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现状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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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现状与对策

王小玲杨朝霞李景琦

王小玲杨朝霞李景琦(孝义市卫生监督局山西孝义032300)

【摘要】通过对孝义市市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供水方式及管理状况进行调查,针对孝义市二次供水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卫生现状对策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已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形式。为全面掌握我市高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现状,为以后的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依据,我局于2012年5月~6月对我市的二次供水卫生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

1基本情况

1.1孝义市现建成或正建高层二次供水单位共有69个。正常投入使用的38家,纳入卫生监督部门正常管理的有30家。

1.2设施位置及材质情况位置设置在地下负二层的3家,室外水池8家,地下负一层19家。水池材质为混凝土水泥,水箱材质为不锈钢。部分二次供水与消防合建,但不共用。

1.3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都以市政公司供水为水源。无负压供水方式8家,水箱供水14家,室外水池供水8家。

1.4用水单位及隶属关系机关事业单位有3家,占调查总数的10%;住宅楼有27家,占调查总数的90%。隶属关系一是小区物业管理部,另一是自有产权单位。

2卫生管理现状

2.1卫生管理情况调查发现,全市在建或建成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在建筑设计施工时均没有通过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审查验收。纳入卫生监督部门正常管理的30家高层二次供水单位都是由物业公司自行管理,均领取了有效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但不完善;均未建立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涉水产品均无相应卫生许可批件。

2.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孝义市纳入卫生监督部门正常管理的30家单位中各有一名管理人员,大多数单位为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持证率100%。

2.3水箱卫生防护情况都能加盖加锁;部分安装有防盗门,但通风差;个别水箱顶与楼顶间隙过小;部分排气孔无防护装置。

2.4水箱清洗消毒情况30家单位只有3家可提供清洗记录,但不完善,其余的口述说一年清洗一次,但无记录;都无消毒设施,都未对设施进行消毒。没有水质监测设备,未进行水质监测。

3存在问题

3.1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到位

3.1.1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近两年来,每年至少有8处左右的高层建筑竣工,其中90%属于居民住宅楼。但我市从未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设预防性审查工作。高层建筑的建设除房管、建设部门外还涉及到开发商等部门,目前这些部门在设计施工高层建筑时,对二次供水系统既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审查,竣工投入使用时也不申请验收,擅自供水使用。卫生监督部门无法准确掌握二次供水底数及发展动态,目前掌握的基本情况是通过逆向调查而来,所以是不完全的。

3.1.2由于建筑设计未经卫生监督部门的预防性卫生审查,供水设施设计、工艺、用料(涉水产品)未按照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个别的水箱顶与楼顶间隙过小,无法对水箱采取防护措施和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从而存在着水质被污染的隐患;再加上水箱未设置水质消毒设施,极易造成水箱水质微生物和一些理化指标超标;由于材料限制有的设施未进行防腐处理;有的排气孔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对水池(箱)位置选择多以经济方便为原则,很少考虑卫生要求,设施的设置不符合“室内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要求。

3.2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体系体制不健全

3.2.l供水单位卫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单位管理层饮水卫生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对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自身卫生管理工作不到位;组织管理档案不健全;无二次供水水质经常性监控措施,从而使二次供水卫生设施得不到正常的维护、修理和管理。

3.2.2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知识缺乏、法律意识差。多数单位无专职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变动快,使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不能定期进行,出现无证上岗、泵房内堆放杂物、卫生不洁、闲散人员随意出入等现象,甚至出现无卫生许可及健康证的人员从事清洗管理工作。

3.2.3供水管理单位不按规定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部分物业公司管理的蓄水池和水箱自行清洗,程序不规范,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3.3全市尚无专业性的水箱清洗消毒队伍。

3.4全市二次供水设施全部采用将市政供水直接注入蓄水池(水箱)中,并且未经任何消毒措施直接通过水泵加压运送到住户。二次供水单位也不具备自身监控手段和纠正水质污染措施。

4对策及建议

4.1卫生监督部门要争取政府支持,将二次供水设施应纳入城市城建规划,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建设部门、房管部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出台相应政策,调整工作措施,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改变目前各自为政的局面,真正使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的权利,发挥卫生专业作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预防性卫生审查,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部门参加,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规范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使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从源头抓起。

4.2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新、改、扩建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的管理;加强对涉水产品及清洗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二次供水单位经常性的水质监督检测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水质量;对二次供水单位水质不符合卫生要求、又拒不整改的,供水主管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严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予以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定期进行二次供水的卫生宣传与培训,提高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卫生意识,使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落实到位,从而保障广大居民的饮水卫生安全及健康。

4.3加强二次供水责任单位卫生管理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和自觉性,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同时指导二次供水生产单位建立切实可行的供水制度和设施的清洗、保养、维护制度以及水污染的报告制度,要设置专兼职水管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与日常维护管理,每年至少一次聘请专业清洗队伍对水箱(池)进行清洗消毒,待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4.4积极培养一支专业的清洗、消毒队伍,对清洗消毒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对水箱清洗队伍实行卫生许可制;对水箱清洗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定期抽检水池(箱)水质;争取政府支持,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孝义市实际,制定适合该我市的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管理方案,形成有法律效力的管理体系,使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障人民健康。

4.5对二次供水实行二次消毒制度。各产权(物业)单位应建立水质自身监测控制机制。并应常备消毒药械,对蓄水池水质进行经常性消毒。有条件的单位应督促其加装消毒设施,各单位设置余氯监测仪器,培养专职的水质检验管理人员。定时对水质进行监测,并及时投入消毒剂进行纠正。通过二次消毒使水质经常保持卫生标准的范围。以保障饮水安全。

4.6有条件的单位可发展小区域直饮水工程,实施分质供水。不仅能快速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也能增加城市就业。

参考文献

[1]黄淑华,叶向阳.东莞市二次供水卫生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监督,2011,18(1):89-92.

[2]卫成,周红.三门峡市二次供水卫生状况调查[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4,15(5):30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