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例孕产妇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的结果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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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例孕产妇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的结果分析

张必勇1唐庆华2

1.辰溪县人民医院检验科湖南怀化419500;2.辰溪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湖南怀化419500

摘要:目的:本文主要通过100例育龄期非妊娠女性和200例孕产妇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的比较,了解孕产妇甲状腺功能的变化。方法:在我院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进行体检的育龄期非妊娠女性中选取100例对照组,在我院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收治的孕产妇中选取200例作为观察组,分别检测两组受检人员的甲状腺功能,观察比较两组受检人员的各项甲状腺功能指标。结果:观察组受检人员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明显高于对照组受检人员,P小于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受检人员的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和血清促甲状腺素没有明显的差异,P大于0.05,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受检人员的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明显低于对照组,P小于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本次研究结果表明,女性在妊娠期间,经常会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或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情况,给予孕产妇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则可以很好的判断孕产妇甲状腺功能是否正常。

关键词:孕产妇;甲状腺功能检测;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血清促甲状腺素

调查结果表明,女性在妊娠期间很容易出现甲状腺生理性肿大的情况,相对于非妊娠期女性而言,孕产妇在摄碘量正常的情况下,甲状腺平均体积可能增大10%左右;如果摄碘量偏下,甲状腺平均体积可能增大20%左右。而孕产妇的甲状腺功能直接影响到胎儿的身体健康,所以孕产妇在孕检或者产检时,甲状腺功能是必须检查的项目之一。为了准确了解孕产妇和非妊娠女性在甲状腺功能上的差别,本次研究对100例育龄期非妊娠女性和200例孕产妇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进行比较,观察比较两组受检人员的各项甲状腺功能指标以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发生率,为临床提供参考,结果较为满意,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在我院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进行体检的育龄期非妊娠女性中选取100例对照组,年龄23-35岁,平均年龄(27.38±5.23)岁。在我院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收治的孕产妇中选取200例作为观察组,年龄24-35岁,平均年龄(28.52±4.59)岁;孕周13-30周,平均孕周(19.11±5.53)周。所有观察组孕产妇均为初次妊娠,所以排除了妊娠并发症的原因。两组受检人员的一般情况经过比较后,未发现明显的差异,P大于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进行下一步比较。

1.2方法

两组受检人员都在空腹状态下,抽取3毫升的静脉血进行检测,对血液样本进行离心操作,并使用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检测受检人员的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血清促甲状腺素以及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观察比较两组受检人员的各项甲状腺功能指标以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发生率。

1.3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得数据和资料均采用专业统计学软件SPSS12.0进行处理,用均数标准差(±s)或者百分数%来表示,经过t或者X2检验。P小于0.05,则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受检人员各项甲状腺功能指标比较

两组受检人员的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和血清促甲状腺素没有明显的差异,P大于0.05,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受检人员的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明显低于对照组,P小于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如表1所示。

2.2两组受检人员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200例受检人员中,16例受检人员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占8.0%;19例受检人员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占9.5%。对照组100例受检人员中,2例受检人员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占2.0%;1例受检人员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占1.0%。观察组受检人员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明显高于对照组受检人员,P小于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女性在妊娠期时,其甲状腺功能很容易发生异常变化,所以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发生率非常高。目前,检测人体甲状腺功能异常最可靠的指标主要是血清促甲状腺素,同时也是判断孕产妇甲状腺功能是否异常的重要指标。但是不同地区、不同生活习惯的孕产妇,在甲状腺功能、摄碘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异,所以不确定孕产妇妊娠期间的血清促甲状腺素的上限范围。一般情况下,孕产妇血清促甲状腺素的范围是:妊娠早期,女性血清促甲状腺素的水平要低于非妊娠女性,参考值范围一般是每毫升0.1-2.5uIU;妊娠中期,女性血清促甲状腺素的水平一般是每毫升0.2-3.0uIU;妊娠晚期,女性血清促甲状腺素的水平一般是每毫升0.3-3.0uIU。在本次研究过程中,孕产妇和非妊娠女性在血清促甲状腺素上没有明显的差异,P大于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在妊娠期间,女性的状态在不断发生变化,其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的水平也在变动。目前,临床检测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时,还要根据受检人员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参考值范围。国际上认为监测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最好的方法是固相萃取-液相色谱质谱法。但是这种检测方法的成本比较高,在我国应用范围比较狭窄。

