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保健模式在学龄前儿童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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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保健模式在学龄前儿童的探讨

尹丽芳

湖南省邵阳学院附属医院儿童保健科湖南邵阳422000

【摘要】目的:探讨分析眼保健模式应用在学龄前儿童中的效果。方法:选取我院管辖范围内3-6岁学龄前儿童400名为本次研究的对象,由儿童眼保健科医生组成此次筛查小组,应用自动验光仪对以上所有儿童的双眼屈光状态进行检查,对出现可疑的儿童进行详细的相应检查,并将筛查的结果进行详细的分析。结果:屈光异常的61名(15.25%),弱视13名(3.25%),先天性眼疾3名(0.75%);屈光类型主要以复合散光为主,依次为远视。结论:对学龄前儿童应用眼保健模式,可以对早期存在眼部疾病的儿童进行筛查和确诊,对早期预防和治疗、降低学龄前儿童发生弱视的几率有积极重要的作用,故该种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关键词】眼保健;模式;学龄前儿童;筛查

在学龄前儿童的眼部健康状态进行筛查,是社会、国家,甚至家庭中所需要的,儿童在(3-6)岁学龄前时期,成眼功能已经发育完全,此时是眼结构的可塑性的关键重要的时期,更是眼保健重要的时期,故该时期对儿童的眼疾进行早期的筛查,给予相应的干预措施的意义非常的重要[1],为此将我院眼保健模式应用在学龄前儿童的效果,整理后作如下的报道: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取我院管辖范围内3-6岁学龄前儿童400名为本次研究的对象,按照儿童的年龄分为3组即:3岁组(76名),4岁组(81名),5-6岁组(243名);3岁组女儿童40名,男儿童36名;4岁组女儿童35名,男儿童46名;5-6岁组女儿童135名,男儿童108名。

1.2筛查方法

由儿科保健医生组成筛查小组,初步检查先由各个幼儿园医生完成视力检查,然后由筛查小组成员使用自动验光仪对所有儿童实施屈光筛查,对出现可疑的眼部存在异常的儿童,将筛查后的结果分别做两份记录,由医院和幼儿园进行分别的存档工作。对可疑的儿童由所在的幼儿园告知儿童家长,并告知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到我处进行详细的检查,具体方法如下:(1)家长带领儿童到我院后,由护士指导做好登记工作和再次视力复查流程以及认真填写相关因素调查表;(2)由儿童眼科保健医生对儿童的眼部进行仔细的检查,连续应用阿品托眼膏(1%)涂抹双眼,连续使用3d后,选择经验丰富的医生对其进行检影验光以及试镜,对儿童的屈光性质和弱视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治疗的措施,告知家属定期对儿童的眼部进行复查。

1.3诊断标准

1.3.1屈光判定标准

正视:屈光度0.00D—(+0.25D);远视:≥+0.50;近视:大于等于-0.25D。

1.3.2生理性远视参考值范围

3岁组:+3.00D±0.5D;4岁组:+2.50D±0.50D;5-6岁组:+2.00D±0.50D。

1.3.3弱视诊断标准

所有儿童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变,而是因功能性因素所引发的远视≤0.5,并且不能矫正的儿童应列于弱视的范围,按照儿童弱视的程度分为[2]:(1)轻度弱视:矫正视力在0.6-0.8;(2)中度弱视:矫正视力在0.2-0.5;(3)重度视力:矫正视力在≤0.1。

2结果

2.1筛查结果

在所有400名学龄前儿童中,男性儿童190名(47.50%),女性儿童210名(52.50%),其中存在屈光异常的61名(15.25%),弱视13名(3.25%),先天性眼疾3名(0.75%);男性异常发生率为50.65%(39/77),女性异常发生率49.35%(38/61),总异常发生率为61例(15.25%);3岁组共76名儿童,异常筛查17名(22.37%),4岁组共81名儿童,异常筛查18名(22.22%),5-6岁组共243名儿童,异常筛查41名(16.87%)。

