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阳光用药工作总结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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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阳光用药工作总结分析

庞土友陈由罗流武

庞土友陈由罗流武(广东省遂溪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广东遂溪524300)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45-0046-03

【摘要】目的分析开展阳光用药工作的作用。方法统计近三年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住院患者平均药费,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处方平均金额,基本药物使用率。结果2010年、2011年、2012年(1-9月)药品比例各为:48.36%、45.21%、40.10%;住院患者平均药费各为2125.50元、1816.71元、1520.22元,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各为71.22%、60.39%、53.61%;门诊患者处方平均金额各为125.66元、98.78元、58.63元,基本药物使用率各为8.56%、20.84%、30.55%。结论开展阳光用药工作,促进了医务人员合理用药,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关键词】阳光用药总结分析

我院是一家县城二甲人民医院,在省卫生厅2010年10月号召开展“阳光用药”建设以来,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促进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生用药行为,提高医师合理用药的自觉性,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实现“四降一增长”(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住院患者平均药费、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处方金额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取得一定成绩,现总结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010年、2011年、2012年(1-9月)三年业务收入、处方药品使用数据。

1.2方法

统计2010年、2011年、2012年(1-9月)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住院患者平均药费、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处方平均金额、基本药物使用率。

2结果(见表)

统计结果

3讨论

我院开展阳光用药工作取得“四降一增长”成绩,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3.1我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阳光用药制度。

3.1.1加深认识建立阳光用药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充分认识建立阳光用药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阳光用药制度主要包括对医生用药行为实施全方位监控,特别对处方内容、治疗费用和药品种类等重要信息做到适时监管,有利于切断医生开具处方、医嘱与药品提成的利益链,规范医生用药行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治疗成效;同时,也包括对药师采购药品行为和监察纠风部门阳光用药监管行为的评价。

3.1.2正确理解阳光用药概念内涵。

阳光用药是对药品供应链、使用链和监管链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和阳光用药监管。是指通过教育、指导和监管,我院遵循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方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用药指南,统一药物目录名册及品种、品规数,自觉体现用药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和经济。

3.1.3建立阳光用药监管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建立阳光用药监管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负责药剂的副院长担任。

小组成员由医务、药学、信息、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和临床专家组成。

加强对医师处方质量管理和临床阳光用药管理。定期开展单品种用药金额、医师用药、科室用药情况监控和临床用药检查。重点检查抗菌药物、辅助用药和能量补充用药等不合理使用的处方,定期开展大金额处方筛查和公示。开展常规处方点评和专项处方点评。

根据检查、筛查和处方点评结果,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通报。有公示和通报制度。将处方点评和阳光用药监管的结果纳入医德医风考评和绩效考核。

3.1.4规范购销行为,建立药品遴选供应目录和动态管理制度。

医院确定药品供应目录,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方法和程序,并形成制度和规范。

药品供应目录的品规数按规定控制在合理范围二甲医院不超过1000种,按临床用药需要本院选取685种。

采购目录的遴选严格执行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中第四章16条的规定:“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建立非入围药品采购备案程序,对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中未入围、但在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且无法由其他入围药品替代的药品,进行非入围药品采购备案。

3.1.5规范用药行为,建立合理用药技术屏障。

建立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将本院基本用药目录的全部抗菌药物进行详细分类分级,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1]。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对本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3.1.6规范监管行为,建立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

加强处方用药监管和筛查。指导并监控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是阳光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监控处方或单个医嘱中药品使用的品种、用量和金额(或治疗费用)等重要信息。对处方金额、单病种用药金额、抗菌药物及辅助金额进行筛查和排名。

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等24小时[2]。

监控和公示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使用金额排前10位的药品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等,单张处方金额排前10位的处方明细,包括金额数平均用药品种数等。

重点监控使用金额排前10位的药品中的辅助用药、抗菌用药。重点筛查大金额处方。

建立用药监控预警机制。结合抗菌药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原有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中增加相应的预警控制,对医院药品收入比例、科室药品收入比例、抗菌药物用药金额占全院总用药金额的比例、门诊和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等进行监测、统计和警示。

3.2健全机制,确保阳光用药制度的持续运行和成效。

3.2.1规范药学部建设。

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剂科、药学专业技术科室三级组织构架。

3.2.2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健全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重视药师队伍建设。药学技术人员占本院卫生技术人员的10%。

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配备适当数量的临床药师。本院临床药师3名,临床药师具有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经过规范化培训。

设立抗感染治疗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药师查房制度,定期深入临床病房,参与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

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沟通对药物治疗安全和疗效负责。

建立药师工作站。通过电子系统,把医师工作站、药师工作站和护士工作站连通。使医师工作站、药师工作站和护士工作站协同工作,建立起安全的给药流程,形成医师录入处方(医嘱)、药师审核处方(医嘱)和配药核对、后勤运输部门送药、护士发药用药到病人的联合工作机制,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建立药师审核处方、医嘱工作制度。将阳光用药制度与药师处方审核制度结合,对门诊处方及住院医嘱进行合理性审核和前瞻性干预,为医生和护士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不合理处方和大处方实施前瞻性干预,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3.2.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确保阳光用药制度的科学性。

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和处方点评小组。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处方点评专家组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成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点评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3.2.4规范常规处方点评制度,确保临床药学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管理。

规范处方点评的内容。包括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处方用药的适宜性,住院患者医嘱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等。

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结合本院临床用药目录,确定“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的概念和范畴。

确定处方点评时间及间隔。医院自行建立并调整开展处方点评的时间及间隔。每月开展一次常规处方点评。专项处方点评每季度至少一次。

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抽样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每月点评的病房医嘱单,其抽样率(按出院病例数计)不应少于1%,出院病例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按随机方法抽样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和住院患者用药医嘱进行点评。

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善、准确的处方点评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抽样方法、抽样率、抽样数及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等。

3.2.5建立专项处方点评制度,重点监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处方点评[3]。重点监控、前瞻性干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4],组织医务药学、临床药学、感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处方点评,及时分析本院及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每个月分别抽取10%特殊使用、10%限制使用、5%非限制使用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病历。

对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本院前列、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频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并进行专项处方点评。

3.3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

制定药品供应目录及药品遴选和调整制度。建立新药引用,药品增补,品种更换、淘汰等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药品招投标行为,并严格控制临购项目规模,规范药品临购行为。

与供货商签订廉政协议,共同把好廉政建设关。

3.4制定目标,加大处罚,确保阳光用药制度落到实处。

为确保各项监控指标达标,我院细化卫生部各项指标,对各临床科室制定不同的目标值。医院与科室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责任状,明确各临床科室的目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个月针对超标情况进行分析,并严格要求超标科室提出详细具体的整改计划,对于问题严重的科室或者个人给予处罚。

对消耗突增、异常集中和异常广泛的药品进行重点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采取停用或限用措施。

3.5持续改进,巩固提高。

检查结果由阳光用药质控小组每季度汇总一次,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以简报形式进行全院通报。

对科室临床用药管理及医生处方(医嘱)情况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实施医院动态监控与科室及员工绩效管理相结合,保证阳光用药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医院监察部门对阳光用药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干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

本院通过开展阳光用药工作,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监管行为,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实现“四降一增长”(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住院患者平均药费比、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处方金额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8.

[2]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S].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09-03-23.

[3]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S].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04-18.

[4]王爱霞主编.《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