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增收节支,依据《会计法》和其它有关财经法规,宣城市水务局在不改变各二级单位财务独立地位和原有的审批权限前提下,对局直系统大力推进了“预算管理、会计委派制和内部审计”三项管理制度,从而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各二级单位的增收节支,全面提升了市水务局财务管理的水平,而且还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促进了市水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安徽水利财会
200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