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4-14
/ 2

中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研究

陈晶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环境保护局

摘要:我国的面临环境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严重浪费等环境问题,而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时,我国政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生态环境的压力。但是解决环境问题仅仅靠政府的政策支持是不够的,也需要群众的参与。群众是环境管理的主体,在对环境进行管理中,要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本篇文章从环境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公众环境管理的做法。

关键词:环境问题;政府;公众参与;环境管理

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就是工业发展,但是一些区域在发展工业中,对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生态环境破坏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而严重的环境问题也成为了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因此国家需要对环境进行管理。而公众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国家开展的建设中都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因此在管理环境中,公众也要发挥主体的作用,提高环境的质量。

一、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2014年发布的“中国公众环保指数”显示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之一,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公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调查中排名第三,紧跟“物价问题”和“食品安全”之后,位列“三甲”。中国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挑战,仅仅依靠政府的努力是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个人三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各国的经验表明公众参与极大的促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环境法的准则之一,已获得越来越广泛的认同。2006年2月22日正式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工作的细节内容,政府已经在着力推进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就是各利益群体通过一定的社会机制,使更广泛意义上的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能够真正介入到决策制定的整个过程中,实现资源公平、有效管理和合理配置。

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对策

1、加强环境教育

公民都应该有环境保护意识,但是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程度与自身的文化水平有关,保护意识与文化水平呈正比,简单的对比就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与没有接受教育的人在对待环境问题上有明显的区别,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会认为环保环境是份内的事,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上都会注意保护环境,而没有接受教育的人对于保护环境的观念不强,乱扔垃圾,浪费水资源等等,不但环保观念不强,甚至会做破坏环境的事。因此,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就要对各阶层的人们开展环境教育,向民众宣传环境的知识,普及环保的基本措施。学生受教育的时间长,因此学校可以为学生开设环境课,向学生展示环境的作用。同时也在校园内开展环保比赛,让学生参与进来,使学生在参与中提高了环境保护的意识,然后学生可以把在学校中学到的环保知识告诉父母等其他的家人,把环保知识一点点的渗透到群众中。除此之外,在环保日、熄灯一小时等节日中,可以在各地举行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需要环保部门的支持,环境保护的工作人员与群众进行交流,告诉群众在生活中哪些是破坏环境的现象,哪些小措施又能够保护环境,从而让群众掌握环保知识。群众在保护环境中可以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例如,一个家庭主妇生活的范围就是家庭,因此在保护环境中,可以从生活的小事中做起,洗米水浇花、冲厕所等等都是一种环保举动。

2、完善环境保护奖励机制

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活动中,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多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群众在参与的保护活动中,根据个人能力做出贡献,每个人的能力不同,对于环保做出的贡献也不同,而政府就要根据群众对环保做出的贡献给予群众适当的奖励,贡献大奖励就多。在明确的奖励机制指引下,群众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高,也更加注意保护环境。不过奖励机制也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贡献都能够获得奖励,政府要对奖励机制规定一个评判标准,这样能使保护环境的活动更具有客观性。环保是时时刻刻的,而且与人的生活有关,因此,需要群众的参与,而对群众的参与的环保活动给予的奖励,只是希望群众能够响应组织的号召,更好的参与到环保活动中,因此对于群众的奖励应该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政府的奖励机制要系统并且完整,有具体的奖励程序,在对群众进行奖励的时候,要按照奖励顺序。此外,保护环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需要资金为保护环境提供保障,因此,针对环保活动可以建立一个特殊的基金,政府可以为其拨款,而群众以及其他组织也可以为其捐款。

3、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

首先,要放宽对环保社团的设立条件,有利于促进更多的环保关心者投身于环保事业中。与此同时,建立对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回馈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激发非政府组织及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为非政府环保组织创造有利的物质条件和发展空间,将部分环境公共服务职能交由非政府环保组织实施,大力支持和鼓励环保民间组织获取并有效使用环境公共资源,充分发挥非政府环保组织提供环境公益服务的社会功能。再次,加强引导和管理,帮助非政府环保组织健康发展。与他们一起统筹规划、推动社团组织发展壮大。最后,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政府在向非政府环保组织提供信息和资金支持的时候,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方式多样。

4、推行环保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政府环保部门要做到信息公开。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向民众公开执法的依据、环保方面的政策、办事的具体程序、各类环保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从而实现民众对环保执法的民主监督。环保部门还可以考虑建立环保执法的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征求民众对环保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推行企业环保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让企业对其环境信息进行披露是必要的。由于企业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企业的排污又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所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关系到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企业环境信息有效充分的公开,有利于公众参与过程中政府和公众对各自行为动向的正确把握,从而成为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对于在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上市公司,应当推广在其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做法,还要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级,促使环境信息公开成为是企业的一种日常工作,安排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予以实施,并采取相应的企业内部协调措施,接受和处理公众对其所披露信息的反馈意见,保证此项工作的持久有效的开展。

三、结语

总之,国家进行环境保护和管理,必须依靠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公众的积极参与,这是由国家政府的性质、职责和能力决定的,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环境保护和管理实践上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我们在这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方面与成熟国家尚有不少的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改进。

参考文献:

[1]程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12(01)

[2]陈力丹,曹文星.微博问政的优势及其有效开展的途径[J].人民论坛.2011(34)

[3]程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J].法学杂志.2011(S1)

[4]蔡定剑.中国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前景[J].民主与科学.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