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同形字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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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同形字

谭圆圆

(青岛大学,山东青岛266071)

同形是一种常见的文字现象,它广泛地存在于古代的原始文献、字书、韵书当中。虽然古人已经注意到这种现象,但是,由于古代对文字的解读重实践而轻理论,因此古人仅仅是对这种现象进行过描述但是却没有给出同形字的定义,也没有进行深入探讨。直到1988年裘锡圭才首次提出同形字的概念并进行了界定,后来各家纷纷提出自己的定义,但是这些说法都不清晰、明确,因此关于同形字仍然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同形字的界定,产生的途径及影响等几个方面对同形字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一、关于同形字的界定

关于同形字,从定义上来看,最简单的理解就是裘先生的“不同的字如果字形相同,就是同形字。”对此,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上的同形字包括假借字、同源字等现象。狭义的同形字则不包括这两种现象。首先,同源字不包括在同形字范围之内是没有什么疑义的,比如李军认为:“同形字应该记录意义无关的几个字”,而同源字多是由于意义的引申、分化而产生的意义彼此之间是有一定关联的,这样就把同源字排除在外。

目前,对同形字进行界定争议最大的就是假借字应不应当看作同形字的问题。其中绝大多数学者的意见是假借字不应包含在同形字范围之内,如,李军认为同形字虽然形体相同但应该有着不同的构词来源和理据,假借字是不能体现这一点的,因此不能算作同形字。除此之外,毛远明也给出了比较详尽的见解,他认为,同形字的产生具有偶然性,是人们在造字或文字演变时无意识地产生的。而文字假借是人为的有意代用,“是人们在文字使用层面理性的文字借用现象。”这样也把假借字排除在同形字范围之外。这样的说法是比较有参考价值的。但是,有一部分人认为假借字应当算作同形字的范围之内。比如张文冠认为:“借”“造”难以区分,借形和造字在理论上容易区分但在实际的研究实践中却难以判断。从文字形体的角度说,假借字是一个字形记录了多个词,这符合“同形字代表不同的词”的定义。他给出的例子是虚词及音译词的假借的例子。比如“须要”的“须”借用“胡须”的“须”,这两个须应当算作什么关系?吕叔湘先生在《语文常谈》中把这类虚词假借看作为“同音同形的两个不同的字。”这样,似乎假借又可算作同形字的范围。再比如长度单位“米”与“吃米”的“米”应看作什么关系?这些都是须要继续讨论的。

综上,对于同形字包不包括假借字这一问题,我认为不应该作全面的否定或前面的肯定,完全看作同形字或者完全不看作同形字都存在不妥当的地方。所以我认为可以对假借字再进行比较详细的分类,像其中虚词假借这类应当看作同形字,像“花”这类实词的借用可不看作同形字,像“米”这类音译词的借用可再做探讨。

二、同形字产生的途径

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同形字产生的途径作一个探讨。

(一)造字偶同产生的同形字。在汉字的使用过程中,人们不断地造出新字,但是由于时地的局限等原因,新造的字可能会跟历史上或者其他地域已有的某个字同形。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铊”,古代是当矛讲。后来化学家们又造了一个“铊”字,与之同形,但意义毫无关联。

(二)字形简化产生的同形字。文字为了便于书写,要求形体省略,有简化的趋势,形体简化是古今汉字形体演变的主流。在形体演变过程中也容易造成本来形体不相同的字在简化后变得相同的现象,这就形成了同形字。这类同形字多数是简写比较复杂的构件或用比较简单的构件去替换比较复杂的构件。这一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一个形体复杂的字简化后恰与另一字同形。比如臘-腊。其中前者本义为年末举行的祭祀活动,音zhà。后者本义为干肉,音xī。但是前者简化后与后者同形,产生了同形字。另一种情况是两个或多个形体复杂的字的简化字恰好同形。如原来表示“鼓”的“鐘”简化后与表示“鍾壶”的“鍾”同形,都简化成了“钟”。由于汉字简化的趋势,特别是建国以来对汉字的简化造成了大量的同形字,这样字形简化已经成为了同形字简化的主要原因。

