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信托的SWOT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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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信托的SWOT分析

唐超,冯倩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作者简介:唐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文章对新时期基建信托产生背景做了简要的回顾,并对基建信托的优势与劣势进行了行业比较分析,对我国信托行业在基建类理财产品市场面临的机会与威胁做了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基建信托;优势;劣势;机会;威胁;

1新时期基建信托产生背景

次贷危机以来,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救市组合拳振兴经济,从四万亿投资到十大产业规划等,均着眼于拉动内需和促进经济增长。其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无疑是政府振兴经济的最有效的举措之一。然而,从地方政府角度看,受制于地方财政预算和税收限制,长期以来,地方政府投放的基础设施资金总量一直不足,投资主体单一,迫切需要地方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并引入不同的投资主体来解决基础设施投资在“质”与“量”两方面的问题。从信托行业本身来看,国家出台了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以后,各金融子行业在基建类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信托行业在当前核心盈利模式缺失的情况下,必然要在地方基建项目竞争中投入更多的精力,利用信托公司自身在资产运作方面的专业经验和产业市场的制度优势,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出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方案,实现将吸纳社会闲散资金与填补地方政府基建资金缺口的双向对接,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守好自己的“势力范围”,培育出本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基建信托的SWOT分析

2.1基建信托的比较优势分析

①基建信托融资为地方政府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信托公司是目前我国唯一一个能够连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及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这就决定了信托公司在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能够利用多种方式融通资金,为各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决策提供了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选择。

②信托合同的法律制度优势

根据信托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信托法的有关规定,信托合同具有“信托收益权对抗所有权”这一信托特有的法律效力,从而形成了信托财产的保护和破产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③基建信托类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合理性

相对于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偏低,证券市场和基金市场收益与风险严重不对称这一现象,基建类信托理财产品多投资于政府公共项目,收益率稳定,且远高于同期的国债利率和银行短期利率。所以,对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和选择稳健成长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而言,基建信托类理财产品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2基建信托的比较劣势分析

①成本比较劣势。相对于基础设施投资而言,融资方式主要是政府出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信托融资。在这些融资渠道中,信托融资的成本最高,期限也相对较短,能够筹集的资金规模也相对有限,往往难以填补地方政府巨大的资金缺口。

②信托业与银行业的实力差距明显。与理财业务全国联网,社会信誉度高、资金实力雄厚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巨头相比,信托业无论是在委托资产规模还是社会认可度方面都与前者有着不小的差距,所以,信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很难在与政府谈判中取得像银行那样的优势地位。

2.3基建信托面临的机会分析

与那些国家级和省级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不同,信托融资方式对于市一级和地县一级政府具有特别的吸引力,这些地方政府由于税收收入的不稳定性和银行评估的信誉等级较低,他们很难得到银行贷款和国家的财政支持,只能求助于信托公司利用信托方式融资。无疑,信托公司可以利用地市一级市场巨大的资金需求动力拓展自己的业务规模,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做大、做强,协调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并依靠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另外,为了恢复经济活力,监管层在1月初出台了《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通知表示,凡是符合一定监管评级要求的信托公司,将贷款比例由不超过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放宽到50%。放开贷款比例限制将对基础设施类、房地产类和工商企业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生巨大影响,尤其基础设施类信托产品对贷款运用方式最为倚重,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采用贷款方式的基础设施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占基础设施类产品总量的46.07%。在新一轮政策刺激下,基础设施类信托产品有望在证券信托产品和房地产信托产品发行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成为市场主流信托产品。

2.4基建信托面临的威胁分析

①信托业的内部威胁。从信托行业内部来看,同行业信托公司设计的基建类理财产品普遍雷同,缺乏创新,同质化问题十分严重。同时,各信托公司为获得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支持,一方面竞相抬高预期收益率,另一方面又尽可能地压缩自身的利润空间,导致整个信托行业获利能力长期无法提高,使得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不断积累。另外,由于整个信托行业普遍缺乏一套成熟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导致信托公司根本没有能力运营动辄数百亿元的基建项目资金,严重阻碍了信托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

②其他金融行业的威胁。从信托行业外部看,除了传统的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与信托行业争夺市场份额以外,保险业也加入了基建类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保监会于六月初下发了《保险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通知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大型国有保险公司会选择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合作,而中小保险公司也会以与信托公司合作或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参与到市场的竞争。此外,2007年信托业两法一规出台后,监管层并没有彻底放松对信托公司开展异地展业的限制,导致信托行业在基建类理财产品市场的运营成本与各项附加费用支出均高于银行业和保险业,信托公司在资金、网络、信誉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不占任何优势。

3对基建信托的几点建议

3.1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体系

防控风险是基建信托运营的关键。信托公司必须严格审批地方政府的资质和信用,只有经济运行状况良好、有持续增长的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才是理想的合作对象,不能仅以地方政府担保为借口,放松对市场风险的监管。同时,要从产品设计源头上入手,制定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补控。”

3.2提高业务产品的创新性

目前信托行业的普遍问题是产品创新性不够,产品设计同质化问题严重,信托业要想在激烈的基建类理财产品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加大产品设计环节的研发力度,设计出符合市场行情和投资者需求的理财产品。只有在业务产品领域不断地推陈出新,才能提高信托公司的理财水准,培育出本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3培育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基建信托的运营包含前期的项目咨询、评估,审核,后期的项目运作、管理等,要求从业人员既要具备一定的金融专业知识,又要懂得项目运作和项目管理规范。信托公司必须加强人才的引进力度,并重点培育具备金融知识与基础设施投资知识相结合的互补性人才,才能逐渐地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信托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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