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EPC总承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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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EPC总承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黄浩伟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摘要:当前来看,我国推行EPC总承包模式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经过分析之后我们确定,其阻力来源主要的政策环境和业主以及承包、监理单位这四个因素,本文首先对这部分原因进行了分别说明,之后在提高了对EPC认识的基础上进行了对策分析,最终提出了几条可行的策略,希望能够给相关工作带来一些参考。

关键词:EPC:问题:对策

业主在确立了项目之后,将项目整个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以及施工工作完全委托出去,这就是总承包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一系列鲜明的特点,例如可以加强综合管理能力、缩短工期、并且施工过程中的啊那群管理和卫生管理都可以更高效地进行,并且重视文件管理工作,收尾工作质量也很高。但是这种承包模式在我国推行由于一系列原因而受到阻碍。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推行中的困难

其实就历史来说,EPC在我国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十余年,最早从石化等企业开始试点之后,才逐渐向其他领域的工程进行推广。但是由于我国自身的情况,并且缺少经验的积累,所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仍然十分困难。推广中的消极因素总结如下: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正常来说,在这种项目管理模式中,业主和承包商往往仅用一个书面合同来进行连接,这种承包模式将所有的工程内容一并委托出去,业主方管理能力就被限制了,并且由于外部监督的缺失,工程管理方面的内容仅能根据政策法规来进行。

(1)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缺乏定位。虽然我国近年来颁布等一系列法律条文都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但是依然没有对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规定。这种承包方式在国际上通行,并且也受到了我国相关法律文件的提倡,但是由于其法律地位的缺失,仍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

(2)首先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引导和规范,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承包工作的时候往往会无所适从;而另一方面来看,我国也缺乏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的具体规定,其在造价审定和文件编制方面也缺乏依据,不能顺利进行。

(3)并没有一套完善的金融保障机制。正常来说,工程承包都需要动用大的资金,但是我国银行在借贷方面额度一直受到很大限制,并且也不对EPC总承包提供优惠,所以也给总承包模式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限制。

(二)业主条件不过关

(1)市场机制的问题

总承包模式进入我国以来,得到了大多数外资业主和民营业主的认同,但是目前来看,很多国有投资企业觉得如果实行了总承包会导致其职权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将勘探和设计等其他工作环节向其他单位进行发包,这样非常不利于总承包模式的推广。

(2)业主操作问题

当前很多业主存在施工设计不完善的问题,而有的则由于催促工期,给承包商的施工带来了困难;甚至有些业主直接干预了设备的选购,影响了供货期,进而造成了工程进展的延误;还有的业主不愿意进行工程变更,这些都是业主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承包商定位不明确

首先设计质量受到限制。我国长期以来已经适应了设计和建设二者互相分离的体系,所以施工单位往往并不精通设计,很多施工单位中标以后为了降低社会成本直接,而寻找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甚至出现了施工你修改同步进行的情况。很多中标单位并没足够的施工资质,所以会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提高了风险。并且承包商如果无法让业主省心,反而是无法体现出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的。并且由于缺乏官方对价格进行指导,实际工程中经常容易产生一定程度的合同纠纷,难以处理。

(四)工程监理上存在的问题

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其依据是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然后将其和承包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比,但是实际工作中总承包商往往具有较大的工作自由度,所以经常会导致技术出现一定程度的变更,这就导致了监理工作无从开展,无法完善地履行职能。

二、几项基本的应对措施

(一)从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入手

针对“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努力做到门类齐全,相互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让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保险、担保、质量审查等管理规定和措施逐步完善,形成企业重视信誉和竞争力的培养的良性机制,以为工程总承包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建议在《建筑法》修改时,明确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增加相关内容;抓紧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及细则,规范对工程总承包的市场管理,使工程总承包有法可依。

(二)把功夫下在提高业主方的管理素质上

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上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或其项目管理的组织实施方式,以起到带头作用。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对业主进行培训,使其深刻认识、了解工程总承包,促其积极支持与配合。加强业主总承包管理知识的培训和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

(三)全面对接EPC总承包的规则和要求,加快承包队伍的整合

要合法取得设计资质。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总承包资质的要求,我国政府对工程总承包商不仅要求其要有一定的施工资质,还要有设计资质,大大提高了工程总承包的准入门槛。在解决资质问题上,要培养和留住人才。依国际工程总承包经验,做好工程总承包最核心的有两个元素,即多元化的管理人才和雄厚的资金保障。上世纪60~70年代,国际工程总承包已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普遍推广,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保证了整个行业的丰厚利润,总承包企业有足够的效益来培养和吸收优秀的多元化管理人才。当下我国的承包商要大力培养复合型、能适应国际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各类项目管理人才,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标准等,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

(四)拓宽融资渠道,使企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要推进全过程监理。与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一致,监理也应做到全过程监理。监理的业务范围应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进度和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要积极推行个人市场准入制度,提高监理工程师素质,培养善经营、精管理、通商务、懂法律、会外语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三、结语

EPC总承包模式对于风险控制具有先天的优势,经常是由专业的人员和专门的机构来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这样一来,EPC内部就实现了很好的协调,有效降低了工程的运营成本,给我国经济的运转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作为建筑企业来说,应该不断自我完善,一方面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加强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EPC工程总承包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旧有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需要了,应该不断创新、积极解决当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体现出这种工程管理方式自身的优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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