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征迁企业损失补偿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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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征迁企业损失补偿问题探讨

陈偲

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涉及大量企业的征地拆迁工作,也会产生大量需安置补偿的企业,而整个安置工作的核心是对受影响企业进行补偿。能否做到公正、合理、全面的补偿将决定企业安置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水利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业企业;安置补偿;

水利工程建设征地中拆迁企业安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安置补偿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移民安置规划的顺利实施。叙述了企业安置补偿原则及内容,分析了目前农村非农业小作坊在补偿中仅采用单一货币补偿的不合理性和工业企业未考虑无形损失的补偿等问题。

一、安置补偿存在的缺陷

1.小作坊补偿。小作坊是指在农村生产规模小、职工人数少,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生产加工设备和设施等条件相对简陋,但有固定的厂房,譬如砂石厂、水泥制品预制场、废品收购站等。这些小作坊既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又是农户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在水利工程征地与移民安置过程中得不到妥善安置,就会造成社会问题,影响安定团结。这些小作坊不仅数量多、类型多,而且比较分散,给政府安置带来很多困难。对于小作坊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土地资源。很多小作坊的经营用地都是业主在自家搭建一个彩钢瓦房,或家里的房间空出一两间作生产车间用,形成“上宅下店”或“前铺后宅”的结构。生产、生活、仓储“三位一体”,是家庭小作坊的典型模式。由于小作坊面积均较小,大多数依赖于水运,主要生产车间或者设备均依河道两岸而建,在水利工程征地中,这类小作坊的核心部分均在征迁红线范围内。水利工程对他们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均较大,同时由于本来此类作坊的场地面积就较小,被水利工程征用之后,往往出现原有场地内无法进行正常生产,作坊没有原址改建的可能性,如果还想继续经营,只能整体搬迁。而在水利工程征收后,小作坊业主几乎是无法再寻找到相似的地方进行生产,很可能导致小作坊业主和从业者失业,甚至会陷入移民贫困风险中,或者即使小作坊业主寻找到新址建设,往往其原先的原料及产品的采购运输会产生影响,生产成本上升,同样会使小作坊业主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生产。

2.工业企业补偿。(1)生产规模受限制的损失。工业企业中,有很多属于新兴产业行业,他们的发展十分迅猛,产业扩张快,产品的产能增加与产品更新的速率对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建设一般都需要经历4个过程,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以及技施设计阶段。而停建令在可行性研究审批过后就下达,中间还要经历初步设计以及技施设计。从停建令下达到工程真正开工短的需要1—2a,长的可能需要3~4a,整个过程耗时长,而停建令下达后,企业投资无法按照市场变化来相应扩大规模,产品的产能上不去,产品的更新速度降低,生产的规模效益下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先机与优势,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而现有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并没有将此类问题考虑进去,从而造成了企业的无形损失。(2)隐形的停产损失。在水利工程开工建设阶段,需要停产的企业会得到停产损失的补偿。但是目前的停产损失是以企业的年利税为基础,按一定的停产时间计算而得,其计算方式过于简单,忽略了其他的一些损失。①目前许多企业都是负债运行,它们运用银行贷款或者民间贷款进行生产,在停产之后,贷款的还款成为企业的一项经济负担,同时也是企业的停产损失。②在得知企业需要停产消息后,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将会产生变化。一般技能的工人可自愿选择去留,企业可重新招聘。而技术工人将会对比离开与留下的成本,若辞职离开,可以很容易在别的企业找到新的工作直接上岗,而留下,会有停工的损失,尽管企业为了挽留他们会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依然是无法达到原有工资水平,而且搬迁后企业的地点交通方便程度也是他们考虑的重要因素。技术工人对于企业来说是提高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类工人往往比较稀缺,培训一名技术工人需要高额的培训费用和大量的时间,失去熟练工人对拆迁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也是一部分被忽略的隐形停产损失。③很多企业都有固定的客户,停产期间不能完成相应的订单,可能会流失大量的客户。业主搬迁后,其原有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网络被破坏,健全的供销链和良好的供销网络被破坏。在企业恢复重建过程中,就需要重新建立供销链和关系网,重新建立正式的联结关系和非正式的入脉关系网络。这些都是企业的一部分停产损失,需要考虑补偿。(3)就地改建的间接损失。企业在就地改建后,大部分企业的生产成本会上升。因为首先有些企业原先靠船运,在水利工程实施期间,航道受到影响,无法船运,需要改为陆运,而陆运的成本比水运要高很多;其次有些企业原有厂址布局发生改变,譬如大门改向,道路加长,车间改造等,这些改建变化之后,整个原材料、产品的运输距离会发生改变,从而运输的成本上升。这些都是企业在改建中遭受的无形损失,也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

二、完善企业安置补偿措施

1.完善立法。解决因水利工程建设征迁而引发的矛盾,完善相关立法是有效的办法。目前我国水利行业的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还是比较粗,对于实际征迁过程中的问题考虑不够到位,忽略了很多实际操作中会遇到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迫切需要建立与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各类财产权,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等的合法财产。对不同的企业进行不同的补偿,而不是一刀切,对选择不同安置方案的企业进行灵活的帮助,才能保证拆迁企业更快更健康地恢复元气。

2.统一规划小作坊。水利工程业主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应对水利工程中受影响的小作坊进行统一的规划安置,由工程上出资专门划定一块区域用于对小作坊的安置。利用集聚效应,将生产相关产品的小作坊进行整合。由于小作坊都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从生产组织到最终产品的销售都处在一个低层次的协作和分工阶段。通过鼓励小作坊走联营发展道路,帮助各小作坊间进行合作,扩大其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

3.缩短工程的工期,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影响。目前我国水利项目的整个过程有4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大量工作,耗时也较长。但是水利工程每个环节均可以提高效率,因为许多业主单位同时开展多项工程,很多项目在审批之后就一直拖延,这样就使每项水利工程的进度都相对较为缓慢。这种水利工程建设模式对于受影响的企业来说十分不利,在这个信息时代,效率非常关键,产品的产能、更新速度是市场制胜的法宝。因此,水利项目需要缩短其整个工程周期,在确保工程安全可行的基础上,尽量加快建设节奏,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4.进一步明确停产损失的含义、构成。停产损失是指为公共利益进行项目建设需拆迁企业而导致企业停产所必须支付的各种费用及应当获取的正常收益。停产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拆迁补偿给予完整合理的补偿。停产损失的内容应当充分考虑并且给予合理的评估计量,包括扩大生产规模的机会利益、贷款利息、人工薪酬、合同违约金以及间接损失费用等。同时应当加强公众参与,与被拆迁企业充分协商,对于停工停产的过渡时期的确定,应当按照企业规模、国家规定的行业合理建设期确定。

总之,要保障水利工程和谐顺利的进行,企业征迁安置规划工作不容小觑,因此呼吁相关部门要从详细立法、统一小作坊规划、缩短水利工程工期、扩大企业损失内涵等多方面对征迁企业损失补偿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赵华.浅谈水利工程征迁企业损失补偿问题.2017.

[2]陈文学.水利工程征地中农村小作坊拆迁安置问题探讨.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