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
2005年17期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放宽境内机构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放宽境内机构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12-22
作者:
经济管理
>世界经济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一、境内机构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下的,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由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30%调整为50%。
/
1
一、境内机构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下的,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由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30%调整为50%。
同系列内容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2005年17期 - 无锡:调整廉租住房政策放宽廉租房申请条件
2005-12-22
1372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2005年17期 - 四川:对购房时间和成交价格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5-12-22
2026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2005年17期 - 北京:经济适用房使用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至80平方米内
2005-12-22
5480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2005年17期 - 北京:六种房初卖可免税
2005-12-22
5217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2005年17期 - 统计局:1-7月份全国工业实现利润7437亿增长20.6%
2005-12-22
5057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17期
相关推荐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再度放宽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规范出口信用保险外汇收付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建设回顾与展望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项目
同分类资源
更多
[世界经济]
别样粗犷之美,新酷男人运动
[世界经济]
建材“大鳄”有来头各自均有系手锏 看建材家居五巨头抢占青岛市场
[世界经济]
谁是谁非?听“堂主”怎么说
[世界经济]
加快环境建设提高城市水平
[世界经济]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相关关键词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
外汇支出
经营项目
监管模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放宽境内机构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