(三)文字演变中构件变异。它是指由于多种原因,构件发生的不同程度的变异。这样有可能造成同形字的出现。同时,在构件发生变异后,含有这一部件的一系列字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极有可能造成一系列同形字的出现。比如“抅-抅”,“抅”本是“拘”的俗字字形。同时,因为构件的变异,它又是“拗”经过部件“幼”从“幼”到“幻”—“勾”等一系列变异后产生的字形,这两个字又形成了同形字。因为“幼”为一个比较常见的部件,因此像“拗”这样的字有很多,如“坳、黝”等都容易产生类似的同形字。

(四)形近混用而产生的同形字。在众多汉字中不少的汉字字形十分接近,这就导致在字形的传抄过程中形近字产生错讹,不同的字形变得相同的现象。而其中有不小的一部分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在后世得到改正而是继续得以流传。就这样形成了一部分因为积讹成俗、积非成是的同形字。如“謫”古时又俗写作“謪”。这样就又产生了一些同形字。

(五)因为形借而产生的同形字。前面我们探讨过假借字应不应该算作同形字的问题。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发现,除了汉字因为声音相近而产生假借,还会因为形体的相近关系而产生借用。裘先称之为“形借”。但是“形借”应不算在假借范围之内。在汉语中也会有一部分因为形借而产生的同形字。比如古代当“获”讲的“隻”后来由于形体上与“雙”有关系,因此被借用来当与“雙”相对的“隻”。这里的两个“隻”,应当是可以看做同形字的。因此“形借”也是产生同形字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同形字的影响

(一)同形字的价值。虽然它是一种文字现象但它与音韵、语法、训诂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文字学研究及音韵学研究和语法及训诂研究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1.对文字研究的价值。首先,在研究同形字时,会涉及对某个字形及其意义的分析,从这个字形的产生到其形音义在历朝历代之间的变化都会有所涉及,这样有利于对汉字的演变史及使用史作出分析。其次它有利于汉字理论体系的发展。以前对同形字的研究仅仅是停留在描写上,近代以来随着对同形字研究的深入各种各样的理论层出不穷,这也推动了汉字理论的发展。

2.对于音韵、训诂等研究的价值。在研究同形字的发展时会涉及到同形字语音的研究,这就为音韵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材料。同样的,对于训诂学来说,由于同形字的存在及发展,可能在某个时代是同形字的几个不同字在后代消失了一部分,那么其所代表的不同意义在另一个时代就不好理解了,对同形字进行研究有利于探究其在某个特殊时代的意义,进而有利于训诂学的发展。比如古代有“鞕”字,同“硬”。由于形近的缘故在古代经常与“鞭”混同,产生同形字。后来“鞕”字逐渐变得不常用了,但其“硬”的意思还保留在古文献中,到后来有人不了解“鞭”字曾代表“鞭”“鞕”两个字形,便对它进行了错误的理解,可见同形字研究对训诂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同形字的消极影响。同形字现象虽然有着许多积极的价值,但是它也有着一定的消极影响。用同样的字形去表示不同的汉字,那么不同汉字的意义之间就容易发生混淆,特别是当一个汉字有着许多不同的意义的时候,不同汉字的不同意义就会更显混乱,对人们的使用及理解会造成相当大的阻碍。对于不断发展的汉字来说,现在的使用的同形字字形对后世就可能造成理解上的歧义。比如上文中举过的“鞭”代表“鞭”“鞕”两个字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没有其他材料作为辅助,那么“鞭”还有“硬”这一层意思是很难被为世所了解的。就算是对于同时代的人来说,用同样的字形表示完全不相关联的几个意思也会给人们带来使用及记忆上的负担。

作者简介:谭圆圆(1995-),女,山东省潍坊市人,青岛大学在读,2018级汉语言文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荀子•非十二子》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