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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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曲玥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前言

一个建筑项目的完成,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建筑工程竣工后是否能达到预想的效果,是每个建筑企业关心的问题。建筑工程的招标行业投标是我国建筑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建筑工程的投标和招标可以促进企业选择优质的承包单位,节约工程造价,从而达到建筑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但是,我国建筑企业的投标和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工程造价人员需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建筑的施工进行全程的跟踪,在施工前,应该对项目的投资进行预算,在施工中需要进行方案的设计,以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一、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阶段的问题

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僧多粥少"这一现象,在招标工程中任意压价,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真。使得个别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以获得额外收入,或干脆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蒙混过关,留下质量隐患。

2工程量清单不准确

200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广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这种方式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基础,从而有利于投标人进行商务标的编制及专家进行评审。但目前在我国的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素质不高或者疏忽大意,常常出现工程项目划分不清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漏算或少算的情况,从而导致中标后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甚至两者之间的经济纠纷。有的招标范围与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矛盾,属于招标范围的内容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或者不属于招标范围的项目又列入了投标报价的范围。

3招标形成的合同价不能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执行

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4编制人员的水平有限

目前存在的一种情况是编制控制价的人员多数都是造价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他们有很多人并没有太多施工现场工作经验,对于工程技术了解得并不深,而且在我们这些山区小县,这些人员根本没有什么竞争,业务基本都是一两家在做,所以他们在提高自已水平和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方面没有什么动力,业务水平就很难提高。

5评标定标不科学

很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过于随意,评标定标不科学,存在着暗箱操作的问题,工程建设单位往往过多的注重工程项目的低报价,主要以低价表为主,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标合同价格存在很大的出入,给工程建设项目后期的结算和验收带来很多麻烦。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没有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评标方法,公平和公正性较差,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

1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规范竞标评标

科学的方法可以分为合理低报价法以及综合评分法。通常造价分在全部的标函总分值所占的比例为50%~75%,可以明显看出这种方式的不合理,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及将标底作为硬性指标。直接决定着是否能够中标。但是也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有人从中谋利,所以,工程项目即使采用了综合评分法也不能忽视造价在评分中的作用。合理低报价法体现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对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如其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2编制相应准确的清单

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的基本根据,所以对其有相当高的计算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需要经过多次计算和审核,尽可能的达到不漏不重,以免出现以下类似的问题:工程量计算失误会导致投资以及预算控制的困难。因为合同的预算一般是以投标报价加上合适的预留费为依据所确定的,另外还会致使项目管理中的预算控制以及预算追加的难度加大、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会由于工程量的错误而增加。承包商通常采用的是不平衡报价,因此在合同发生设计变更时,工程量也会出现相应的增减,工程师此时必须要和承包商及业主就新的单价进行协商确定,对所变更的工程进行计价。

3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工作人员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具有直接影响。因此,积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势在必行。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应该积极组织工作的人员进行学习,拓宽其知识面,使其明确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另外,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素质的培养,积极加强其责任感,避免出现一些黑色交易。工作人员还要加强学习,针对目前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不断进行研究创新,从根本上提高工作质量。

4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

总结

工程造价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尽快规范建筑市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通过培育规范市场,消灭建筑市场内不正当竞争,形成有利于建筑产品质量的市场体系,加大建筑市场的执法力度、执法监察,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只有形成了规范的建筑市场,才能保证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工程造价比较合理、公正。

参考文献

[1]常修泽.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创新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

[2]丁建华,浅议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J]中国招标,2013(7).

[3]曹东文.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标项目中的控制与管理[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