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关于建筑质量与安全方面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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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关于建筑质量与安全方面的问题

翟广杰

山东方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菏泽274500

【摘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规范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项目效益。由于受到多方面条件的制约,现阶段,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施工企业内容、施工材料、施工队伍等方面,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今后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提高对施工质量安全控制的认识、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材料和半成品的管理,并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措施

一、引言

近些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它不仅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建筑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程质量不如人意等等,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忽视施工质量安全控制工作。

二、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2.1建筑企业对于施工中影响安全的因素考虑不周,没有做到有效的防范

由于建筑物的作业多为室外高处作业,因此,影响安全的因素本身就比较多,如室外高空风力的影响就是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在建建筑物的周围都会拉起护栏,以防施工人员高空坠地,但这些拉起的护栏大都没有经过抗强风测试,而高空中的风力又远较地面要大,所以,容易造成大风吹到护栏而发生安全事件。

2.2施工监管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较强

安全重于泰山,要想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施工监管人员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安全意识必须常驻心中。但是通过对一些事故的事后调查,笔者发现,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普遍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摆到应有位置,不能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所以,导致监管不到位,对一些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甚至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有意外的发生。

2.3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足,违章操作现象比较严重

调查发现,由于建筑项目经转包之后,最后所用的施工队伍良莠不齐,甚至建筑商事前缺乏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导致有些施工人员仓促上岗,因此,由于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导致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足,甚至存在有施工人员不按工程要求作业,违章操作的现象。如2010年前三季度,在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197起,占总数的47.82%;机具伤害事故29起,占总数的7.04%。

2.4现场监督机制不健全,技术行为操作不当

首先表现在现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较为简单,且是千篇一律的,没有什么针对性,有的甚至施工现场与施工方案不相符号,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其次为施工用的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未能按照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操作,造成横向扫地杆搭设错误或不全、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上杂物多、材质差和不牢密;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等。

2.5物品监管人员职责不明,施工现场监管不力

多数施工现场配有专人会对现场施工工具、材料进行监管,但这些监管人员普遍将看好物品,注意防盗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而没有对物品是否做到严格按照要求摆放予以重视,因此,导致物品任意摆放现象较浓,增加了物品再使用的安全隐患。如有的带电的工具作业人员在使用后没有及时拔除电源,而监管人员也没有予以及时提醒而任其放置,则就将大大增加其他人员触电的危险。

2.6工程质量不过关,导致安全事故

有些工程项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中所订立的材料标准进行,而是私自降低标准,或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因此,导致工程质量不过关,埋下了事故安全的隐患。据统计,2010年前三季度,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发生坍塌事故63起,占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总数的15.29%。

三、加强建筑工程过程中安全问题的措施

3.1建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制度,并加强监管,严格落实

建筑企业的领导必须要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建立起有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组织机构,组织内部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然后有组织机构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安全制度,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几点:一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行业的安全规定;二制度内容要全面,要有具体针对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操作性要强;三制度的表述应该简洁明了,使广大员工易于理解和掌握。

建筑企业应成立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度的落实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于那些不按操作规定,无视安全要求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决不能徇私舞弊,包庇纵容,一定要予以严格批评教育,甚至采取更强硬的处罚措施。

3.2落实安全方面的教育与技能培训

建筑企业在新工作人员上岗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可以通过观看事故录像或图片展览的方法,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定期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再教育,可以通过让事故幸存者现身说法的方式,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和美好,因而做到心中警钟长鸣,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此外,还要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使他们了解清楚并能熟练进行标准的技能动作,对于新材料、新工业、新设备的使用,要组织专人予以讲解并且亲自示范,然后知道施工人员予以反复演练,直到完全娴熟才准予其上岗。

3.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工作

建筑企业应该在施工现场的不同地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语和操作规范,以时刻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危险,不能违反要求随意操作。警示的方式可以是标语、文字,也可以是图片、音像设备等。如在建筑工地入口处张贴醒目的戴上安全帽的图片和文字,在护栏上面张贴注意坠物的醒目标识,对于较危险的高空作业人员,可以在其能够活动的安全范围外围安置红外装置,一旦施工人员碰触红外装置,就会发出危险警报,提醒器注意危险等。

3.4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在很多情况下,仅靠建筑企业自身的监督是无法将安全工作有效落到实处的,必须要加强政府在安全方面的监督。政府应本着“以人为本”、“切实为群众谋福利的”的执政理念积极投身到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具体可以通过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对建筑企业的安全隐患予以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勒令企业予以整改;政府应严格遵循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出现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而使用行政命令干扰工期的事件的发生。

3.5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参与者,对于工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了解的非常清楚,因此,监理单位应切实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招投标时制定的工程用料的标准,严防企业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的事情发生。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在施工实践中,我们需要认识质量安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提高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沈东,论建筑工程安全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10.8.

[2]张建东、坂本一马(日),建筑施工与安全事故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