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周边地块商业开发电气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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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周边地块商业开发电气设计

王健刘秀蓉

王健刘秀蓉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隧道设计分公司天津300133

摘要:结合无锡太湖广场项目,讨论总结“地铁+物业”供配电设计原则,对该类项目的动力、照明、接地安全等做充分的说明,尤其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及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部分设计遗憾,希望通过本文的描述能对后续其它类似工程起到指导作用。

关键词:地铁+物业;供配电;设计

0引言

目前,世界各地大多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均依靠国家财政补贴维持运营。仅有香港地铁等少数城市为盈利化运营,其主要收入来源为地铁周边商业开发带来的租金等收益。国内部分城市也掀起“地铁+物业”的建设热潮,然而“地铁+物业”在供配电设计中存在较多问题,现以无锡太湖广场项目为例,讨论地铁周边地块的商业开发供配电设计方案。

1项目简介

无锡太湖广场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由北广场、南广场及地铁太~清区间地下物业共三大块组成。北广场共计两层,总建筑面积45263.4㎡,地下一层为大型商业用房,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南广场总建筑面积6160.47㎡,为商业用房;地铁太~清区间地下物业总建筑面积10132㎡,为商业步行街。

该项目为典型“地铁+物业“组合形式。根据业主后期管理需求,本工程进行了一体化设计,并采用集中冷源方式供冷。本项目共设计3个变电所,其中1号变电所设置于北广场地下一层,为北广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及南广场进行供电;2号变电所也设置于北广场地下一层,为空调制冷专用变电所,在非空调季节停用;3号变电所设置于太清区间,为太清区间供电;3个变电所总装机容量为5600kVA;所有负荷均引自地铁1号线太湖广场站35kV开关柜两段独立母线。

本工程按照防火分区的划分,分别设置照明配电间及电缆间,以供末端配电设备使用。

3配电原则

1)负荷分类:

一级负荷:排烟风机、消火栓泵、水喷淋泵、稳压泵、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公安机房电源、公共区照明、应急照明等。

二级负荷:普通风机、非疏散功能自动扶梯、电梯、房屋一般照明等。

三级负荷:空调水系统、商铺、广告照明、景观照明等其它电力负荷。

2)配电方式:本工程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对排烟风机、消火栓泵、水喷淋泵、稳压泵、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公安机房电源、应急照明等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形式。

3)照明、插座均由不同的支路配电;所有插座回路均设剩余电流断路器保护,动作时间小于0.1秒。

4)照明设计:采用放射式照明配电形式,公共区域分区设置照明总箱并集中控制管理,设备用房照明末端现场控制。设置两套应急电源装置,按照防火分区分别设置一面应急照明配电分箱,实现应急照明支线不穿越防火分区原则进行应急照明设计。

5)防雷及接地设计:

本工程均为地下工程,不考虑防雷。

本工程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电源在变电所0.4kV低压处做接地,工作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等共用基础作为接地体,要求接地电阻实测小于1欧姆,大于1欧姆时须增设人工接地极。

6)35/0.4kV变电所电力监控通过变电所通信管理机与管理中心中央计算机系统实时通信,实现电力监控的四摇功能。电力监控系统实现对低压设备的进线开关、母联开关及三级负荷总开关的监控,并对其它回路电流、电压、功率因数、无功功率、电能等数据实施监测。

7)电费计量方式:在变电所设置智能仪表,并设置能源管理系统,进行电量计量。在本建筑商业用电配电间内设置智能仪表进行分计量,数据上传至能源管理系统,并预留至供电部门接口,计量后电缆配电预留至各商铺配电箱进线端。

4创新及难点设计

根据无锡市节能要求,新建工程应增加可再生能源设计,并不应低于建筑物总变压器装机容量的2‰。根据市场调研,目前国内新能源主要有: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地热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利用太阳光作为可再生能源,设置光导照明装置,并由土建负责实施顶板开孔,共设置75组光导纤维,每组150W,从而实现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并节约运营成本。

由于地下工程不能引入燃气,而该项目存在大量的餐饮业态,在无招商情况下进行负荷估算成了本项目的难点。通过大量的市场调研及专家咨询会,最终确定餐饮业态按照300W/㎡,非餐饮业态按照150W/㎡进行设计。然而,随着时代快速发展,餐饮业大量用电设备的出现,且本工程由于种种原因停滞几年,待复建时,其预估的用电容量已不满足实际需求,从而成为了本项目的一大遗憾。后期通过变更改造设计,对变压器进行了扩容设计,增加了末端物业配电的用电负荷。

4结语

该项目为典型““地铁+物业”类型,在设计过程中与地铁设计存在较大差异,不应按照地铁设计原则进行套用,应遵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原则。且由于项目前期对于餐饮业态的用电容量预估不足,导致后期运营单位招商完成后,对变电所进行了扩容变更设计。扩容过程中根据实际招商情况,地下商业业态宜按照餐饮业态不小于600W/㎡,非餐饮业态按照不小于300W/㎡进行设计。

参考文献:

[1]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2]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作者简介:王健(1987.4-),男,山东陵县人,工程师,主要从事于地铁、市政工程及民建供配电设计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