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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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分析

杨倩骅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各行各业、政府部门、法人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等等都需要创新。创新是民族发展、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源泉。当下的中国银行业更需要探究创新、付诸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在“洋狼入侵、内忧外患”的形势下,寻求自身的发展空间,只有创新才能在“硝烟弥漫、生死存亡”的战场上赢得优势。事实上,创新是一个市场的活力所在。纵观全球金融业,其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创新史。从国际金融格局看,目前创新已成了国际金融活动的主流,科技的进步正促使各国政府及监管当局鼓励本国金融市场创新。

关键词: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银监会

一.中国银行业面临的完全开放的竞争环境,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结束加入WTO的过渡期,全面融入国际体系。外资银行在等待多年之后,可以全方位地将其历经数十年甚至上百年锤炼的经营理念、服务产品呈现在中国消费者面前,与中资银行展开全面竞争。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只有奋起直追,不断改革和创新,才能在新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和壮大。

二.城乡居民金融意识和金融需求不断增强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意识、风险意识也随之增强。他们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储蓄业务和简单的投资形式,而是要求银行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供其选择,创造出多元化的投资产品和投资方式满足其投资、避险和保值增值的需求。为适应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银行业必须适时进行改革和创新。

三.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无法适应发展的新要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都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目前,国内银行功能都过于单一,一味注重传统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发展滞后。虽然在业务品种范围较之改革前有了明显的扩大,但还是缺乏创新。很多机构传统的业务仍停留在相当级、粗放的状态下。当前,各商业银行要在保证风险的情况下搞创新是必然趋势,否则终将被社会所淘汰。

四.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性

金融稳定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大局。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已成为各国普遍遵循的监管标准。银行业是金融业的主体,银行业的安全稳健关系金融稳定大局。我国银行业总体上是健康平稳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银行业运行中积累了一些问题,还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从宏观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些成本,对银行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法制水平与社会信用状况等外部环境还不完善;开放条件下的国际经济与金融不稳定因素对我国金融稳定的冲击越来越大。从微观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识别、定价与规避能力较弱、资产质量差等问题。这些问题蕴涵的金融风险是影响我国金融稳定的不利因素。

当然,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关键是要防范银行系统性风险和银行危机的发生,并不意味着要维持每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如果一家银行已经资不抵债、失去生存能力也不退出市场,那么存款人就都不会去关心银行安全,银行就不会稳健经营,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就没有发挥作用,就会破坏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有严重的道德风险,最终威胁整个银行体系乃至金融体系的安全。

五.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是对立统一的

防范和控制银行风险是各国银行业监管的共同准则。银监会通过加强银行业监管,增进市场信心,保护广大存款人利益,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安全,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和金融危机。银行业监管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为防范风险,监管者有可能会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入政策,对金融创新难免产生限制和不利影响。要处理好加强银行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与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在风险与创新之间寻求平衡,银行监管与金融创新都是金融体系安全高效运作的重要条件,要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同时,支持金融创新,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活力,提升银行业的竞争力。加强银行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与金融创新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六.我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分析

金融创新的目的是达到金融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高度统一,从而提高金融效率,提高综合竞争力。因此,在当前我国金融对外开放速度加快,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势必引发金融领域竞争加剧的态势下,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关健就在于创新金融产品。

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并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其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仍还不够,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金融创新品种少、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低,金融创新动机存在偏差,缺乏市场调查,产品营销滞后等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快自主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高科技为手段、以综合效益为目的,创新适合国情、民情、个性化强的金融产品,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力。

首先,创新金融产品要立足市场,提高经营效益。市场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起点和终点,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金融产品创新要“面向市场、了解市场、融入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占有市场”。通过不同市场特点、客户特点的划分,提供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确保以最低的成本达到最大的收益,并形成市场金融产品的规模效益。

其次,创新金融产品要注重多方协调结合。一是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要协调发展,金融产品创新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过程,它需要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协调配合。技术创新为产品创新提供基础准备,管理创新为控制新产品风险,创造利润提供有力保障。二金融产品创新要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化、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优势互补相结合,使资产与负债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有机结合,本币资产与外币资产互补等,实行各类资产品种进一步优化组合。如既要提高项目信贷和消费信贷的比重,又要拓宽贷款的内涵,充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外和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多种风险小、收益大的信用工具,拓展个人银行业务,还要注重延伸包括个人理财、企业投资咨询、网上银行业务、财务顾问、项目融资代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信息咨询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三是推进金融产品创新要注重“三个结合”,即借鉴国外产品创新经验与我国金融发展实际相结合,创新产品与巩固现有产品相结合,产品创新与金融法制、金融政策相结合。

第三、创新金融产品要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循序渐进。在推进金融产品创新进程中,必须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制特点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有选择地进行新金融产品的开发或引进国外的创新成果,并遵循“适度性”、“循进性”原则。一是审慎评估创新产品的效用。二是创新不能超越经济客观需求。

第四、改善宏观金融环境,完善金融监管制度。规范的市场秩序、完备的法律体系、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优良“土壤”。因此,当前要着力改善宏观金融环境,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宽松、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特别是要着力消除不利于金融创新的金融管管制,并在法律政策许可条件下,逐步放松金融管制,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适当的空间。

七.我国银行业创新的保障

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即十分重视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随着监管有效性的不断增强、监管能力的不断提高。2005年,在编制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设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为金融创新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现在,通过制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又对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以及创新监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这是中国银行业监管史上第一次专门颁布文件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和引导,标志着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和创新监管将跨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指引》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句话:鼓励发展,强调规范,服务客户,教育公众。

1.鼓励发展

日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透露,主要政策取向鼓励中、外资银行机构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银监会政策取向:鼓励中资银行业机构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发展业务。对在西部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放开市场准入的资本范围限制,审核时设立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适应调低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适当调整投资人资格及入股限制;适当调整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适当调整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2.强调规范

在积极鼓励创新的同时,银监会也十分重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和对创新风险的管控能力。这是提高创新质量、强化创新生命力的重要保障。《指引》积极倡导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创新活动时遵循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如合法合规、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成本可算、风险可控、注重风险管理以及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等,尤其要做到“认识你的业务”、“认识你的风险”、“认识你的客户”、“认识你的交易对手”。《指引》强调,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密不可分,风险管理是金融创新的内在要求。当前随着银行业务活动日益国际化和复杂化,除了传统的信用风险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正日益突出,商业银行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提高风险自我管控能力。

3.服务客户

“以客户为中心”是现代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因此客户对金融服务的满意程度是评判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效果的重要标准。针对当前银行业在创新活动中对客户利益保护不够的问题,《指引》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提出商业银行在充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创新业务的专业性较强,中国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普遍又比较缺乏,风险承受意识和承受能力比较低,因此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和尽职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要向客户准确、公平、没有误导地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与创新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履行对客户的保密义务和尽职责任,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和公平的意见,确保提供给客户的金融产品符合其真实的需求;产品销售以后还要建立有效的受理客户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妥善解决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提高金融创新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结论

本文从金融创新的角度,简述了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形势以及在进入WTO后,面对激烈的竞争所采取的创新措施。银行业对外开放是中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中国银行业改革和提高整体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在中国银监会的监督领导下,中国银行业自身通过的制度改革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不断的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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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明康.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报告[R].中国银监会,2018

作者简介:杨倩骅,1990年5月11日出生,女,2012年本科毕业于苏州大学,江苏省苏州市,现居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