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德为鉴:审视我国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 1
公共利益在行政征收制度中是个不可回避的概念,但何为公共利益这一问题在理论与规范上均并非处于清晰明朗的状态。以美、德二国为比较研究的范本,对它们实践中界定公共利益的实体标准和程序标准分别进行考察,并且基于该比较法上的考察结论作本土化的可行性分析,主张在我国采取"正面列举+反面排除+辅以一般条款"的方法来界定公共利益的实体标准,并效仿美、德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征收中界定公共利益的程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