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广东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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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广东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

陆俊锋

清远市土地整理中心广东清远

摘要:伴随着广东省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多。为此,在广东省境内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势在必行,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广东省的土地整治现状展开讨论,旨在能够进一步做好土地整治改造工作,促进广东省生态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

关键词:土体整治;现状问题;推进对策;耕地提质改造

前言

“十二五”以来,在国土资源部及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科学带领下,积极响应了我党十八大的会议精神以及保护耕地政策的号召,结合了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关于“补充耕地、三旧改造、增减挂钩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开展现状,积极落实了“保护为本、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强了对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性,提高了耕地的质量,并且取得了较为不错的耕地保护成绩,在广东省区域范围内营造了一种和谐健康的耕地保护氛围。

一、广东省的农村土地整治现状

2016年6月1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针对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关于农村耕地保护情况展开了考核结果通告,截止到2016年初,广东省的耕地面积为4744万亩,保护农田的面积为3955万亩,符合国家规定的补充耕地农田的标准任务,完成了对保护耕地的占补平衡,拆除了非法建筑1533万平方米,使得广东省的复耕复林面积提高了1.23万亩[1]。

广东省在深入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时,有效地使得广东省的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水平同农村土地资源建设用地的减少水平相挂钩,符合广东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采用打造新建筑,拆除旧建筑以及农田复垦的方式,不改变现有建筑的使用面积,确保农村耕地面积不会减少,农村耕地质量不下降,进而解决广东省的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问题,加快广东省新农村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目前广东省的土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数已经达到了82%,完成了拆旧复垦面积5.49万亩,耕地面积1.17万亩。

在“十二五”建设期间,广东省国土资源开发部门,创新性地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2016年2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国土资耕保电〔2016〕40号要求,广东省各地要抓紧推进2015年度建设任务,为确保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争取主动。以农村的土地整治为建设平台,针对“农田、水源、道路、森林和农村”的综合整治改造,形成集中连片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对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农田产量和质量,加强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建设水平,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进而提高农村高标准农田的抗灾能力水平,打造同现代化广东省乡村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积极农田[2]。

二、广东省土地整治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目前广东省在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时,财政、农业、林业以及水利部门并没有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这就使得各级整改部门的资金利用比较分散,分头建设,难以集中,进而出现了交叉整改问题,不能够形成土地整改合力,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成本浪费,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广东省全域“规划、设计、整治”土地资源管理规划格局[3]。

(二)考核审查运行机制滞后

广东省现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考核审查运行机制也很滞后,土地整治运作机制也不是很完善,对于土体资源整治的规划设计,并不能够满足广东省农业的实际生产要求,针对土地整治的中介机构很难展开监督和管理,始终存在着土地整治项目发展缓慢的问题,最终土地的整改质量得不到保证,没能更好地发挥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优势作用。

(三)土地整治工作的财政资金不够

在进行耕地开垦以及提质改造工程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数目非常庞大的整治改造资金,但是在实际整改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并没有对资金进行合理利用调整,有关耕地提质改造的基础设施、设备等准备工作做的也不到位,使得后续的土地整改管理工作很难开展起来,土地整治管理资金不充足,没有资金的支持,也就更谈不上对创新土地整治技术进行科学研发,不能吸引到更多社会上的有识之士,来对土地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建设与投资[4]。

三、加快推进广东省土地改造工作实施进度的相关对策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关于制定出协调统一的广东省土地整治改造战略,是广东省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制定出一条科学土地整治改造路线,协调好各级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部门所对应的土地整改职责和整治范围,将土地整治改造工作同广东省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农业、交通以及水利工程结合起来,全面实现整体推进全域“规划、设计、整治”的连片整治土地格局建设。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耕地保护以及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主要责任主体,根据省内耕地提质改造任务的实施情况及今后建设占用耕地预测情况,按照以占定补、略有盈余原则,合理确定耕地提质改造计划,并编制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制定完善的耕地考核整改机制

在完善广东省土地整治改造运作机制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结合广东省历年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验,为进一步规范本项目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工作,面向社会外聘工程管理人员。聘用人员经统筹安排,协助国土资源局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投资、进度控制工作,涉及经费业主管理费中支出。实施“投资者受益”原则,进而提高广东省土地整治项目的民间融资水平[5]。

(三)保证土地整治管理资金充足

健全广东省土地整治管理制度体系,进而约束好整体的土地整治管理行为,确定好土地整治管理的改革方向,通过健全制度的方式,来确保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得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的实施拥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确定好各级生产单位的管理职责和技术管理权限。还可以保证土地改造管理资金的充足性,拥有了更加充足的管理资金以后,就可以进一步拓宽土地整治项目的融资渠道,从而加强对土地整治管理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投入力度。

四、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模式

2016年11月2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全社会下发了《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在通知要求进一步补足农村耕地数量,把旱地改造成为水田,落实我国在“十三五”期间提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强调十八大会议中提出的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原则,保护耕地优先,对水田等优质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倒逼城市有效利用存量土地,从之前的“要增量”朝着“盘存量”实施转变,提高对闲置土地盘的活利用,将广东省各级地方政府作为耕地提质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耕地占补平衡的完成结果记录到广东省农村耕地保护工程的年度考核标准当中,对耕地改造工作完成度好地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完成度不好的地区进行约谈和处分。

所谓耕地提质改造,即是通过适当的工程措施,使耕地等别提升和开发补充水田,在此过程中需严格控制项目实施管理,监管好资金使用和工程施工。对于庞大的提质改造费用,广东省鼓励采用PPP或EPC模式来减少政府压力,以及提高项目管控,同时广东省农业厅牵头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农〔2016〕180号文,旨在保质保量的完成改造工作。文中提出,改造后的耕地犁底层需连续72小时保水,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连续3年内至少每年种植一兆水生作物,并落实适当的后续管理费用。

结论

综上所述,在今后的土地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广东省政府一定要意识到自己肩上的重担和责任,能够结合“十三五”规划期间的广东省土地整治改造工作的进程,意识到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制定出更加长远的土地整治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土地整治运行机制,推进土地整治的改造进程。

参考文献

[1]刘玉,任艳敏,潘瑜春,唐秀美,吴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研究——以广东省五华县为例[J].人文地理,2015,(01):112-116+128.

[2]陈斌锋.广东省农村土地整治存在问题及对策[J].北京农业,2015,(03):217-218.

[3]张兆林.浅析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J].矿山测量,2014,(03):3-5.

[4]钟志艺,刘秋红.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广东省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2,(13):7928-7929.

[5]林成业,邓业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广东省中山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J].南方农村,2011,(05):13-18.

[6]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

[7]《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农〔2016〕180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