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德国率先以判例的方式确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契约",将债务人合同责任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在理论上再次突破了古老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同时该制度独特的价值魅力,对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也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