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排污许可证制度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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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排污许可证制度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邓毅宏1黄晓斌2

1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5191752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510045

摘要: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环境治理的重要制度,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能够控制点源污染,推动环境保护的良好开展。排污许可证是排污权交易管理的载体,同时也是排污权确认的重要凭证,虽然我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已经有多年的历史了,然而其实际操作仍然不是十分科学,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只有做好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才能够为我国环境治理更好地开展提供基础,充分将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价值发挥出来。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就新时期排污许可证制度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行了寻找和探究,并根据新时期的时代特点提出一些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和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新时期;排污许可证;实际操作;问题分析;完善对策;价值

环境治理工作是新时期我国面临的重要工作,加强环境治理有助于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有利作用。而要想提升环境治理的效果,更好地从源头上对环境污染进行管控,离不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想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建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程度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而排污权的有偿使用正是顺应了这种要求,在增强排污企业减排意识、推动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提升以及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改善等方面发挥着十分有利的作用。所以,在新时期下必须要推动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良好实施,促进其满足环境治理的综合要求,并满足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灵活地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将自身的价值发挥出来。

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含义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八项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主要指的是环境保护单位或者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申请,所核发的准予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污物排放的凭证。

从世界的角度而言,各个国家基本上都根据自身的情况实施了保护环境、控制污染的行政制度。环境许可证制度最初是在瑞典开始实施的,由于其取得的成效较为明显,因此后来日本、法国、美国等各个国家都逐渐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我国是在1985年引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期初是在上海进行试点实施,国家环保局是在1987年决定试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而正式将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为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之一的是在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在2015年我国颁布了新《环保法》,其有如下规定:“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该规定为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良好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并且对“持证排污”的要求进行了明确,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进入到了新的时期中。

二、新时期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实行程度较低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并没有要求适用于所有排污者,其具体的实施程度仍然距离法律要求较低。通过对我国多个地区的情况进行分析可知,很多地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都处于形式化的境地中,实际排污企业的数量和发证的数量之间有较大差距。就当前来看,所有排污申报登记的企业中,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仅有百分之三十。这就可知,多个省级行政区并没有对该制度进行有效落实,甚至部分城市根本没有发放过排污许可证,还有部分城市仅仅是象征性地进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到期不再续发,导致排污许可证的实施名存实亡。

2.制度缺乏持续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地区的排污指标下达缺乏先进性,且行政机关的发证工作往往无法有效衔接,这就导致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然而新指标又无法及时下达的状况较为普遍,但是企业的排污是不会停止的,因此导致无证排污的现象较多。由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没有较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所以也影响了其权威性的发挥。加之相关的执法机构不注重监管制度的实施情况,不能及时对超证排污以及无证排污的情况进行纠正,在面对违法行为的时候往往处罚力度不够,排污许可证没有对排污者有更强的约束力,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排污许可证的权威性。

3.公众参与度较为低下

当前排污检测数据仅仅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公众往往是不能观看到数据的,因此无法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就排污单位而言,其往往担心数据公开会导致公众对自身持较大的反对意见,而政府部门则认为对社会意见的征求会花费较多的财力和物力,并且害怕公众持反对意见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导致公众无法及时参与到其中。

三、新时期解决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操作问题的对策

1.增强制度实行程度

第一,应当加强环保宣传,推动企业环保意识以及守法意识的不断提升,促进制度实行程度不断提升。环保部门可以采用专家库、专业案列提供等形式与主流网站、电视台等构建合作关系,在报纸、杂志、网站以及电视台等各个地方开播环保专栏节目或者环保频道。比如可以通过《百家讲坛》等形式对污染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教训、经验等进行讲述。也可以采用《今日说法》等形式对违法案例进行讲述,推动环保法的有效普及。另外,还可以在各个学校中开展环保讲堂活动,使得环保工作能够从学生抓起,如此一方面能够促进群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能够推动企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如此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提升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程度。第二,要提升排污许可证制度法律位阶,对相关的政策规范进行健全和完善。我国国务院应当尽快发布和制定排污许可证条例,对排污事项进行详细化、全面化规定,对排污者的义务以及责任等进行明确,使得排污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以及管理程序得到细化。同时,在制定排污许可证条例的时候还要对其立法原则、目的以及申请条件、实施主体等进行全面化规定,促进排污许可证制度能够得到更加科学地实施,不断增强实行程度。

2.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并加强监管

第一,要根据实际情况搭建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平台。通过构建动态性管理平台,国家相关单位能够及时对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明白哪家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到期了,并及时提醒其续证,这就能够促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增强其权威性。第二,各级别的环保部门应当构建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和监督队伍。一方面该监管队伍应当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增强监管和惩罚的力度,另一方面还应当对主要或者重点排污企业配备专门化的环境监督员,定期对企业的排污行为以及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另外,还应当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对各种排污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构建大众监督平台,及时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

3.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政府应当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并对排污许可证管理中公众的参与程序进行完善,对公众的意见进行妥善处理。比如,可以构建相关的网站定期对排污企业的排污数据进行公开,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不同企业的实际排污情况,以便增强监督意识。再比如,还可以积极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支持其活动与发展,如此能够更好地倡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促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良好落实。

四、结束语

虽然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已经达到了将近三十年,并在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污物排放总量的消减以及工业污染治理等方面起来了有利作用。然而因为在我国新《环保法》实施之后,相关的排污许可证配套管理办法当前仍然处于意见征求的过程中,加之基层环保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提出了三大主要问题,当前还没有完全解决,因此使得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面临较多的阻碍。因此我们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与探究,构建健全的解决对策,如此能够促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得到更好地执行。

参考文献:

【1】姚志友、丁洁萍、许玲玲.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运行现状、存在问题与改进—以浙江省S市K区为例【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9.02:20-30

【2】冯晓飞、卢瑛莹、陈佳.浙江省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探索与实践【J】.环境影响评价.2016.02:61-63

【3】刘吉源.新时期排污许可证制度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04: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