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与经验剖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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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与经验剖析

王思博(武汉大学政治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作者简介:王思博,武汉大学政治管理学院。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带给中国农村的震撼早已经是大家认可的事实,而在这些事实的后面,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挖掘与思考的地方所在。本文以社会实践的实践内容为依托,根据各种实地调查资料和考证,从政府与农民两方面出发阐述南漳县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成就,并对这些成就进行思考和分析,提取各种价值信息,并以南漳经济与文化的更好发展为目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改革开放;责任质问;博弈阶层;对策

毫无疑问,今天中国的农村是无数社会问题的一个凝滞与聚集之地,经济上与城市之间的贫富分化,以及农民内部财富的不均;作为传统文化最能栖息和繁衍的伊甸园,却未能抵挡住任何一股浪潮对文化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传统文化的遗失和濒危,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透过南漳这样一个小县城,对当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变化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调查,力图对现状做出最科学的分析,并质问发展成就背后的问题责任所在。

1问题所在

南漳的现实状况却并未随着地理环境优势而充分发展起来,资源(这里所说的资源指各种优势)为何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而行使其所具备的功能呢?这恐怕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南漳县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其发展成就背后的问题也相当明显:第一,自然资源丰富,而利用效率低下。第二,农工业优势明显,但利用不合理。第三,交通方便但不全面。第四,文化底蕴浓厚但文化产业未充分发展。

2责任:谁为谁买单

在制度与现实的矛盾之中,现阶段村庄治理运行中展现的是一幅各个阶层彼此角逐的生动政治景观。在参与博弈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局中人”

2.1管理者

管理者即村干部,是村庄公共生活的主导力量,发挥着领导、管理、决策等功能,是农村中的“治理精英”。

2.2非管理精英

非管理精英是博弈之中相对管理者阶层成分较为复杂的一方,是村庄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权威的人士的统称,按照农民的说法是“说得起话、办得起事的人”,包括取得卓越经济成就的经济型精英,也包括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文化型精英,还有曾经在各类组织中任职而受人尊敬的精英。

2.3普遍村民

普通村民是那些无权无势的小人物。根据法律,他们是村民自治的法定主体,是成分最复杂的一方。相对于管理者和非管理精英的优势地位和优势资源,他们常常无可奈何,但其具有人数众多的优势,作为群体是阶层博弈之中的重要一极。

从一定意义上说,村庄治理就是上述三方的权力博弈过程,即管理者、非管理精英和普通村民的三元权力博弈。三方之间既有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与结盟,又有基于利益差别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形成了特定的博弈形式。

如前面所言,政府因其所取得的权力优势,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决定重点事件中处于主导地位,而随着公民社会的日益崛起,农民的地位也在不断地攀升。非管理精英虽然作为在公共事务中对决策有影响的一方,但无法在重大事务中抗衡管理者的权力地位,最终的决策权仍然属于管理者。而普通村民在深切体会到人力涣散等劣势之后,希望有人来领导将他们团结和组织起来,采取集体行动,这个时候就会自动与非管理精英结盟,与干部展开博弈。这就是当下中国广大农村中的阶层博弈形式。

在此种博弈形式下,政府与农民在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中各自发挥了不同的职能,因此也就需要各自解释他们对经济与文化的责任了。

第一,政府。计划责任,南漳政府需要一个长期而宏观的目标,而非仅局限于现在的状况。政府为应该对目标进行科学分解和测算,并策划必要的人、财、物,拟定具体实施的步骤、方法与政策。农业与工业之间的资源配置,地域分别和政策支持,无疑是属于政府的计划责任内,如何将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关系比例调解到最优的尺度,是南漳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组织责任,农民之间农业生产和销售活动需要一个组织来带领农民才能走“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化道路。作为一个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南漳县政府所必须具备的意识就是将农民的生产活动有效的组织起来,包括才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细节。

控制责任,相对协调而言,控制指的是修正的作用。南漳政府需要在对全局进行把握的同时,纠正发展的政策错误。

第二,农民。选择责任,南漳县的劳动力已经呈现出大量输出的形势,这种形势对于一个农业经济发展为主的地方是一个打击,我国由于长久以来的农业耕作方式,劳动力因素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大量劳动力的输出,体现的是农民选择的责任。

观念责任,三国文化与荆楚文化令人堪忧的现状,是农民对文化现象认识的不够充分,农民能否在观念上认可当地的文化价值,关系着文化的前景。

权力责任,在一个法制日益完善的国家里,农民对权力和权利的感知效果,会决定着一个社会政治文明的开放程度,从而影响政府的决策。当地农民对于政府所需要给以农民的支持仍然处于一个朦胧的状态,而农业税的取消意义也仅局限在减轻负担的层面之上。

以上就是对双方之间责任的一个质问,其实政府与农民双方的博弈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只理解为争夺或者斗争,而应该是一个争取和合作的关系。上面的分析只是从不同双方立场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双方在很多方面的责任是共同具备的,比如说文化方面的保护,政府可以在宏观组织上进行硬件提供,而作为精神层面的宝藏,恐怕文化需要农民进行不断地传承,而这恰恰是政府价值功能的薄弱地方;再比如说旅游业的发展,农民通过自身的地方荣誉感可以对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但旅游资源的开发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提供。由此观之,南漳的经济与文化发展如果真的需要走出一条青云之路,那双方的责任都是无法避免的。

参考文献:

[1]卢福营.冲突与协调—乡村治理中的博弈[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2]卢福营.农民分化过程中的村治[M].南方出版社,2000.

[3]卢福营.村民自治的发展走向[J].政治学研究,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