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联合行为矫正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状患者不良行为习惯及精神康复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2-12
/ 1

心理联合行为矫正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状患者不良行为习惯及精神康复的影响

张华庆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目的:分析心理联合行为矫正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状患者不良行为习惯及精神康复的影响。方法:2014年2月-2017年1月,于我院收治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中选取60例,将其分为两组,给予对照组单独行为矫正治疗,于对照组基础上给予观察组心理干预,对比两组干预效果。结果:相对于干预前,两组干预后的NOSIE量表评分与SANS量表均得到改善,且观察组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心理联合行为矫正治疗能够有效改善慢性精神分裂症状患者的不良行为习惯,提高精神康复效果。

【关键词】心理;行为矫正;慢性精神分裂;不良行为习惯;精神康复

【中图分类号】R473.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8)02-0147-02

慢性精神分裂症不仅会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同样也会破坏社会安定[1-2]。临床上通常会采用抗精神病药物对患者进行治疗,但是通常只能促使患者的精神症状得到控制,难以对其不良行为进行矫正。基于此,本研究中联合了行为矫正与心理干预法对患者进行治疗,总结如下。

1.资料、方法

1.1临床资料

6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于2014年2月-2017年1月在我院接受治疗,将其分为两组,观察组患者平均年龄(35.21±8.26)岁,共30例,男、女患者分别有9与21例。对照组患者平均年龄(35.52±8.39)岁,共30例,男、女患者分别8例与22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P>0.05,具有对比价值。

1.2方法

对照组(行为矫正):(1)带领患者去公共场所进行生活体验,以便于能够早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嘱咐患者每天严格遵照医嘱用药,对作息时间进行主动遵守,做好个人卫生,保持适量户外运动。(2)对患者种植植物、音乐等兴趣爱好进行培养,以便于患者能够对各种实际问题进行应对。(3)给予患者充分支持与鼓励,带领其参与户外活动。(4)帮助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其生活规律,对患者衣食住行的自我料理进行严密监督,例如每天六点钟按时起床,对床铺进行整理,衣物勤清洗,饭前便后均洗手;为了将患者的积极性提高,可以适当采用评比、奖励等方式。

观察组(行为矫正+心理干预):行为矫正方法与对照组一样,在此基础上,还要对患者进行心理干预,合理利用鼓励、开导、倾听等方式与技巧,对患者诉求进行合理倾听,鼓励患者将自己的苦恼、不满大胆表达出来,对其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合理分析,并且给予其精神安慰,促使其各种负面情绪更快消除。每周对患者进行1~2次心理干预,控制每次干预时间在30~60分钟之间,连续干预六个月。

1.3观察指标

对患者行为改善情况采用NOSIE量表进行评估,包括总消极因素与总积极因素两项。精神康复情况采用SANS量表评价,分数与病情严重程度成正比。

1.4统计学分析

在SPSS19.0软件包中纳入数据,差异分别用t或者卡方来检验,若P<0.05,则代表差异明显。

2.结果

相对于干预前,两组干预后的NOSIE量表评分与SANS量表均得到改善,且观察组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3.讨论

现阶段,社会发展节奏显著加快,人们需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所以各种精神疾病的发生率显著提高。精神分裂症是常见精神疾病的一种,患者病情容易反复性发作,并且还会有慢性化倾向出现[3]。虽然药物在该疾病治疗中能够发挥出一定效果,但是难以改善患者不良心理与行为。本研究联合应用行为矫正与心理干预法对患者进行了治疗,最终结果显示,相对于干预前,两组干预后的NOSIE量表评分与SANS量表均得到改善,且观察组优于对照组,P<0.05,可见对患者进行行为矫正与心理干预治疗是十分必要的。行为矫正治疗指的是通过给予患者外界人为帮助,进而促使其异常行为消除,将其不良生活习惯矫正,恢复其正常日常生活能力。心理干预的重点在于将患者不良心理状态改善,疏导其心理郁结,最大程度上将不良事件发生率降低,最终树立治疗信心,将其认知行为模式以及过程改善,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综上所述,心理联合行为矫正治疗能够有效改善慢性精神分裂症状患者的不良行为习惯,提高精神康复效果,推广价值显著。

【参考文献】

[1]虞晓兰,蒋冬华,罗频等.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期心理体验的质性研究及护理对策[J].医疗装备,2016,29(10):151-151,152.

[2]田红梅,钮伟芳,刘平等.心理情景剧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交孤独的作用[J].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15,23(6):448-450.

[3]王慧,周娱菁,刘靖等.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健康相关危险行为[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6,30(5):36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