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流转的实证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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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地流转的实证分析

袁琛钦

袁琛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100083)

中图分类号:D922.33文献标识码:A

一、流转基本情况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流转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的承包方,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其他经营者经营。根据样本统计,在样本量为100的情况下共有约180亩的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转包(代耕)。土地承包方将承包地的经营权转给其他经营者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实行“转包”的有51.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8.51%。

(二)转让。承包方经村组集体发包方同意,将承包期内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承包权让渡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户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失去。实行“转让”的有23.87亩,占流转面积的13.26%。

(三)出租。承包户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租赁给他人经营,并收取一定费用。“反租倒包”是“出租”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指集体经济组织向成员农户租用承包土地,再包给个人或法人单位经营。实行“出租”的有74.95亩,占流转面积的41.64%。

(四)其它。不属于以上几种形式的农用土地流转方式。共有29.84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6.58%。

二、流转的成效

(一)流转目的不同,体现了效益优先。过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土地抛荒和完成定购粮任务,而现在主要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改变以粮为主的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二)流转形式多样,体现了因地制宜。现在的土地流转形式,不是简单的家庭农场或村办农场,而是按照“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对不同的使用情况,不同的租用年限,采取不同的流转方式,例如转包、转让,还有租赁、互换、土地入股等办法,通过竞价形式一次拍卖给他人,用于开发和经营法律及政策允许的农业生产项目。

(三)经营机制不同,体现了市场驱动。过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集体驱动,耕地经营主体主要是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现在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市场驱动,因而投资农业,发展规模种养业的经营者,不仅有本地农户,还有外地农户;不仅有种养大户,还有工商企业;不仅有个私业主,还有国有和混合所有制的企业,甚至是外国资本。

三、流转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合同有待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化程度不高。全部调查户中,采用书面合同确定土地流转关系的农户只有36户,占35.9%。

2.合同条款不全。在调查的100份土地流转合同中,《土地承包法》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的七项条款均齐全的合同只有33份,占33.3%;注明流转土地质量等级的合同只有36份,占35.2%。

3.采用县、乡统一印制合同书的农户比例不高。在调查的100份土地流转合同中,采用县、乡统一印制土地流转合同书的只有27份,占26.9%。

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在全部调查户中,有8户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其中,有3户是因为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当事人违约而产生纠纷的;有3户纠纷是因为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不全、不明确或内容不符法律规定造成的。

(二)服从乡村统一规划流出土地的农户劳动力转移相对较慢。服从乡村统一规划流出土地的20户调查户,在土地流转后,只有5个劳动力由农业就业转为非农就业,农业就业人数下降了9.7%,非农就业人数上升了21.5%。而主动流出土地的农户,农业就业人数下降了46.9%,非农就业人数上升了69.5%。

(三)部分农户对流出土地质量不够关注。由于农户从流出土地获得的收益较低,部分农户对流出土地质量的关注程度不够。在调查的100份土地流转合同中,未注明流转土地质量等级的合同有70份,占69.8%。土地流出后,在全部调查户中,有43户不清楚土地的质量是否下降,占14.3%;有11户认为由于改变了流出土地的用途,导致土地的质量下降,占3.6%。

(四)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在全部调查户中,有86户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占87%,但通读过该法全文的农户却不多,一些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

四、政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为了在贯彻落实好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和办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农村经济进人新的发展阶段中,如何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期相对过长与人口增减及劳动力流动频繁的矛盾,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户土地使用权变化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农业投人和土地储备补偿机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要有好的项目作载体,为此必须建立多元投人机制。要鼓励新的经营主体投资开发农业。

(三)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土地流转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时间跨度也较长,管理部门应主动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农民法律意识。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法律政策的重要性,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