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分析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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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分析研究

齐磊

齐磊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卫生院271024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的关注与支持越来越高,也加强了对农村零售药店的管理,各级药监部门实施了强制性的农村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本文主要就当前我国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以期进一步促进农村药店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管理分析;研究

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应全面实现凭处方进行处方药销售,实现农村药店的规范化管理”战略目标,农村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内容。但是根据对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现场认证检查实践分析,当前的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在药品陈列分类、处方来源以及使用方面、药店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基于此背景,笔者针对当前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

1.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药品陈列分类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以下2点:①药品摆放设置缺乏科学性。很多农村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对药品摆放方面的研究较少,将“OTC”标识作为药品摆放的标准,将无标识的药方放在处方药区域,而有该标识的则放在非处方药区域。部分药店将容易串味的药品和拆零销售药品放在一起;有的药店将减肥药等一些理应根据处方药标准进行分类管理的药品,放置在药品促销区域直接销售;有的药店在摆放处方药以及非处方药的过程中,并没有设定科学合理的药品摆放分类标志,在拆零以及外用药品柜台无序摆放。②非处方药标识缺乏合规性。目前,很多农村零售药店经常出现擅自变动非处方药物的标志设置位置、字体的颜色、大小等,缺乏规范性的标注。部分药店甚至还标注有这样的提示——“非处方药购买请按药师指导”,“OTC”图案呈椭圆型,并不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且标识不明显。

1.2处方来源方面的问题

关于处方来源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处方提前开出。处方是药店赢得销售市场的重要手段,很多药店存在“有了处方,就有生意,就有效益”的思想观念,但是由于农村零售药店在正常营销过程中,无法得到足够的处方,因此经常会利用“裙带关系”,让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员提前开出需要凭药方销售的药品处方。②处方来源有限。在农村零售药店营销过程中,对于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生意会有相当比例的限制,甚至部分农村零售药品如果想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才能获得相应的处方,基本上没有来源途径,导致农村零售药店对于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落实的积极性较差。③事后再补造处方。有的药店药师并不在岗位上,因此很多药店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在销售处方处补造处方,并根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数量进行造假。

1.3药店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下

①药店经营人员问题。目前,很多农村零售药店的经营规模较小,或者是家庭经营模式,基本上药品的销售人员都是家庭成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很多相关的规范条例以及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较松散。②从业人员对药品分类管理重视不够。目前,国家药品监管局已明确规定应加强药师对处方的技术审核,但是在工作实践中,很多药店从业人员并没有引起重视,认为抗生素凭处方销售非常麻烦,对自己的经营也会有一定影响,并未严格执行。③药学技术人员问题。有的药店药师都是空挂其名,认为工资待遇较低,并没有坚持在岗,仅仅将自己的药师资格证书租给药店使用,导致农村药店药品服务工作存在较大隐患。

2.改进并完善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策略

2.1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药品监管部门应全面《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①应加强对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在每一次监管过程中,必须对照分类管理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针对验方、药师的在岗审方等情况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全面掌握药店针对分类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若发现药店关于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执行较差,轻者可以给予一定的期限进行整改,若严重的话应给予一定的惩罚。同时基层药品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科以及稽查科人员应强强联手,对于一些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进行专项检查。②应紧紧抓住GSP认证的契机,认证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基层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应向农村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详细讲明实施GSP对于药店的重要意义,并督促药店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进行药品的分类管理。为了避免已通过GSP认证的要点出现反弹现象,应积极做好药品分类管理的跟踪检查工作。

2.2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宣传,提升重视度

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让农村零售药品从业人员明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目的以及重要性。在宣传的过程中,最好是将药品分类管理与处方药销售的监督工作进行高度结合,从而使药店的从业人员以及药品消费者都能够提高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认识,调动农村零售药店的主动性以积极性,能够主动、贯彻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

2.3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药品从业人员是最终的执行者,因此药品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业务水平高低对于药品分类管理的成效具有直接影响。应重视对药店经营管理人员、药师以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农村零售药店的审方药师,应根据相关的制度和要求,加强临床药学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及用药指导教育培训,提高农村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建设,提高药店药品的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药品分类管理是进一步实现农村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措施,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应正视当前农村零售药店中药品分类管理问题,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宣传,加强对药店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落实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药品分类管理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郭文景.加强农村药店药品分类管理体会[J].北方药学.2010.(03).

[2]陈宏伟.浅谈药品分级管理村子啊不足[J].中外医疗,2010.(13).

[3]刘君临.强化检查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J].现代经济信息.2011.(11).

作者: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卫生院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