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工作能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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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工作能力

何艳霞

何艳霞(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摘要:长期以来,由于业务经营工作的特殊性,加强风险及案件防范,历来是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工作中一项艰巨的任务。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借鉴商业银行案件防范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并与农村信用社风险案件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风险及案件的治理防控能力。

关键词:案件防范工作问题对策

1当前农信社案件防范工作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1.1案防工作人员素质较差

一是案件防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管规章制度掌握不够。二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的监管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不够。案件防控人员往往只能在案件防控的具体实际操作中边干边学,业务技能不系统。三是对案件防控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的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四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这种做法容易造成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细以致深度不够。

1.2案件防控工作内容不系统

一是农信社营业网点点多面宽,但与之形成矛盾的是对案件防控工作人力资源配备不足,以致案件防控检查内容不全面,可能存在风险隐患遗漏的情况。二是由于检查网点时间短,以致对检查内容的风险发现不足。三是案件防控检查内容与其他专项检查、稽核内审和安全检查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复。

1.3案件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案件防控独立性不充分,相关监管法规和行业规章没有明确对案件防控工作的独立性作出明确的规定,其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法规支撑。二是案件防控职能与业务监管的某些职能形成了模糊交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成本,形成监管资源浪费。

1.4案件防控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对案件防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以致有些在案件防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彻底整改。二是被检查机构对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2当前农信社案件防范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2.1要及时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已有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和实施细则很多,但缺乏有效的修订完善。农村信用社应将现有的内控管理制度(含各种执行登记簿)分门别类地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分发到各个层面的管理者、执行者、操作者。并迅速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案件的产生。

2.2严管理,构建制度防线

一是严把制度制定关,做到制定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即周密细致又便于操作,避免多而杂,力求少而精,对易发问题的环节设置相适应的现代科技防范设备,使之内外部防范得以加强。二是要把要害部门和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岗管理,每人都要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考核,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确保要害部位及重要岗位的绝对安全。

2.3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

一是制定出台的制度,领导层、管理层要率先做到,认真严格执行,要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必须问责,使违规者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接受制度规定的制裁。三是强化对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防范案件。

2.4强化稽核审计是保障

2.4.1加强稽核审计队伍建设。一是有效整合稽核监察机构设置,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内审稽核部门的职能作用,达到齐心协力,齐抓共治,有效防范业务操作风险和员工个人行为。二是配齐人员。农村信用社应按机构网点、员工经营管理水平合理配备稽核监察人员,以全面监控防范各网点机构的案件发生。三是加强稽核监察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其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2.4.2加大检查处置,增强震慑作用。农信社须整合稽核监管力量,创新检查方式,拓展检查覆盖面,务必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标,努力提升检查效果和质量。对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抓好易发风险及案件的薄弱环节、要害部位、重要业务和重要人员的隐患排查。如重要空白凭证、印鉴密押、票据审验、账务的查询核对、现金库存等。同时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质押等业务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要严加关注,谨防内外勾结、伪造票据、“假作废,真盗用”等各种方式的风险。对检查发现的案件问题,一定要做好后续处理工作,不能不了了之。为防止风险案件发生,要务必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稽核监察查出的问题,就要按农村信用社内部规章严肃处罚。在逐项建立问题台账的基础上,要拿出具体措施方案,逐项整改彻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一定要从严追究,该内部处置的一定要处置到位,决不能徇私顾面送人情,更不能毫无原则作交易,真正使有居心不良的人员不敢作案。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要落实到位,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绝不能姑息迁就,养奸为患。同时,要执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检查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履行职责,切实达到风险案件早发现、问题隐患早解决、涉案人员早处置、稳健发展有保障的目的。

2.5搞好风险监测机制,提高人员素质

2.5.1建立良好的风险监测机制。一是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要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组建案件防范专门科室,落实操作风险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诸如建立信贷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卫、人事管理等风险预警系统。三是建立风险暴露机制,防止有风险不暴露,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四是建立风险报告机制。农村信用社要结合银监会制定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制定风险报告细则,对发生的风险第一时间向决策层、管理层报告,同时报告控制风险损失的补救措施以及查处的进展情况等。五是建立案件分析通报机制。对发生的风险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利于相关部门与信用社及时对照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六是建立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引发风险或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双线问责制,不能查而不处、查而不究,更不能对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不闻不问。

2.5.2加强防控工作,严格执法。首先要有防控案件的意识。要针对可能产生风险的环节和已经发现的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必要的延伸检查,从中揭露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其次是在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查寻违法乱纪线索的过程中,可能要面对重重困难,承受巨大压力,这时要有一种无所畏惧的精神,敢于碰硬,如实向领导反映和揭露这些问题,该移交处理的要及时移交。

2.5.3全面实行社务公开,严防案件发生。社务公开是一项“阳光”工程,它涵盖了业务经营的各个领域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既有内部的强力约束,又有外部的有效监督。农村信用社要不断丰富社务公开的内涵,积极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全方位、全流程地监控风险。

2.5.4做好定期总结通报工作,将一段时期内开展案件防范的情况通过会议等形式来分析,逐步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长效的案件防范机制。

2.5.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强管理风险及案件防范,凡是发生金融案件的金融机构,都普遍反映出基层信用社人员业务能力不高、法制意识淡薄和觉悟性差等系列问题,为此,作为金融企业,各级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岗位职责、法律法规、风险防控、案件治理等方面的系统、综合培训,使每一个员工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尤其是要有针对性的多组织一些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活动,通过发生在身边和其他金融企业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唤起员工对风险案件危害性的认识,培养员工严格执行党纪国法行规的自觉性,使广大员工真正在思想上不想作案,不敢作案、敢于同作案分子作斗争,为做好风险及案件的防控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人本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