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银行的类型及适用性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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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银行的类型及适用性分析

王婵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0872

【摘要】时间银行作为一种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入我国二十余年但未得到大范围推广。本文根据对北京市的调研,认为举办者的性质是影响时间银行发展的关键因素。经过对比分析,本文认为居委会举办的时间银行应作为鼓励居民互帮互助、增进邻里感情的有限期的激励机制,保证时间在短期内的存兑但是不应做出长期承诺。私营机构举办的时间银行可以作为机构养老的补充形式,完善时间存兑的技术细节,努力实现时间的存兑。

【关键词】时间银行时间存兑志愿服务社区机构激励

兴起于西方国家的时间银行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我国,它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时间银行指各年龄段的人参与各类服务项目(如小家电维修、自行车修理、理发、家教、健康咨询等)以积累服务时数,待自己需要他人提供服务时可享受同等时间的免费服务;狭义的时间银行指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以储蓄时间,待到自己成为高龄老人时可享受新产生的低龄老人为自己提供的同等时间的服务的互助养老模式。我国开展的时间银行的概念兼具广义和狭义的特征。

在时间银行的运行初期,效果明显。广义的时间银行能够增进邻里感情,在互帮互助的过程中促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狭义的时间银行不仅能够实现劳动成果的延期支付,还能减轻社会的养老负担和家庭的养老成本。现有的养老模式如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方式不能实现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全覆盖,时间银行适应了我国在老龄化社会中寻找养老新思路的需要。

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笔者发现时间银行并未在全国大范围推广,原先建立过时间银行的,如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内的时间银行发展情况并不乐观,有些甚至已经消失。基于对北京市的调研,笔者发现举办者的性质是影响时间银行发展的关键因素。

按照组织单位分类,北京市的时间银行可分为由居委会自发举办的和私营养老机构举办的。调研发现,以帮助高龄老人、孤寡老人为目的的时间银行在社区中由于各种原因而难以为继,但是以促进居民互帮互助为目的的时间银行在社区中开展得很好。养老机构中以助老养老为目的的时间银行蓬勃发展。笔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举办目的选择相应的举办者。若是要发展作为助老养老模式的时间银行,应该在养老机构内开展。若是为了增进邻里感情,时间银行可以成为社区内一种有效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接下来笔者将具体分析社区内的时间银行和机构内的时间银行的适用性。

首先,社区内的时间银行的制度设计应该偏向广义。

第一,社区内的时间银行的服务项目众多,例如修理小电器,修自行车,家教、聊天,法律咨询、送饭等,这些服务可以被算作服务时间,储存下来。来自各行各业、各个年龄段的工作者都可以是时间银行的“储蓄用户”,能够保证服务的多样性,促进邻里之间互帮互助。

第二,社区内的时间银行的养老作用微弱。一方面,时间支取有风险,影响了志愿者储存时间用于将来的养老。主要有三点原因:首先,因为社区内的时间银行是居委会自发组织的,缺乏政府层面的制度保障,如北京市石榴园南里二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开办时间银行就算进行志愿者服务了,我们就是志愿者,没法给参与项目的志愿者任何承诺”,居委会权小责大,难以承担时间在几十年后不能兑换的风险。其次,开展时间银行的社区较少,在开展了的各社区之间,时间无法实现通兑通换,一旦“储户”搬迁到其他社区,原先存储的时间就会“浪费”。最后,社区内的时间银行的运转需要有一个“能人”牵头,带有明显的“能人政治色彩”,一旦这个“能人”退出运行机制,如由于居委会换届、人员流动等原因不再管理时间银行,时间银行可能会慢慢衰落。如果机制中断,还在服务的人的志愿服务时数认证就会出现断层,影响其日后的支取。

另一方面,由于高龄老人难以为志愿者提供等额时间的服务作为回报,因此年轻的志愿者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后,倾向于及时兑换时间,或者说是实时性地交换服务,因此社区内的时间银行难以满足养老需求。

其次,机构内的时间银行的制度设计应该偏向狭义。

第一,机构内的时间银行开展的是助老养老的服务项目,举办时间银行相当于提前发售“代金券”,是为了将来吸纳更多的消费者。根据调研,北京市朝阳区寸草春晖养老院的时间存兑采取“双倍返还”机制,即每一名志愿者可将自己为寸草春晖养老院的老人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储存下来,未来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需要长期入住寸草春晖养老院时,养老院会将志愿者之前所储存的志愿服务时间双倍无偿返,并且不局限于志愿者提供的某几项服务,选择空间大。无论志愿者是否搬迁,都不影响来机构“时间银行”储蓄和兑换时间。“双倍返还”的机制能给予志愿者更好的激励,将会吸纳更多的志愿者参与进来。

前来登记注册的志愿者都是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志愿服务项目虽少,但是人员管理效率高(同质性高:都是志愿者)。但是由于服务项目少,而且并非扎根于社区,机构内的时间银行聚集的大多是乐于助人并且在二三十年内有养老需求的志愿者,志愿者和被服务者之间的关系是陌生的且不固定的,因此无法起到团结邻里的作用。

第二,养老机构的“时间银行”在机构内开展,机构的稳定性强、延续性好。并且管理人员和员工都是职业人员,负责时间的记录和支取工作。工作时不仅有制度规范的约束,而且他们的更替也不会影响时间的记录。一般来说,机构有条件引入电子信息记录系统保证时间存兑的精确和规范,也有利于日后进行时间的通兑通换。

因此,时间银行作为一种有效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不同的举办单位应选择不同的制度设计。居委会举办的时间银行应作为鼓励居民互帮互助、增进邻里感情的有限期的激励机制,保证时间在短期内的存兑但是不应做出长期承诺。私营机构举办的时间银行可以作为机构养老的补充形式,完善时间存兑的技术细节,努力实现时间的存兑。

参考文献:

[1]陈功、杜鹏、陈谊,2001,《关于养老“时间储蓄”的问题与思考》,《人口与经济》第6期。

[2]王泽淮,2003,《时间银行——社区志愿者服务的新形式》,《社区》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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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玉皎,2012,《美国人的“时间银行”》,《政府法制》,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