就好像一块有纹路的大理石,充足理由律或许可以解释这些纹路的排列方式,但它没有办法从内部找出让它这么排列的那种本质力量。[叔本华,《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哈尔滨出版社,2016年,p49

]因此必定有一种必须不受到充足理由理由律支配的东西,它是直接可以领会的、作为内在的力量的,这就是“意愿”。

这个“意愿”是没有根据的,就好像我突然被一幅画所吸引,这既不是来自我的生理欲望,也不是来自理性的指引,而是主体可以直接感受到的、由某种自明的纯粹的内在力量带来的行动。因此,叔本华认为正是“意愿”赋予了世界和主体作为存在的意义,让人体会到作为真实存在的本质力量。

二、“意愿”的特征及其对当代西方哲学特征的体现

“意愿”表现为主体一种自明而无根据的、可直接感受到的活动。在这个层面上,“意愿”的概念与青年马克思“感性”的概念有相似性。马克思这样描述“感性”:“人对人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人对妇女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成为自然,或者自然在何种时候成为人具有的人的本质。”[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4页

]真正的男女爱情是自然而然的,就如周易经所说的“阴阳交感”一样,这种“感性”的形式,使人与人的关系等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的真正本质的自明的体现,马克思认为非异化劳动是感性的,因为在这种劳动中,人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的真正显现。“意愿”与感性相似:他们都是人作为主体直接自明地、自然而然地体会到的,都表现为一种身体行为和人本质的契合。

所以“意愿”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表现为一种身心不分的状态。主体意愿的活动必然表象为其身体的运动,于是身体的活动在这时候就不是服从于根据律的对象而成为对象的源头。这一点与中国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的意蕴是相似的。“知之真切笃实处为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为知。”知与行是互通的,两者是一时并在的本然关系;正如不是身体活动如何引起意愿的改变,也不是意愿的状态如何引起身体的改变,他们是一种直接可理解的主客合一。“意愿”作为身心不分处,类似于王阳明的“心本体”,以吾心涵摄万理,在个别中就包含了普遍的本质。“意愿”是能够直接自明的,其直觉发动处,便能够体悟到世界和主体的意义,于是现象和本质就不再是对立的,颇有东方哲学那种“心即理也”“梵我合一”的境界。

三、“唯意愿主义”哲学的意义

唯意愿主义对当代西方哲学特点的体现,还表现在其哲学的意义上。随着启蒙运动以来理性的“祛魅”,功利主义发展,工具理性高扬,价值理性却丧失了;社会契约理论的发展,使人与人之间原本由信仰和自然那种感性连接的关系变成了机械的契约关系;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人变得程序化和物质化,人作为人本身存在的意义因此丧失了,人陷入一种抽象性之中,剥除了物资和社会结构,人作为人本身的东西却被忘却了。

整个当代西方哲学围绕着这个问题进行思考,它们清算传统哲学,并力图寻找到构成人和世界真正意义的东西,这个东西不能依赖于理性的思考,只能是一种人自明感受的,不然它就不足以作为人真正的意义存在。叔本华的唯意愿主义哲学正是这样一种哲学,他用“意愿”来对现代性的世界进行深刻的拷问。这个“意愿”是不受到充足理由律支配的,它让我们剥离开外在的功利和工具理性这种对象性的东西对人的异化,重新感受一种能够让我们获得作为人本身存在的意义。叔本华说我们可以借助艺术尤其是非对象性音乐来暂时满足意愿。因为在艺术的体验中,人能够感受到一种不受根据律支配的自发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叔本华将存在论与人生价值论直接打通,使“意愿”与艺术本性直接相关,“事情本身”成为了生成性生命意识。叔本华以这种直接具备人生含义和艺术品性的哲学突破了现代以来的物质化和功利化的追求。

但是艺术的满足只能是暂时的,“意愿”总是在“要着”,而它的自明性恰恰又带来了无对象的虚性,在现实中,它使自身难以得到永远的满足,所以人处于痛苦中。为了解决这种无尽的痛苦,叔本华指出,根本地摆脱痛苦就是摆脱“意愿”,当你认识到整个世界包括你自己,都只是幻象、是“空”的,你自然就不会痛苦了。这与佛家所说的“缘起性空”和“破除我法二执,达到涅槃解脱”的境界是相似的。于是,叔本华这种以“解脱”作为人生终极目标的人生价值取向,对西方现代化以来浸润在功利主义和外在追求的价值取向进行了彻底的清算。

参考文献:

[1]张祥龙,《当代西方哲学笔记》[M],第一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p24-47.

[2]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刘大悲译,第一版,哈尔滨,哈尔滨出版社,主要参见p45-109,p178-275.

[3]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一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p182-196.

[4]冯达文、郭齐勇《中国哲学史新编》[M],第一版,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p13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