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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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考

卞宁吕盛强周建华郝加超

卞宁吕盛强周建华郝加超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山东济南250000

摘要:农村土地整治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措施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并且对于顺利开展农村的整治工作具有实质性的重大意义。然而,我国现在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还有较多的问题存在,因而管理体制的完善对于进一步提高农村体质的综合效益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详细探讨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难点与思考,旨在保障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思考

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在保护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以及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优化农业土地利用格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随着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缓解农业发展资金缺口、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建设、优化现代农业建设模式以及保护农村传统文化等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1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

在土地整治工作的试点阶段,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如吉林长春、广西桂中、江西、山东、湖南等地的整治示范项目,其成功的例子比较多,当地老百姓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越性。但土地整治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1.1土地整治规划滞后

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试点阶段,还没有全面铺开。所以,在一些地方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前,没有相关的专项规划作为参考依据,或者编制的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由于无规划或规划未起到引导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土地整治工作缺乏统筹性,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地推进。

1.2政策配套不到位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程,涉及利益主体和敏感问题较多。由于相关政策配套不到位,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置问题、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权属纠纷等不能及时解决,存在强拆强建的现象,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从而阻碍了土地整治工作的进展。

1.3对土地整治相关内容的研究不足

农村新社区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形态,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村,也不同于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如何完善农村新社区的治理模式,使农民尽快融入城市社区,尚需作更深入系统的研究。

1.4专项资金利用率低,管理不规范

土地整治工程综合性、系统性、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管理职责不明,各自为政,出现了同一块整治区域出现资金重复投入的现象,导致国家投入资金利用率降低,未达到宏观政策下的预期目标;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从而导致了挪用专项资金、招投标不规范,存在简化招标程序、透露标底、串标;审计结论模糊等现象。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考

2.1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综合整治深入人心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集约利用土地的一种途径。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其目的与意义。认真落实与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的含义等政策。组织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去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成功项目,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带来的经济、生态与社会各种效益的好处。思想上,让农民与政策出发点保持一致,真正领悟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种重要途径。行动上,使广大群众积极拥护并自觉参与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这项工作中来。

2.2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一是制定长远规划,稳步实施增减挂钩工程。对辖域内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循序渐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保障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等,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二是充分发挥平原地区优势,积极探索“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走新型农业化发展道路,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按照“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目标要求,深入乡村调查研究,选准试点项目区,科学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农民增地增产增收,规范农村土地管理良好秩序。三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因地制宜制定基本保护区农地整理计划,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对田间路、水、小地块及中低产地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农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3市场运行、科学决策,健全实效运行机制

政府制定符合客观、实施有效的政策:一是确立农民主体地位,是否参与、如何筹资、怎样建房、收益分配、权属调整等农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重大事项,均由农民集体和参与决定。二是市场竞争机制,在坚持规划先行、计划控制、项目管理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集体、农户户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是严格项目实施监督,按照新农村建设“四性”要求,明确田、水、路、林、村整治及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复垦制度,加强复垦土地监督,禁止擅自改变耕地性质,搞非农建设。

2.4尊重民意,长远发展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实施增减挂钩、万顷良田、土地整理工程,均对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项目区的确定、规划的编制及集中居住区建设等一系列过程中,要通过公告、听证、公示以及召开群众座谈会、基层组织测评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形成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中农民同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的效果。要始终坚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根本,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凡是村民组织和农民不愿意的项目,不得开展。土地整治工作要以农村长远发展为落脚点,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规模化经营平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夯实基础、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引进农产品加工规模企业,打造“鱼米之乡”生态农产品加工品牌,走农业带动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道路。使农民群众从土地综合整治中真正得实惠,过上创业有场所、增收有保障、居住环境更好、幸福指数更高的新农村生活。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体质改革在新农村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然而农村的土地整理管理还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政府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管理结构、对于涉农涉地资金的统一管理,保障社会资金的有效利用、改变管理方式、号召农民参与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等,保障农村土地体质改革有条不紊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雅莉.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8(6):101-102.

[2]孙艳芳.探究农村土地整治[J].中国农资,2013,43(40):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