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6年中国城市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不完全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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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6年中国城市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不完全统计分析

李文国李家威赵曦彤金雨晴张凯雄李鑫

(西安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陕西西安710021)

【摘要】对全国各大城市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行了统计分析,采用文献检索方法,通过对各个报刊和网络的检索,从发生日期、地点、污染源、事件简况4个方面统计全国突发水污染事件,经整理和筛选后共列出80起,这些事件的分析结果表明:水污染事件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工污染、生活污水;华中、华东、西南、华北地区水污染事件发生率较高;违规排放和工厂泄漏事故比较严重;突发水污染事件对人体健康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增加了人体患癌的发病率。

【关键词】环境工程;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

【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544(2017)06-0191-02

引言

由于各种人为或客观因素,全国各大城市水源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在所难免,化工厂泄漏,河道运输交通事故,都将导致城市水源地受到威胁,造成水源污染和饮用供水安全[1,2]。污染物在水体中会发生累积,且具有长期危害性[3,4]。本文统计和分析我国2005~2016年发生的城市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从总体上揭示这些事件的发生规律,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1.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统计2005~2016年之间全国各地的水源地和水体的突发污染事件。由于无相关专业部门的统计,主要以互联网上的资料,新闻报刊,事发地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官方网站为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中难免有一些遗漏,但是搜集的资料还是能反映出一个地区具体污染状况和主要污染源。因此在此基础上面进行分析各个地区水污染的特点,其准确度和可信度是可以满足要求的。

2.突发污染事件的统计分析

2.1污染事件的年度数量变化

2005~2016年我国城市水源地突发事件总起数依次为:5起、4起、0起、4起、15起、4起、4起、6起、11起、14起、5起、8起,共80起,总体趋势上升,并在2011年后迅速增多。原因之一是新闻报道力度和社会关注程度的加大。2013~2016年目前发生的污染事件38起,占总数的47.5%。污染物来源分布见图1。可见,我国城市水源地突发事件数量依次增多,水源地环境风险加大。

图2突发事件风险源分析

2.4事件影响及应急机制分析

在80起事件中,有25起对居民用水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4起导致人员中毒,分别占事件总起数的31.25%和6.25%。2006年后相应部门对突发污染事件反应迅速,及时做出检测项目和停止污染排放应急机制,及时抽除被污染水区的污染物及涉到的其他区域,停办和查处污染排放源;停止污染水供应,快速处理污染水及时恢复供水。对可能有的其他污染做出及时预警,应急机制逐年成熟和愈发高效。

2.5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污染事件分析

突发污染事件产生影响的大小,可以根据突发污染事件本身的特征,如污染物泄漏量,污染范围和强度,是否造成停水及停水时间,是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方面判断。但在目前缺乏足够详细资料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对该突发污染事件新闻报道的强度、关注媒体数量和级别、高层领导关注、报道持续时间、深入报道内容等来反应。

结合这两方面的考虑,本文认为有5个事件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具有标志性意义:1)2011年6月4日发生的渤海蓬莱原油泄漏事件。此事件持续两个多月,污染范围扩散蔓延至840平方公里,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溢油量超出预计,不能确定究竟还有多少油基泥浆。有专家则表示,蓬莱19-3油田溢出的是重质原油,将会对渤海湾产生长期影响。2)2013年7月7日发生的广西省贺州市贺江污染事件。该事件污染范围大,污染严重,该事件涉及了112家非法采矿矿企,政府对相关矿企进行关停并进行取样,相关责任人也被停职和查出。此事件对贺州市政府来讲是一次极其深刻和惨痛的教训。3)2012年12月发生的潞安天脊煤化工厂发生苯胺泄漏入河事件。该事件影响范围十分大,甚至影响到了河北、河南两省,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受到影响的山西境内河道长约80公里,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受到波及。4)2006年11月15日发生的四川省泸州市川南电厂燃油泄漏污染长江事件。该事件已被国家环保总局定为重大污染环境事件,导致泸州市城区大面积停水,并进入重庆境内,形成跨界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5)2013年1月发生的上海雪炎物流有限公司槽罐运输车向河中违法倾倒油性废弃物引发水污染事件。该事件致使掘石港河通往黄浦江、中运河全部水闸被关闭,共影响金山、松江3万居民8千户人家的自来水和饮用水供应,影响时间持续了3天。污染水域长达5至8公里,影响十分巨大。

3.结论

全国发生的这80起重大水污染事件表明:(1)我国城市水源地突发事件总体趋势上升,并在2011年后迅速增多,2013~2016年发生的污染事件占总数的47.5%;华中、华东地区水污染事件发生率较高,占35%和15%;(2)化学品污染和污水污染是水源地污染突发事件的主要污染物占突发污染事件总数的61.25%;生活排污和工业排污是水源地突发事件的主要风险源占事件总数56.25%;(3)在80起事件中,有25起对居民用水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4起导致人员中毒,分别占事件总起数的31.25%和6.25%。

总体来说,2006年后相应部门对突发污染事件反应迅速,能快速处理污染水并及时恢复供水,应急机制逐年成熟和愈发高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调查和识别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源,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监督和管理,投入一定的安全保障,预防和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丽娟,梁丽乔,刘昌明,等.近20年我国饮用水污染事故分析及防治对策[J].地理学报,2007,62(9):917-924.

[2]丛泽,刘永泉,时福礼,等.近10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8,24(6):590-592.

[3]毛洁,王懿霖,张怡琼,等.2009-2010年上海市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分析[J].环境与健康杂志,2011,28(3):245-247.

[4]李健,魏向东,杜欣.2005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13(3):20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