本次研究结果表明,孕产妇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发生率明显高于非妊娠女性,P小于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如果孕产妇在妊娠期间发生甲状腺功能异常,将对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先兆子痫、胎盘早剥、流产等不良妊娠结局。下面再做几点具体介绍。

3.1妊娠和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关系

目前,临床普遍认同女性在妊娠期间,甲亢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的升高,会增加机体耗氧量,增强肌肉和神经的兴奋性,增加血管紧张素和去甲肾上腺素,增强宫缩和血管痉挛,从而引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早产、流产等不良情况。由于母体的甲状腺分泌太多,会对腺垂体分泌促性腺激素的作用产生抑制,从而对三羧酸循环的氧化磷酸化过程造成影响,促使能量无法以ATP的形式进行储存,直接导致孕产妇胎盘功能低下、胎盘能量不足,大大提高了小于胎龄儿的发生率。

未经治疗的非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不会发生排卵,所以相对而言,生殖能力较低,很少发生受孕的情况,部分病情相对较轻的患者,也会受孕。但是如果在妊娠期间,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会对孕妇、胎儿的发育造成严重的影响。孕妇会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贫血、产后出血、胎盘早剥、心力衰竭等,胎儿也会发生低体重、生长受限、死胎、早产、流产、先天畸形等并发症,甚至会导致胎儿智力和神经发育所需要的甲状腺激素不足,影响到胎儿日后的智力水平。

3.2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检测

女性在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会受到垂体激素、下丘脑、胎盘等影响而发生不同的变化。在妊娠早期,由于胚胎体滋养层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存在轻微的甲状腺刺激活性,增加了甲状腺的分泌功能,提高了血浆游离甲状腺激素的水平,降低了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所以多数孕产妇会发生临床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多数孕产妇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可以自行缓解,到了妊娠后期,由于肾小球滤过率增加,很容易发生血清促甲状腺素升高,而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和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降低的情况,甚至会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者甲状腺肿大。针对此类孕产妇,妊娠期间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检测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妊娠早日,体内激素会因为剧烈的妊娠反应、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临床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女性在妊娠期间,如果心率每分钟超过100次,体重增加不明显,存在甲状腺肿大、呕吐、疲乏等情况,或者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史,血清促甲状腺素升高,而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和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降低的孕产妇,就可以考虑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由于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产妇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缺乏特异性,所以经常发生漏诊的情况。所以,本文建议存在甲状腺功能病异常病史、甲状腺疾病家族病史、有I型糖尿病、甲状腺腺体异常、存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或者其他免疫疾病病史的孕产妇,要尽早到正规医院检测甲状腺功能。

3.3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治疗

在妊娠12周-14周时,胎儿甲状腺无法产生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母体是胎儿甲状腺激素的唯一来源,孕妇过少或者过多的甲状腺激素都会对胎儿脑部的发育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妊娠期间孕产妇甲状腺功能异常的诊断和治疗非常重要。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治疗关键在于甲状腺功能指标恢复至正常水平。所以孕妇可以服用左旋甲状腺素片进行治疗。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孕产妇所需甲状腺激素量在增加,所以给予孕产妇的左旋甲状腺素片的剂量也要根据孕产妇实际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血清促甲状腺素是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产妇治疗的监测手段,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产妇最初的血清促甲状腺素水平是左旋甲状腺素片初始剂量的依据。使用左旋甲状腺素片治疗4-6周后,复查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产妇的血清促甲状腺素,并在妊娠16-20周和28-30周复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激素剂量。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孕产妇的治疗要注意减少药物剂量,将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控制在正常水平,以免发生新生儿甲状腺肿的情况。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孕产妇可以给予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在32-36周时停止服用。

3.4甲状腺功能异常孕产妇的胎儿监护

孕产妇的甲状腺功能水平偏高或者偏低会直接影响到围产结局。如果妊娠期间,孕产妇的甲状腺功能各项指标正常,则基本上可以分娩出健康的新生儿。所以在孕前和妊娠期间,定期检测孕产妇的甲状腺功能非常重要。提倡孕产妇在孕前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尤其是在妊娠期间,尽量早诊断,早治疗,在妊娠20周后,就要密切监测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如果胎儿没有其他原因出现持续一段时间的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的情况,就表明存在甲状腺疾病,而此时,孕妇并不一定有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明显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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