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的超声诊断价值和漏诊原因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6-16
/ 2

胎儿畸形的超声诊断价值和漏诊原因分析

程艳娟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黑龙江七台河154600

[摘要]目的通过了解产前超声检查中对胎儿畸形检出及漏诊等具体相关情况,对胎儿出现漏诊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此提高临床诊断水平。方法回顾性分析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在我院进行产前超声检查的15684例产妇相关检查临床资料。将超声检查畸形率与临床实际出现畸形率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本研究中的15684例胎儿中,引产或出生胎儿中共106例畸形,畸形率为0.68%。其中经超声检查出胎儿畸形98例,检出率为92.45%,有8例漏诊,漏诊率为7.55%。结论产前超声检查是临床畸形检查最为安全有效的诊断方法,因此把握好检查时间、次数及提高超声检查的知识技能,是提高临床超声检查畸形诊断率的基础。

[关键词]胎儿畸形;超声诊断价值;漏诊原因

胎儿畸形的出现不仅会给孕妇的心理及生理上带来不良影响,也会给我国人口素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孕妇在妊娠期间进行规律的常规检查尤为重要[1]。产前通过超声检查,可有效将胎儿在孕妇腹中具体的内部结构及体表形态清晰的展现出来,为孕妇产前诊断提供良好的参考依据。但临床超声检查中不是所有畸形胎儿都可以检查出来,也有一定的误诊、漏诊现象存在[2]。因此本研究通过对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在我院进行产前超声检查的15684例产妇相关检查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探讨其漏诊原因。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回顾性分析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在我院进行产前超声检查的15684例产妇的相关检查临床资料。年龄21-40岁,平均年龄(26.79±2.45)岁;孕周13-41周,平均孕周(24.83±3.35)周;8675例为初产妇,7009例为经产妇。

1.2方法所有孕妇均采用SONOLIEPremier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检查频率为2.5-5.0MHz。在孕妇进行检查过程中严格遵照我院《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中制定的相关要求对孕妇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具体检查方法如下:首先确定孕妇腹中胎儿数目、胎儿方位,随后依次测量胎儿双顶径、胸径、股骨颈、羊水量、胎心率等,并确定胎盘成熟度及胎盘位置。首先对胎儿头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颅骨强回声环及颅内重要结构的观察,此外还包括胎儿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涡池等。而后依次对胎儿面部、胸部、脊椎、腹部、四肢等其他部位进行详细检查。并准确记录胎儿检查相关数据资料,并做好存档待以后查找使用。

2结果

2.1检查情况本研究中的15684例胎儿中,引产或出生胎儿中共106例畸形,畸形率为0.68%。其中经产前超声检查出胎儿畸形98例,检出率为92.45%,有8例漏诊,漏诊率为7.55%。其中经超声诊断心血管系统畸形、神经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泌尿系统畸形、骨骼系统畸形、其他例数分别为21例、15例、20例、19例、16例、7例。实际心血管系统畸形、神经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泌尿系统畸形、骨骼系统畸形、其他出现畸形的例数分别为24例、18例、21例、19例、17例、7例。故超声诊断心血管系统畸形、神经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泌尿系统畸形、骨骼系统畸形、其他心血管系统畸形、神经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泌尿系统畸形、骨骼系统畸形、其他漏诊率分别为12.50%、16.67%、4.76%、0.00%、5.88%、0.00%。

2.2漏查原因分析在本次回归分析经超声检查出现漏诊共8例,其中导致出现3例心血管畸形及1例骨骼系统畸形漏查的主要原因为在进行超声检查中不仔细、不全面等原因造成漏诊。其中的1例消化系统畸形出现漏查原因为产生时间选择不够恰当而导致漏诊。另3例神经系统畸形主要是因孕妇腹中胎儿形态变化较小导致漏诊。

3讨论

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孕妇子宫内出现了染色体异常或结构异常,而导致身体出现缺陷,是致使胎儿在围生期出现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相关文献报道,在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的先天性畸形胎儿,其在活产儿中占比约有3%,不利于我国的人口发展水平。故及时有效的诊断胎儿畸形对提高我国人口质量有重要意义[3]。

超声检查是目前临床检查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无创检查手段,该技术通过对孕妇产前检查,可了解孕妇腹中胎儿形态,还可以观察孕妇子宫内的血流动力变化水平等具体情况[4]。但因孕妇检查时间、孕妇腹部脂肪厚度、胎儿位置、羊水量及检查仪器的分辨率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导致产前超声检查出现误查或漏查情况,增加出生胎儿畸形率,不利于我国人口质量。而本研究中的15684例胎儿中,引产或出生胎儿中共106例畸形,畸形率为0.68%。其中经产前检查出胎儿畸形98例,检出率为92.45%,有8例漏诊,漏诊率为7.55%。经过漏查原因的分析,总结处如下方面的原因:临床检查不仔细、不全面。而本研究中有3例心血管畸形及1例骨骼系统畸形在超声检查中漏查,分析原因是检查医生注重对胎儿的四腔心进行检查,对胎儿的心脏内部结构没有实施仔细全面的检查,进而导致漏诊的发生;另与胎儿的胎动及位置的变动有一定的相关性,导致心脏位置在超声检查中不能很好的确定,给超声检查中辨识胎儿心脏结构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易导致漏诊的出现。因此在临床超声诊断中应强化医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在检查过程中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避免出现漏诊及误诊的现象,减少胎儿畸形检出率。此外,本研究中有3例检查是胎儿形态过小出现漏诊,因此在超声检查中应选择最适当的检查时间,临床胎儿畸形检查最有效的时间段为孕11周-13周、18周-22周、32周-36周,在这个时间段进行胎儿畸形检查可有效提高胎儿畸形的检出率[5]。

综上所述,孕妇产前超声检查出现胎儿畸形漏查与检查的不全面及不仔细、检查时间等因素有一定的关系,因此临床超声检查中应积极提高操作者的基础知识及技及水平,并选择最恰当的时间进行检查,进而提高胎儿畸形检查率。

参考文献

[1]何冠南,罗红,杨家翔.孕11~13周~(+6)产前超声筛查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J].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2014,22(8):634-637.

[2]何惠丽,万静,于岚,等.三维超声诊断胎儿肢体畸形[J].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16,32(11):1714-1718.

[3]王海玉.二维超声联合四维超声对不同孕周胎儿畸形诊断的价值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5,23(1):38-40.

[4]李炎明.产前超声对胎儿畸形的诊断价值[J].当代医学,2014,13(28):73-74.

[5]雷雩.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J].昆明医科大学学报,2015,36(8):1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