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乐年间赣闽大疫的初步考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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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乐年间赣闽大疫的初步考察

林欣华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摘要:明永乐年间,在江西和福建交界处发生了一场大瘟疫。它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人员死亡数量极大,对当地社会经济构成了一场重大灾害,产生了巨大影响,政府也采取了一下应对措施,收到一定效果,笔者尝试对这场疫灾进行了初步考察。

关键词:永乐;赣闽;大疫

明永乐年间,在江西和福建交界处发生了一场大瘟疫。记载最详细、用笔最多的是《明实录》,以下是其中的几段文字:

是日,户部启:“江西建昌府新城县永乐五年八月民多疫死,官民田四百八十余顷俱荒。宜遣官核实除税。”皇太子从之。1

是日,户部言:“江西建昌府广昌县永乐五年六年民疫死者八百余户,乞蠲其税。”皇太子从之。2

明永乐五年(1407年),瘟疫流行,死者万余。3

明代江西建昌府属于今抚州地区。上面这条史料提到建昌府新城县(今黎川县)发生疫灾,“民多疫死”,这是关于这场疫灾最早的发生时间,也就是说这场疫灾最早在永乐五年八月发生了。同样是建昌府,用样是永乐五年,广昌县也发生了疫灾。在地理位置上,建昌府位于江西中部东面,与福建省西部邵武府接壤。当时的建昌府治所就在南城县。这里,仅南城县在永乐五年就死亡一万余人。就在永乐五年到六年的时候,紧邻建昌府北部的江西广信府也出现了疫情记载。如:

永乐六年秋七月,是月,江西广信府玉山、永丰二县疫,民死者千七百九十余口。4

江西布政司言广信府上饶县疫,民死者三千叁百五十余户。5

巧合的是,在永乐五年和六年,发生大瘟疫并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地区还有福建西部的与江西接壤的邵武府和建宁府。《实录》中有:

巡按福建监察御史赵昇言:“光泽、泰宁二县民五年六年疫,死四千四百八十余户。盐粮二千四百一十四石无徵。”命户部除之。6

福建邵武府言比岁境内疫,民死绝万二千余户。所遗田地乞以杖罪内徒耕种输税,从之。7

两条材料都是谈邵武府的瘟疫事情。

但永乐五年开始的在福建境内的这场瘟疫并不局限于邵武府内,福建建宁府、福州府、延平府都有疫情记载,如:

永乐五年,抚州、建昌疫,至明年正月仍疫,六年秋七月玉山、永丰疫,冬十月上饶疫。8

是日,户部启:“江西建昌、抚州及福建建宁、邵武等府自五年至今年(永乐六年)正月疫,人死七万八千四百余口。”皇太子命速遣人巡视灾疠之处,令有司加意赈恤。9

永乐六年正月,江西建昌、抚州,福建建宁、邵武自去年至是月,疫死者七万八千四百余人。10

从时间和地理位置上看,这三条材料很明显是在说同一场大疫。而且,提到的范围更广,包括抚州府。福建则包括建宁、邵武等府。这五个府在地理上是紧密相连的,互相交界,瘟疫范围集中于赣闽两省交界处。但是,在福建,这次瘟疫远未结束。史料记载:

福建建安县知县张准言:“建宁、邵武、延平三府自永乐五年以来屡大疫,民死亡十七万四千六百余口。巡按御史赵昇已经核实其徭赋及卫勾补军役俱未豁除。”皇太子命户部兵部悉除之。11

永乐十四年七月邵武光泽大水,八月大疫。12

这明确说明,这场瘟疫到永乐八年远未结束,直到永乐十七年,福建建安知县仍在向朝廷奏报疫情。

再看这次瘟疫造成的损失:

首先就是户口锐减。这样的记载非常清晰,新城县“民多疫死”、“广昌县永乐五年六年民疫死者八百余户”、“玉山、永丰二县疫,民死者千七百九十余口”、《明史.五行志》中记载的永乐六年两个布政司就因为疫情死亡七万八千四百余人。更令人吃惊的是知县张准所言,仅在福建境内,永乐五年至十七年间,三府因疫“死亡十七万四千六百余口”,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其次是田地荒芜。

如建昌府新城县“官民田四百八十余顷俱荒”。人口的死亡或者逃亡致使田地无人耕种,变得荒芜。

再次,疫灾的出现对政治也会产生影响。《太宗实录》里记载了永乐十四年间官员请皇帝封禅泰山事情,朱棣以“水旱疾疫亦间有之”为由,拒绝封禅。这是理性而明智的决定。说明疫情影响到了国家的政治生活。13

面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后果,明廷采取了一些措施,从上面的材料中可以看到这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赈恤。“皇太子命速遣人巡视灾疠之处,令有司加意赈恤。”

二是蠲免赋役。“官民田四百八十余顷俱荒。宜遣官核实除税。皇太子从之”,“乞蠲其税,皇太子从之”。“盐粮二千四百一十四石无徵。命户部除之”、“巡按御史赵昇已经核实其徭赋及卫勾补军役俱未豁除,皇太子命户部兵部悉除之。”

三是迁徙人口耕种因为疫灾而无人耕种的土地。

从以上的叙述可以知道,在永乐五年至十七年的十多年时间里面,特别是在永乐五年到永乐八年数年之间,江西和福建两布政司接壤处的邵武、建昌、建宁、广信、延平、福州等六府发生了一场大瘟疫,这次疫灾至少造成二十万人死亡。它在范围跨越两个布政司,在时间长持续了十二年,造成众多的人口损失和荒芜田地,这场赣闽大疫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这个最简单的基本的事实就足以说明政府救灾不是积极的,至少是效果不佳的。但是,疫灾当地亦未见衍生出严重的社会动荡、盗寇横行、“人相食”等社会失序的现象,必定与政府发挥的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有一定关系,值得肯定。

1《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九,永乐八年二月庚戌条

2《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一,永乐八年冬十月丁巳条

3《南城县志.大事记》,新华出版社1991年版,北京,南城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4《太宗至孝文皇帝实录》卷八十一

5《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八十四,永乐六年冬十月戊寅条

6《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永乐十一年春正月己酉条

7《大明太宗孝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一,永乐八年十二月甲辰条

8雍正《江西通志》卷一百七

9《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八十三,永乐六年九月乙丑条

10《明史.五行志》

11《明太宗实录》卷二百十二,永乐十七年五月戊辰条

12《嘉靖邵武府志》卷一《应候:岁时杂占附》

13《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七十五,永乐十四年夏四月壬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