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美芹(河南省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476900)
【中图分类号】R9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18-0254-02
【摘要】目的讨论浅谈口服避孕药不良反应。方法查阅文献资料并结合个人临床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结论复方口服避孕药是由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和孕激素组成。人工合成孕激素有17-α羟基孕酮及19-去甲基睾酮两类。复方口服避孕药不良反应发生可能由于避孕药中雌激素、孕激素与雄激素的性能和剂量有一定的关系。
【关键词】口服避孕药不良反应
复方口服避孕药是由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和孕激素组成。人工合成孕激素有17-α羟基孕酮及19-去甲基睾酮两类。复方口服避孕药不良反应发生可能由于避孕药中雌激素、孕激素与雄激素的性能和剂量有一定的关系。
一、雌激素引起的不良反应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乳房触痛、乳房增大(导管和脂肪组织)、水液潴留引起周期性体重增加、白带多、头痛、头晕等类早孕反应,常在服药第1~2周期发生,随服药时间延长而改善。也可引起妊娠斑样色素沉着、宫颈外翻而容易引发衣原体感染。雌激素还可以引起高血压、胆囊胆汁中胆固醇增加、平滑肌瘤生长、毛细血管扩张和某些罕见不良反应如肝细胞腺瘤和肝细胞癌、脑血管意外、血栓栓塞和乳腺赘生物。
【处理原则】
类早孕反应轻微者常随服药时间延长而改善。类早孕反应较重者可服抗反应片(含维生素B6100mg,山莨菪碱10mg)。治疗无效可以停药或改用其他种类单孕激素避孕药。血压150/100mmHg应停药。发现胆汁淤积症、肝细胞癌、脑血管意外及血栓栓塞症应停药。
二、孕激素引起的不良反应
【临床表现】
乳房触痛、头痛、乏力、嗜睡、体重增加、高血压、心肌梗塞(很少)。
【处理原则】
乳房触痛、头痛、乏力、嗜睡等症状,轻者不必处理,较重者可停药。血压超过150/100mmHg、心肌梗塞,应停药,并请内科诊治。
三、雄激素引起的不良反应
【临床表现】
随避孕药中不同的孕激素而异,如炔诺酮因有雄激素的活性,会产生如食欲增进、体重增加、抑郁、乏力、性欲、性快感减退或亢进、痤疮、溢脂性皮炎、乳房触痛、乳房增大、增加低密度脂蛋白(LDL)、减低高密度脂蛋白(HDL)、碳水化合物耐量减低、增加胰岛素抵抗、瘙痒等。第三代孕激素(地索高炔酮、孕二烯酮)和环丙孕酮配伍的避孕药能抑制睾酮分泌,对痤疮、溢脂性皮炎和多毛都有好处。
【处理原则】
轻者不必处理,较重者可停药或改用有抗雄激素作用的第三代孕激素,能减少雄激素副作用和治疗雄激素过多症。
四、突破性出血(又称服药期出血)
【临床表现】
多发生在漏服药之后,少数未漏服药也可发生服药期间出血。大多数出血量少,淋漓,少数出血量可达月经量。
【处理原则】
出血发生在周期的前半期,可能由于雌激素不足,可在服避孕药的同时加服炔雌醇0.005~0.015mg,直到服完22片避孕药为止。如出血发生在周期的后半期,常因孕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避孕药1/2~1片,直到服完22片为止。若出血量如月经量,应当作一次月经处理,于当日晚上停药,在停药的第5日起,再开始下一个月的避孕药。
五、经量减少、停经
【临床表现】
服避孕药半年后常可出现月经减少,甚至停药后无撤退性出血(即停经)。
【处理原则】
经量减少一般不需处理,应向服药者说明药物抑制内膜生长,这是服药后的正常反应。月经过少可每日加服炔雌醇0.005~0.0lmg,与避孕药同服2个周期,或可停药。服药后无撤退性出血在排除妊娠后可按期服药。连续闭经3月应停药。
六、其他罕见、严重不良反应
避孕药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很低,比较罕见,一旦发生以下罕见不良反应必须积极抢救,即使为药品不良事件,尚未确定与避孕药的因果关系,也应立即逐级上报。
【临床表现】
1.静脉血栓可发生于大腿、小腿、肺或盆腔静脉。依血栓部位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2.卒中可见缺血性卒中与出血性卒中,发生卒中前可以有偏头痛史或视力障碍。
3.心肌梗塞常有心前区疼痛史。
4.乳腺癌可摸到乳腺肿块。活体检查可确诊。
5.宫颈癌常有性交出血及不规则出血史,宫颈细胞涂片检查巴氏Ⅲ级以上,阴道镜下取活体病理检查可协助诊断,必要时宫颈锥切病理检查可确诊。
6.肝脏肿瘤可见肝区疼痛,有时合并黄疸、肝功能异常。B超、CT检查可协助诊断。
7.眼睛问题可致单眼或双眼失明、复视、眼肿或眼痛。
总结以上避孕药的警告信号,以症状的第一个英文字母组成谓ACHES。
A.腹痛(abdominalpain):严重腹痛。
c.胸痛(chestpain):严重胸痛、咳嗽、气短或呼吸时剧痛。
H.头痛(headache):严重头痛、头晕、麻木特别是单侧。
E.眼睛问题(eyeproblem):失明、视力模糊、语言问题。
s.严重腿痛(severelegpain):小腿或大腿痛。
【处理原则】
服避孕药应进行咨询和知情选择。服药后定期随访,优质服务,以便及时早期发现。万一有以上严重、罕见不良反应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服避孕药,请相关专家会诊,积极抢救,并逐级上报。尚未能确定是否与避孕药有因果关系,也应按药品不良事件上报。
参考文献
[1]曹泽毅.主编中华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0,第3次印刷536-539.
[2]朱海文.常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应用的注意事项[J].南京部队医药;2001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