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UOROSPOTCompact在输尿管逆行造影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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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OROSPOTCompact在输尿管逆行造影中的应用

杨毕军陈启煌(通讯作者)黄健刀成江钟安军何开进

杨毕军陈启煌(通讯作者)黄健刀成江钟安军何开进(解放军第62医院医学影像科云南普洱665000)

【中图分类号】R4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38-0223-01

【摘要】目的探讨FLUOROSPOTCompact在输尿管逆行造影中的检查方法、成像质量和诊断价值。方法分析总结40例用FLUOROSPOTCompact在输尿管逆行造影中的应用体会。结果应用此方法检查的40例患者中,发现3例输尿管下段狭窄,2例肾发育异常,28例输尿管及肾结石,1例输尿管囊肿,其余6例未见明显异常。结论FLUOROSPOTCompact在输尿管逆行造影中成像质量稳定,细微结构显示清晰,有用信息量大,对术后随访了解输尿管及双肾内情况,观察残余结石或结石的再形成和双J管情况及其它病变,特别是输尿管狭窄。对决定治疗可否拔管及预后评估起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输尿管逆行FLUOROSPOTCompact造影

FLUOROSPOTCompact是新推出的一种数字成像系统,它适用于多种类型的放射学检查。输尿管逆行造影是肾、输尿管结石术后的最常用方法之一,主要观察残余结石或结石的再形成和双T管情况及其它病变。简单易行,诊断价值高。而FLUOROSPOTCompact的介入,使这种传统的检查方法有了更广的应用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院从2007年5月以来的40例肾及输尿管结石行切开取石术后,其中男性30例,女10例,年龄18~78岁,平均45岁。临床表现为:腰部疼痛1月-几年不等,间歇性血尿,尿频、尿急。

1.2造影方法:造影前向患者讲述此项检查的全过程,并告知注意事项,争取得到患者的配合。让患者仰卧于检查床上,在电视监视下经双J管注入稀释为35%的泛影葡胺20~30ml。当造影剂充盈上段输尿管时采集第1幅图像,双肾盂充盈显影时采集第2幅图像,全肾显影时采集第3幅图像(以上图像采集均用DR系统系列采集)。图像采集结束后完成此项检查,让病人回病房。将有价值的图像处理后,用打印机打出,对图像进行分析,作出诊断,供临床参考。

2结果

应用此方法检查的40例患者,所有图像清晰,质量稳定,细微结构显示清晰,双肾、输尿管均能显示,完全能满足诊断要求。发现2例阻塞不通,5例残余结石,2例输尿管下端狭窄,其余31例未见明显异常。所有病例均经CT和彩色B超证实,为下一步的治疗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讨论

3.1用FLUOROSPOTCompactT行输尿管造影的优点:①经输尿管逆行造影是手术后检查双肾、输尿管结石的一种常用的X线检查方法。而这种传统检查方法在临床工作中常常难以获取满意的造影效果,所见到的X线片有不少往往是双肾显影不良,尤其是输尿管狭窄及其它病变等诸多因素影响致造影剂充盈不佳,即便反复造影也会出现类同情况,为术后了解双肾情况带来一定困难[1]。而FLUOROSPOTCompact的介入,弥补了这种传统检查方法的不足。②用FLUOROSPOTCompact行输尿管逆行造影能较长时间地观察到双肾及输尿管的显影情况,特别是对发现有价值的影像变化时,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体位进行观察,以确定影像变化的可靠性,克服了常规输尿管逆行造影摄片检查时的盲目性、重复性[2],③用FLUOROSPOTCompact行输尿管逆行造影电视透视,如造影发现有小结石残留,可用生理盐水从双管内以一定的压力注入,冲洗双肾,有时可将残留小结石通过双J管排出,达到治疗的目的。总之,用FLUOROSPOTCompact行输尿管逆行造影不仅图像清楚,质量稳定,细微结构显示清晰,还可动态监视冲洗双肾情况,观察小结石是否排出。使这种传统的检查方法有了更高更广的应用价值。

3.2用FLUOROSPOTCompactT行输尿管逆行造影的注意事项:①造影剂的浓度:我们使用的造影剂为76%的泛影葡胺。若造影剂剂量不够,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9%的浓度推注[3]。我们在选择40例作为观察对象之前用过5例,但图像质量较差,现在不再应用。经过比较认为,浓度为35%较为理想。②推注造影剂者应穿好铅衣,避免X线对检查者的伤害,尤其是长期接触放射线的医护人员,更应注意自我防护。

参考文献

[1]苏继荣,郭炳麟,祝庆华.T形管造影方法的改进.中华医学研究杂志[J].2003,11(11):135-136.

[2]尹方龙,唐俊益,张宗龙,等.170例胆道术后T管造影的动态观察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J].2003,10(5):458-459.

[3]蔡秋实,王延芳,王继英.经T管行胆管造影方法的改进.中国实用外科杂志[J].1994;14(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