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进行了三次划分.特别是国税发[2002]8号和国税发[2003]76号文件下发后,国税、地税在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上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影响到了税收公平、公正的问题。
湖南地税
200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