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环境监测学方法论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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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水环境监测学方法论研究

祁坤鸿

祁坤鸿

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甘肃武威733200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污染问题呈现出日益复杂化和多变化的趋势。为了提升流域水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提升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提高流域水环境管理水平,需要对相应的流域水环境监测制度进行制定与完善。本文就流域水环境监测学方法论研究展开探讨。

关键词: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工业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污染物类型呈现变化多样的特点,对我国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要的要求,因此我们需要充分重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给予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加强流域水环境水质监测信息的准确可靠性,构建完善的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为政府决策的制定及流域水环境管理提供相应依据。

1水环境监测的系统方法原则

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体系十分复杂,一般可分为两类:传统的方法论研究,主要关心和侧重实现目标的方法,对确定目标的方法研究较为薄弱;系统方法则正好加强了系统方法的薄弱环节。所谓系统方法就是合理地研究和处理组成系统的全体对象的整体联系的方法论。水环境监测的系统方法就是研究和处理水环境监测环节,如:布点、采样、分析、数据处理和综合分析评价等整体联系的方法论。在研究和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1)整体性原则。水环境监测是以把脉江、河、湖、库等水域的水质现状、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为目的而存在的,但水环境质量概念决不是几个环境要素的加和,而是各环境要素关系的总和,要考虑整体性,要体现出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总和。(2)相关性原则。系统方法的相关性原则,是辩证法的普遍联系观点的具体体现的实际运用,水环境监测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系统,它是由监测活动诸环节互相联系而构成的整体,正如地表水的分析数据再精确也代表不了地下水水质一样,因为它离开了布点、采样等环节的联系。所以,水环境监测系统方法原则的相关性原则就是监测全过程各环节的联系原则。(3)动态性原则。水环境监测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就是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或说质量),集中体现这种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在这种动态推动下前行。要使水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发展,必须把握动态原则,充分发挥水环境监测各环节的内涵作用,严格按环境监测的内在规律办事。(4)有序性原则。水环境监测系统是有序的,要提高运行机制,必须把握其有序性。从客观角度说,水环境监测是获取、解释和运用数据的过程,这三者是相互联系,互为前提的,不看到这一点,监测工作是要失败的。如不顾布点、采样技术水平,一味追求高、精、尖仪器设备,即数据很难准确,就是准确,也无法进行环境质量的解释。

2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构建

2.1流域水环境监测体制

2.1.1流域水环境监测与质量控制规定

(1)流域水环境监测部门和质量控制内容。跨省流域监测部门应由国家环境保护部进行指定,对于省内流域通过所在省环境保护厅指定监测部门,流域监测部门应构建流域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其中包括环境条件、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监测标准、设备使用、运输与采集样品、数据控制等监测流程。(2)流域水环境监测监督部门。在流域范围内,对水环境的质量控制与监测应不受地方行政干涉,以所在流域为单位,实施统一流域管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管理下,流域水资源质量控制技术部门对流域水资源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与组织。流域水资源质量控制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在跨省流域以国家环境保护部为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在流域进行技术牵头;在省内流域以所在环保部门为行政主管单位,对所在流域进行技术牵头。

2.1.2流域水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流域水环境监测机构实行资质认定制度。资质认定是证明流域内水环境监测机构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的方式,认定工作由流域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承担流域水环境监测的机构,应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对流域内地表水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监测数据和结论,并对所出具的监测数据或结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必须取得相应的流域水环境监测资质。

2.1.3流域水环境监测与质量事故行政责任制度

流域水环境的监测部门应当建立追究流域水环境监测与质量事故行政责任制度,从而能够有效增强所在流域的水环境监测水平,这是保证流域水环境成效的主要措施。追究行政责任制度能够有效防范流域水环境发生监测质量事故,加大流域水环境监测力度,能够正确、科学地反映流域内的水质情况,对加强保护水资源有积极意义。追究质量事故行政责任制度主要包括分析讨论流域内的环境监测机构的异常水质数据、在所在流域内指导与监督整改环境监测机构质量事故、对所在流域内监测部门由于人为修改或伪造水质监测数据而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2.2制定流域水环境发布报告与监测信息制度

为了有效的规范流域水环境监测报告与监测信息的发布行为,相关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管理部门要进行统一的协调规划,避免相关水环境信息重发、漏发现象的发生,提高相关信息的传播速度以及传播效率,以流域为基本单位设置专门的流域水质信息发布管理部门,避免水质监测信息发布冲突现象的发生。

2.3构建流域水环境内部监测及质量管理体系

流域水环境监测部门需要构建内部监测与质量管理体系,重视对水质监测部门的监测样品分析与管理工作,保证流域水环境水样品的质量。水环境监测部门需要充分按照该流域水环境实际状况,开展各项水质监测工作,严格开展水质样品的采集、检查、分析及验收工作。水环境监测部门内部管理体制是水环境监测管理与质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监测部门需要加强对部门内部监测人员、监测机械设备、监测样品管理及监测信息发布等内容的管理,并定期对该流域水环境监测工作进行审核,加强对部门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水质监测质量事故。同时,水环境监测部门需要严格制定水质质量监测记录,构建监测自我审核与监督机制,保证水质监测信息的可靠性。

结语

在十九大报告内容中,生态文明建设受到了广泛的重视,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有效构建无不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流域水系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环境质量的保护与提升也被提上了日程,由此相关流域水质质量监测管理体制的构建与落实显得越发的迫切与重要,相关问题的分析以及措施研究与提出需要国家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力量的参与,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分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肖德林.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构建[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6(02).77-79.

[2]彭刚华,乔支卫,樊孝俊,康长安,吴志强,陈军平.流域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构建初探[J].环境科学导刊.2014(04):33-35.

[3]彭刚华,梁富生,夏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初探[J].中国环境监测,2016,22(2):46-48.

[4]孟伟,秦延文,郑丙辉,等.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研究(Ш)-水环境流域监控技术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2016,21(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