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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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王勉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舒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邮编236514

摘要:小型农田水利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发展,关注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可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转变。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有关粮食生产管理的稳定息息相关。近些年政府部门加大关注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模式处于不断的完善中,但是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的挑战和困境。本文通过旨在对平原地区的的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的现状进行探究,为其所面临的困境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政府;市场化

小型农田水利是按照其大小来鉴定的,相对于大中型农田水利而言具有系统性、产权不确定性、数量多、分布广等特点。小型农田水利通常是指:为了解决人畜用水和灌溉用水而修筑的田间蓄水、引水、灌溉、排水工程,灌溉除涝面积相对较小,是大型农田水利的终端归附元素。解决小型农田市场化运作困境,对解决粮食生产和改善农村面貌有很大的帮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处于不断的改革完善中,因其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所以在市场化改革中会出现排他性和竞争性,且外溢性较强,如果内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必然会制约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和发展。2011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公益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提供保障。如何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小型农田水利改革创新是本文探究的重点。

一、小型农田市场化运作的现状

(一)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损毁老化严重

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缺乏维护管理导致其损毁老化严重。随着扶贫政策落实,国家增大了在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中的财政投入,大部分平原地区的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建设基本完善。部分平原地区,政府在改革中为响应改革号召加大改革力度,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通过承包和租赁等方式,交由私人或单位进行统一的管理维护。政府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后续管护资金供给不足,管理人员对管理水利设施缺乏积极性。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损毁老化现象严重,使得水利设施原本应该具备的功能丧失。

(二)水价定价混乱和水费收取难

政府部门在水价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管,私人承包水利设施只重视经济效益以盈利为根本目的。私人承包用水后,定价在用水旺季由于市场需求量大,供给量有限就开始出现价格上涨的趋势。水价上涨或供水不足导致农民灌溉时无水可用引发了农民与管理单位的矛盾,所以农民在缴费时就存在故意拖欠的现象。

二、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面临的困境

(一)政府方面的问题

在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推行改革中,政府作为主导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政策出台之后缺乏规划性和可操作性

在改革过程中,政府没有结合平原地区的地貌特征、用水需求和可供给量进行科学的考察。政策出台后也不能及时的进行调整,而是采取随之任之的态度。改革导致私人或承包方权利过大,在追逐利益的市场化过程中产生浪费水资源,破坏原有农田水系等行为,改革效果微弱。

2、政府在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缺乏监管措施

平原地区的大中型农田水利市场化发展快,占市场比重大,所以政府在将小型农业水利的管理权交给私人后,精力就集中在了大中型农田水利市场化建设上,对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建设关注度不够,对小型农田水利的监管流于形式,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混乱。且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繁杂,政府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容易导致诸多问题。

3、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支持力度较弱

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国家对水利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也加大了不少。但是平原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分配不均衡,政府大多把资金投入到了河道治理等大型工程项目建设上,对小型农田水利关注度较小。平原地区相对比较风调雨顺,承包给私人或企业,所产生利润极少。承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如果仅靠自身盈利,缺乏财政资金支持难以保证基本的正常运转,没有人愿意承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由于缺乏资金,也难以满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公益性需求。

市场方面的问题

1、原本的水利体系被破坏

原本的水利体系由于私人承包的原因被破坏。私人承包水利设施建设,技术水平有限,没有进行前期规划和科学的设计,建设出来的农田水利体系质量堪忧。承包方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对原有的农田水利体系进行肆意的拦截、改造、改道。导致原有的水利体系断流,下游淤积严重,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活动。

2、私人承建的水利设施质量问题严重

私人在承建水利设施时,由于资金短缺等因素,在建造前期准备工作中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又缺少政府部门的监管,就容易出现严重的偷工减料的行为,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在后期小型农田水利出现问题的时候,承包人也往往不注重对其进行保养维修,这往往就更进一步的加重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质量问题。

3、市场与政府的市场定位不明确

商人逐利,市场在推行小型农田市场化建设过程中参与了过多的管理,代替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但是小型农田水利具备公益性属性,发挥其公益性的功能需要政府的扶持和管理。如果小型农田水利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市场与政府的职能划分不明确就很有可能影响其公益性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对策

(一)政府方面的措施

1、强化政府主体,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

强调政府部门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的管护资金供给,政府合理规划财政预算。学习国内外有关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的先进经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农田水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中,充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能够满足公益性需求。政企合作,鼓励企业或个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进行投资,为小型农田水利设立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合理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在满足承包方盈利需求的同时满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公益性需求,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2、规范农田水利建设承包体系

平原地区政府因以县为单位,对平原地区不同区域的地貌特征、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量、农田用水需求供给量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估。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需求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调整,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引导。避免个人或承包方出现权力使用不当的行为。私人或承包方在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时需按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克服了传统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3.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监管部门人才的投入,培养有关农田水利部门的专业性人员,制定合理的监管政策防止权力寻租的情况出现。

(二)市场方面的措施

1、明确市场定位,发挥好“无形的手”的作用

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市场定位不明确,和政府职能界限模糊。政府应当在做好决策者的工作,合理规划好任务,注意事项,审核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为政府机关办事。政府和市场在明确职能的前提下,相互配合,保障各项机制的有效运转。

2、把握政府投资机会

小型农田水利具有公益性属性的同时也具有商业性,商业性与公益性向矛盾。政府可作为投资主体,利用政府的主导地位,吸引个体、小型农田水利承包单位、企业建立起一个健全的高效统一的农田水利融资平台,给多方提供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经营、管理的机会。

四、结语

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运作困境对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十分积极的影响,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建设是顺应改革发展和时代进步的需求。小型农田水利市场化的有效运作需要政府和市场为其保驾护航,只有政府和市场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互相配合协作才能有效的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化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尚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市场化运作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青海师范大学,2018.

[2]佀赟.定陶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市场化运作的探索和思考[J].中国水利,2015(1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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