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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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卞永存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天津300000

摘要:职业病防治机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相关管理工作还处于较为薄弱的状况,工作人员甚至管理者的管理思想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加之自身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不适应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导致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监督管理工作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对职业病防治进程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职业病;监管;问题;防治对策

引言

对于职业病防治机构来说,必须认真对待职业病防治赋予的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和社会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理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思路和发展方向,不断的学习、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思路,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策略。希望此文章能够给予相关人士一定参考价值。

1.我国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1.1防治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结合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来看,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仍然不完善,很多防治与实施工作缺乏协调性,多个部门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时极易导致职能交接进程缓慢,工作效率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并且由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尚未完善,导致职业病预防控制效果不理想,为职业病防治进程带来了极大阻碍。此外,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目前尚处于初期阶段,相关法律尚不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还要进一步修改,相关配套措施还没有出台,所以,也导致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期以来无法得到其应有的重视程度。

1.2用人单位重视程度不够

现当下,无论是社会,还是用人单位,均缺乏对于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尤其是部分用人单位,注重自身经济利益,而忽略了职业病的防治。作为用人单位来说,缺乏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不注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加之用人单位自身职业病防治及监管工作不到位,均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若不加以干预,间接加大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1.3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水平缺乏

目前我国虽然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督相关部门,但工作人员数量仍然较少,且工作效率较为低下,并且文化素质低下、工作水平缺乏、责任意识薄弱、检测设备落后等因素均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阻碍。此外,由于层出不穷的职业病的发生,对于监管部门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也有了更大的要求。

2.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2.1完善监管体制

作为政府来说,应不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职业病防治相关政策条例,建立综合管理体系,同时落实对于监督部门的管理力度,从根源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行。各用人单位应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体制以及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划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优化部门结构,建立合理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2.2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

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应加强对于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我国《劳动保护法》[2]中相关条例,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等相关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利益以及合法权益。

2.3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力度

职业病首先是一种疾病,是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依据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做出临床诊断并不难,如毒物中毒,依据临床上特有的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很容易做出临床诊断。但从法律上做出职业中毒诊断,还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必要时还需对职业病患者所在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这些远远超出了普通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的工作范围和能力范畴。对此,用人单位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效能,督促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并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同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合法保障[1]。

2.4加大宣传力度

对于职业病来说,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通过电视、报刊、培训机构及本单位组织等途径加大职业病相关知识的宣传,使劳动者能够对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知识有所了解。同时应加强用人单位对于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深入开展职业病预防,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减少或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同时,职业病本身就属于工伤范畴,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内容。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欲获得职业病待遇,应在职业病诊断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的行政部门。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以及工伤认定均属于劳动合同及用工管理内容。职业病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和归口管理具有法理基础和现实优势。

2.5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管理

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检查体系,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病诊断医师的业务水平,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于发现的目标疾病,建议用人单位及时调离现工作岗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对于职业病诊断机构来说,也是要严格落实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加强职业病诊断工作质量管理,提高职业病诊断医师的业务水平,避免漏诊或错误诊断的发生[2]。

2.6制作分离模式

临床诊断与职业病认定分离模式将有助于化解职业病诊断难这一社会问题。劳动者患了什么病、如何治疗是医疗机构的事情,能否获得职业病认定、工伤认定及其相应待遇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事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资料或者临床诊断结论,结合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在岗时间,直接进行职业病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职业病认定方面的具体规定,将职业病认定和工伤认定进行有机整合,或者将职业病认定和工伤认定合二为一,将职业病认定包含在工伤认定之中,这既简化了繁琐的认定程序,减少了工作量,也将极大地方便职业病患者依法维权,依法获得相应待遇。

结论

简而言之,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日益剧增,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完善导致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所上升,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实状况,给职业病防治机构带来了新的防治课题。目前国家机构改革,职能的转变,对于职业病防治机构来说,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应受到社会的重视,其监督管理工作尤其重要,改善落后的管理思路,创建顺应时代发展的思想和理念,完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做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3]。

参考文献

[1]孙永欣,郭军.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16,23(03):131-133.

[2]梁德君,李存田,方丽.基层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工程学,2009,8(03):190-191.

[3]罗普泉,肖云龙,余丹,蒋然子,刘蔼成.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05(03):29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