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民警的激励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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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民警的激励机制

王亮

王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中图分类号:H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3-0000-01

摘要:激励机制是指在组织中用于调动人们积极性的激励方法和制度;是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在现代组织管理中,首先是对人的管理,人是现代组织中最重要的因素和资源。只有充分调动其组织成员的积极性,管理的整体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职能才能顺利实施。从这个角度讲,激励被认为是现代组织管理中最重要的职能。

关键词:警察激励;激励机制;公安;人力资源管理

现代科学管理认为,任何社会组织首先是人的集合体;组织的一切活动都要靠人来进行;组织的各要素是在主动参与活动的人的利用下才能发挥作用的。

警察组织与其它组织有着很大的区别。警察队伍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但是由于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与治安事件频发。作为处置各类案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警察始终被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如何从当前的国情与公安工作的实际出发,充分借鉴与合理利用企业激励机制,建立警察激励长效机制,增强警察组织的凝聚力,鼓励警察队伍士气,提高警察素质,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力资源的效能,是每一个警察队伍管理者应当全面思考与实践的新问题。

一、激励机制在警察管理中的重要性

警察激励是指公安机关通过适当的手段和载体,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激发、引导、保持和规划警察的个体行为,以便有效实现公安机关及警察个体目标的系统活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2007年1月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人事制度的改革力度,特别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对于增强公安民警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公安民警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警察激励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现存公安民警激励机制中的问题

早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警察激励就一直受到警察管理者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种激励理论更是被运用到了我国警察队伍的管理实践中,并且产生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警察自身职业的特殊性、西方激励理论研究环境的局限性以及我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我国现行的警察激励机制存在很多问题。

1.物质激励不到位,难以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物质保障既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作为人力资源进行再生产以及扩大再生产的基本要求。然而你我国现行的警察工资制度使得很多地区的公安民警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有些地区甚至无法维持家庭基本开支。这些实际情况显示出,我国现行的警察激励措施在物质激励方面已经跟不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在实际生活中以无法很好的起到激励的主用。

2.激励内容局限,间接激励缺失。

现如今,经济飞速发展,文化也在不断创新,我们不能只看到直接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像关怀激励、警察文化的再塑造、警察的抚恤保障、警察的培训机制等等间接激励可以丰富激励内容的层次性,对于民警的激励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警察管理层应注意激励内容上的丰富,并使之不断完善。

3.精神激励表面化、形式化,缺乏层次性、系统性。

人民警察是一种非常神圣的职业,其职业本身就突出了精神激励,也决定了精神激励在公安民警激励机制中应占有重要席位。我国现行的精神激励体制中,精神激励显得层次不够,也缺乏系统的评审标准及规章程序。同时,在精神激励方面,各种荣誉虽然是精神激励高层次的体现,但因为没有与其它诸如工资待遇、警衔晋升、职位升迁等因素挂钩,而体现不出其应有的价值,只是流于形式,传统精神激励的作用正在逐步弱化。

三、公安民警激励机制的内容及实施

我们知道人类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层次性、潜在性和可变性的特征。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会存在多种需要,根据当时期的具体情况各种需要又有轻重层次之分。再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赫茨伯格激励的双因素理论,我们认为警察激励机制的内容应该具有五方面的基本特征,即要考虑主体的目的性、客体的多元性、方法的具体性、效果的持久性和行为的过程性。

四、我们认为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1.从优待警,推进基本保障机制。

从优待警不应流于表面,应从满足公安民警多层次的需要出发,从保障其基本生活的方方面面出发,以此为基础来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首先,要纠正长期以来重社会与国家、集体和集团需要,轻个人需要;重主观需要、轻客观需要的不良倾向。做到平衡发展,把握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以按劳分配、劳动致富的方式满足民警合理需要的总原则,切实加大个人需要、客观需要的开发力度。其次,定期对公安民警进行体检和心理测验,保障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最后,建立健全的优抚机制,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

2.深化从严治警,推进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负激励。

警察队伍是支纪律部队,从严治警一直是我国公安民警基本的管理准则,推进监督约束机制的建立,引导公安民警的行为,使得符合标准的行为得到激励,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得到纠正,提高整个公安队伍的工作效能。

3.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目标激励,推进竞争机制。

当前,考评各级公安机关实绩的标准不够科学合理,传统的指标体系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以此类推的指标体系用于考评不同岗位民警的实绩更不尽科学完善,也没有制定与考评工作实绩相配套的社会资源分配程序、制度,以及可资奖惩激励的社会资源。这就需要我们重新用科学的视角审视原有的考核标准,用科学的方法来设定新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使得竞争机制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

4.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实施榜样激励,推进英模机制。

榜样是人们的行为的参照系。作为领导者如果能够建立起科学、合理和先进的“参照系”,就会把人们的行为引向对组织目标的追求。领导者在实施榜样激励时应做到:实事求是地宣传榜样的先进事迹;激发下属学、赶、超榜样的动机;引导下属一分为二地看待榜样,防止机械的、形式主义地模仿;分析榜样形成的条件和成长过程,为下属指明赶超榜样的有效途径;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可以增强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英模为典型来教育影响整个警察队伍,引导公安民警努力工作。

5.建立优秀的警察文化,营造良好的警务工作氛围,加强激励机制的实施。

正如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警察组织的文化也对实现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起着巨大的作用。优秀的警察文化可以提高警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警察的主人翁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公安机关的凝聚力,使警察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在极强的创新精神的鼓舞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种警力资源得到最佳配置、效用得到最好发挥。加之良好工作氛围的建立,不仅能够使得公安民警热爱工作、提高工作效能,还能促进其他激励机制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安瑛:《警察激励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2]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复旦大学出版社;

[3]张惠文:《警察人力资源管理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4]朱武、张跃进.:《警察思维素质》,群众出版社,2002;

[5]孙娟、秦立强:《中国警察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研究》,群众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