2.2不同年龄段屈光异常的类型

3岁组屈光异常类型发生率最高为复合散光50.00%,其次为远视25.00%、单纯性远视散光16.67%、混合散光8.33%、近视0.00%;4岁组最高为复合散光52.94%、远视和单纯性远视散光为17.65%、混合散光11.76%、近视0.00%;5-6组最高为复合散光37.50%、远视25.00%、单纯性远视散光和混合散光15.63%、近视6.25%;所有异常屈光儿童中,发生率最高为复合散光44.26%、远视22.95%、单纯性远视散光16.39%、混合散光13.11%、近视3.28%,见表1。

2.2不同年龄度弱视程度

所有儿童中总共筛查出13名,其中轻度为6名(46.15%),中度为4名(30.77%),重度为3名(23.08%)。

2.3调查表结果

本次共计发放400份调查表,共回收400份有效调查表,回收率高达100.00%,调查内容为:(1)早产儿13名(3.25%),足月儿387名(96.75%);偏食不良习惯195名(48.75%);(2)家族史:家属中存在屈光不正史45名(11.25%);(3)家长对儿童眼保健的认知:296名(74.00%)儿童家属注重儿童的用眼情况以及重视儿童的视力状态;121名(30.25%)儿童家长了解弱视和异常屈光的知识;(4)如儿童确诊为弱视后,231名(57.75%)家属愿意给儿童佩戴矫正镜;176名(44.00%)家属同意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相关治疗。

3讨论

通过本次研究中学龄前儿童异常屈光类型主要以复合散光为主,依次为远视,而5-6年龄段的儿童近视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两组年龄段儿童,该结果与众多研究结果相一致[3],但是由于本次选取的学龄前儿童人数较少,其他数据与研究中存在一定的差异。通过以上数据充分的说明,早期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眼部疾病的筛查,对早期确诊、预防和治疗的工作非常有必要,相关资料显示,学龄前儿童接受筛查和未接受筛查的发病率为1.1%和2.0%,该数据充分体现眼保健模式应用在学龄前儿童可以有效地降低儿童的异常屈光和弱视的发病率[4]。

在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再次的筛查、治疗的整个过程中,对儿童的家属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耐心的讲解如何预防和缓解眼部疾病的方法,并提高眼保健知识水平,更好的配合保健医生对儿童进行治疗工作,通过对用眼知识的宣传,促使家长认识到保护儿童视力水平的重要性,因为存在眼部疾病的儿童没有完善立体视觉,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故该种问题值得社会、学校和家庭进行共同关注。

目前我国临床眼科研究学者,对儿童眼保健的工作模式进行研究认为[5],儿童应该从幼儿园阶段进行眼保健模式,临床治疗的工作体系要与眼保健模式相结合,能提高儿童眼部疾病的筛查率;部分学者认为,眼部保健模式应从妇幼保健院为基本中心,将该处为信息交流的纽带,对儿童眼保健的相关资料以网络的形式与医院相连接,提高所有学龄前儿童的眼保健质量。

通过以上的阐述和研究结果充分的说明,对学龄前儿童应用眼保健模式,可以对早期存在眼部疾病的儿童进行筛查和确诊,对早期预防和治疗、降低学龄前儿童发生弱视的几率有积极重要的作用,故该种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参考文献:

[1]叶燕,姚建生,王玉邦.学龄前儿童屈光不正及其危险因素探讨[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1(1):119-122.

[2]咸丽.2008年沈阳市皇姑区学龄前儿童弱视情况调查[J].预防医学论坛,2010,16(5):453-455.

[3]黄艳,殷刚柱,邵子瑜,等.合肥市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医学,2013,34(7):997-999.

[4]郭建玲,余凤慈,梁淑贞,等.学龄前儿童眼保健之医院、幼儿园、家庭一体化模式探讨[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1,17(23):2854-2856.

[5]张海林,严柳青,黄惠萍,等.三位一体眼保健模式对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水平的影响[J].中国学校卫生,2011,32(6):68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