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共同管廊在我国的应用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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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共同管廊在我国的应用分析

颜凡新喻征超王成迪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云南昆明650000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市政管理网络是城市生活的基本构成,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则会对城市运营产生影响,管线网络与城市功能运转之间存在密切联系,这也影响着城市的生存以及发展,可见其非常重要。相对而言,管网敷设则更为重要,但实际上管网问题却经常出现,无法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进而对城市交通产生影响,同时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因此需要予以重视。

关键词:市政;共同管廊;应用

一、市政共同管廊概况

传统管线建设方法(直埋式),虽然初始投资较少,但运行过程中,管线拆迁,重新铺设或者管线维护等原因,不仅造成“拉链路”现象,检修维护成本也相当高昂,对政府的人财物等造成了极大浪费。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国管网事故给政府造成损失极其严重,仅施工引起的事故,经济损失达450亿元之多。市政基础设施损失频繁发生,充分暴露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慎重科学对待。国际上对这种现象的关注早在上世纪前,并且已经在一百多年前就形成了比较先进的做法———市政综合管廊。市政共同管廊(日语为“共同沟”,英文为UtilityTunnel)即在建好的同一人工空间内,将两种以上的城市管线集中设置其中所形成的一种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基础设施。这种人工空间一般布置在地下,各种管线分块布置,并且留有专门的检修通道.因此其与传统直埋式市政管线相比,优势明显,概括起来具有综合性、长效性、可维护性、科技性、人防性、环保性、低成本性、可靠性、新机制性等,这样不论是在铺设或维修地下管线的施工过程中,都可避免道路的反复挖掘,不仅可减少对道路交通及居民出行造成的影响,而且于路容路貌的整洁美观也是有益的.更重要的是,可节约维护翻修路面工程等的各项费用。具体分析见表1。

二、存在问题

与传统管线建设方式相比,市政共同管廊的优势明显,但在我国普及率相对较低,这与我国市政共同管廊相关的管理办法等并未形成统一规定有关,所以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资金投入方面:由于市政共同管廊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上建设时间和回报时间均比较长,因此在融资方面选取上存在较大困难。在制定前期计划时,需要谨慎,应与各地市特点相结合确定融资方案。第二,费用分摊方面:因该工程属于准公共产品,作为放置公共产品的场所,如电线等管线需要纳入市政共同管廊进行管理,而前期需要大量资金,如果由政府投资,则会加重财政负担,所以在分摊建设费用方面、进入市政共同管廊费用收取方面均存在一定难度,另外也很难确定管线维护的费用收取问题。第三,运行维护与管理方面。因进入市政共同管廊的单位不同,且均为垄断巨头,所以在未形成统一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则会增加管理难度,尤其是各大管线共同处于同一管廊,则会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如果没有划清权利和责任,则会影响维护和管理效率。第四,技术规范方面。尽管国家已经颁布总的技术规范,但在不同管线的技术细节方面仍有待探索,如布置防护、分支等。我国大部分城市仍采用传统管线方式,如果不涉及到新建地铁项目、开发新区等,则在已经建设完成的道路下重新修建共同管廊,则会使工程费用增加。

市政共同管廊的劣势总结见表2。

三、对策分析

为使市政共同管廊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国家需要从法律制度方面使市政共同管廊更加完善,这不仅涉及到资金投入方面,还涉及到管理以及维护方面等。市政共同管廊方面的法律规范一方面涉及到政策立法,只要是道路已经建设完成市政共同管廊,强制各管线单位入廊,同时依照规定要求,除缴纳入廊费用之外,还需要按照比例缴纳后续运行维护费用。现阶段,按照直埋成本法及空间比例法向管线單位收取入廊费用、激励机制模式下的管理收费模式、以博弈分析为基础的管理收费模式等均为相对成熟的管理模式。在法律规范上,可从日本综合管廊建设立法规范中借鉴经验,再与我国特点相结合,对法律规范进行制定,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另一方面涉及到技术立法,这一问题国家已经作出统一规范,但在细节规范上仍存在一定不足,需要各地城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详细技术规范。从法律规范上而言,可采取分块分流管理,如分开管理运营模式、投资模式、综合管廊建设,将建设与管理分开。从政策立法上对管理部分进行规范,从技术方面对建设部分进行规范,实现市场化运营模式。

实现整体统一规划。与新型城市化契机相结合,统一规划并部署新建市政管线,使各自为政的管理现状得到改善,因一旦建设形成共同管廊,则其规划使用时间将长达50-100年,所以需要全局上进行统一规划。市政共同管廊建造经济投入大,空间过大或过小,均可能会造成浪费和经济损失,同时这也与城市未来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因此需要统一规划建设。

第三,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由于市政管线涉及到多个单位,加上大部分均为垄断企业,所以其涉及到多个利益群体,这也使得管理机构不仅面临如何管理的问题,同时面临是否能管和敢管的问题,对于此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这些管线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四、结束语

伴随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从立法方面进行完善,还需要从利益分配上进行完善,另外还需要转变思想意识,建设并完善市政共同管廊,其将为城市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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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N-CJ.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S].2012.

[3]城市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D].同济大学,2011.

[4]市政综合管廊关键技术研究[Z].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2010.

[5]阳习龙.城市综合管廊特点及设计要点解析[J].城市建筑,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