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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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志亭何瑾

陈志亭何瑾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214

摘要:领导干部是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核心力量,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既是党中央对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国企领导干部能否肩负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基本标准。在当前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式下,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存在在虚化、弱化的现象,亟待加强。文章结合国有企业干部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干部监督;

引言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对干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在当前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日常管理监督,是确保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党的领导在国企业得以有效落实的根本保证。

1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干部监督主体意识不强

组织部门履行好干部管理监督职责,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形成了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机构归口管理的惯性思维,把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混同于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监督,组织部门履行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职责界定不清、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到位,未能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1.2干部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当前组织部门履行干部监督职责不力,主要表现在干部监督的制度体系尚不完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办法不多,多停留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审批、关联交易排查等专项工作,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监督以及常态化的管理监督仍不到位,如在建立干部“负面问题清单”、监督联动机制等方面探索存在明显不足。

1.3干部监督执行力度不够

对领导干部实施提醒、函询和诫勉是组织部门履行干部监督职能的基本举措,重点在“抓早、抓小、抓苗头”,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部门的提醒、函询等监督方式认识不到位,存在抵触情绪,如此导致组织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存在“畏难”情绪。此外,当前基层国有企业在组织部门中均未单独设置干部监督机构、或明确干部监督岗位,组织部门监督力量存在不足。

2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

首先,无论是受监督的领导干部,还是上下级的监督主体,都要深入领会监督领导干部对于促进国有企业良好发展的重要性,提高自己的监督意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把监督的权利行使好、落实好,发挥正面带动作用,确保国企的有效运行;其次,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并对监督人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增强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督人员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2.2构建干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宣贯力度,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修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关键岗位轮换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干部受处理情况报告和反馈制度,落实干部“带病提拔”倒查机制等,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责任、狠抓落实、以最讲认真的态度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执行。

2.3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国有企业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牢固树立“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各级党委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履行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双重职责,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着力做到干部选用规范有序;纪检监察部门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违纪违规曝光力度,努力做到监督有效,执纪问责有力。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配合,在干部选用前充分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巡视等方面的沟通,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

2.4从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杜绝问题苗头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从动议提名到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以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深入系统地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彻底解决干部人事档案中“不严不实”问题。以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等专项工作为抓手,对拟提拔人选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工作,凡不实、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完善登记保管台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巡视等方面的沟通,定期互通信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整治合力。

2.5深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防线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经常给领导干部提提醒。认真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重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活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节假日期间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洁短信等活动,巩固廉洁文化阵地,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随时给领导干部敲敲钟。加强企业地方协作,开展“企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监狱警示教育和旁听庭审,组织学习中纪委、国资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企业管理人员涉腐案件的通报等警示教育案例,警醒广大领导干部勤勉;三是扎实开展党员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现场教育,召开专题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人员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防线。

2.6严肃监督纪律,严格信访举报工作

着力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置信访举报箱,实时关注审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线索,严格按照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信件,实行信访举报件全部归口管理,做到无一遗漏。严格落实“四种形态下谈话”,规范谈话内容和程序,对领导人员在政治纪律、道德品行、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约谈或者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实行“谈话承诺制”,对承诺后发现问题的,明确从重或加重处理。另外,企业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着力健全“为事业选配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组织部门应当牢固树立干部监督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好干部管理监督职能,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为国有企业做优做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勇.国有企业改制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36).

[2]邬春雷.新形势下国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J].经营管理者.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