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08年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检测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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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08年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检测报告

刘寒冰王艳霞徐宁郭振坤

刘寒冰王艳霞徐宁郭振坤(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7000)

【中图分类号】R19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19-0019-03

【摘要】为了解本溪市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质量,对室内空气、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高压灭菌器、透析液等采样,检测细菌污染情况。结果县区医疗机构物品与环境细菌污染较严重,县区医疗机构中个体医疗机构居多,说明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的管理。

【关键词】医院消毒医疗机构细菌污染污染检测

为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消毒与灭菌质量,控制医院感染,依据《消毒技术规范》、《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市、县区疾控机构在2008年对本溪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院内消毒灭菌效果进行了检测,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项目

1.1物体表面: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沙门氏菌、绿脓杆菌)

1.2空气: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1.3消毒剂: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沙门氏菌)、有效含量测定;

1.4无菌物品:无菌检验;

1.5灭菌器:嗜热脂肪杆菌芽胞灭活;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灭活;

1.6透析液: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沙门氏菌、绿脓杆菌)

2检测结果

2.1空气消毒效果

2.1.1合格单位率

全市共检测406家医疗机构,检测场所全部合格的有67家,合格率为16.51%;全部不合格单位194家,不合格率为47.79%;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见表1。

表1、2008年本溪市医疗单位空气消毒灭菌效果检测

2.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

2.2.1合格单位率

全市共检测548家医疗机构;包括操作台、手术床、产床、门把手、医护人员手、大衣、墙面、奶瓶、奶嘴等物体表面消毒效果,样品合格率达90%以上的有272家,合格单位率为49.46%。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见表4。

表4、各县区监测物体表面消毒情况

2.4无菌物品

检测164家,合格率达到100%的有145家,合格单位率为88.42%。

无菌物品包括两种:灭菌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规定无菌医疗器械,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由表8可见,一次性医疗用品合格率较高,灭菌医疗用品合格率相对较低。

表8、无菌物品检测结果

3问题与建议

根据现场督导检查,结合检测结果分析,消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

3.1空气:房间室内封闭不好,空气消毒机使用不当,紫外线灯强度不够,没有消毒措施,人员流动频繁,处置室与医护人员休息室在一起,布局不合理。

3.2物体表面:消毒方法不正确,消毒剂浓度不够,没有洗手液、手消毒液,洗手用水龙头为手拧式。

3.3消毒剂:医院消毒剂浓度不能自检,配制消毒剂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到期不更换,使用新型消毒剂没有经过预评价,使用片剂时消毒片没有完全溶解,配置消毒剂时没有看说明书或包装标识。

3.4无菌物品:高压灭菌器不合格,高压灭菌器干燥功能不好,灭菌医疗器械无灭菌标签、无灭菌日期造成超保质期使用,灭菌物品保存方法不当,选用的灭菌方法不当,灭菌物品包装不符合要求、高压时摆放不合理、包布清洗不及时。

3.5高压灭菌器:高压灭菌器操作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违反操作规程。

3.6县区疾控中心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医疗机构的高压灭菌器、紫外线灯管没有开展检测,致使不合格的高压灭菌器、紫外线灯管还在继续使用。此外,县区疾控中心在无菌物品和消毒剂浓度检测上也没有全面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新改扩建、新消毒设备、设施的消毒灭菌效果预评价,确保医疗机构消毒场所、设施设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工作的督导力度,促进该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3)指导医疗机构和县区疾控机构进一步完善消毒检测的自检方案,提高消毒检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4)加强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区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消毒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消毒及其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提高本地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

参考文献

[1]《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

[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3]《内窥镜清洗及消毒技术规范》2004版.

[4]《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