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与实践意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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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与实践意义

朱丽丽

身份证号:32012119811010XXXX

摘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在快速的发展,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针对西方以选举为核心要义的所谓自由民主在当今世界愈演愈烈的“民主乱象”“民主冲突”“民主危机”等人类政治发展困境,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全面总结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做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等一系列科学论断,不仅系统诠释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多重政治价值与重要实践意义,而且深刻阐明了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在当今世界民主话语权“西强东弱”的时代背景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澄清和纠正长期以来人们在民主政治建设上的一些错误认识,在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西式自由民主;民主政治

引言

协商民主理论是西方现代民主政治成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将协商民主制度作为当代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加以定位,可见其重要性。笔者认为,作为一种民主制度,只有更好、更深入地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当代中国的政治价值,才能有效地服务于社会民主政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和根本政治保证。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指出:“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确立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从根本上说,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6页)“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5页)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协商民主要形成共识,离不开一个强大的主导力量来协调和组织。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代表,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利益的代表,在中国社会具有强大的利益整合功能和社会动员力,这就决定了它在协商民主建设中能够把握正确方向,公正无私,广纳群言,整合民意,达成共识,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高效开展。

2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拓展了民主的参与渠道

众所周知,自古希腊人于公元前5世纪创造了在城邦内部以全体公民通过共同讨论决定公共事务的民主形式以来,这种以公民直接参与政治过程和公共决策为标志的民主政体就一直深受人们的尊崇,由此,“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的权力”便成为民主的原生内涵。特别是“民主”一词在近代被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赋予“人民主权”的桂冠后,使其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锐利思想利器,并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逐步确立,为了维护和巩固资产阶级业已建立的政治统治,一些西方思想家打着防止和避免由于公众直接参与而导致所谓多数人暴政的旗号,开始不断对“民主”的概念进行改造,从而使民主的内涵逐渐发生了变化。特别是美国学者约瑟夫•熊彼特于20世纪40年代从精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在熊彼特的精心包装下,再加上此后罗伯特•达尔、乔万尼•萨托利等一批西方民主理论家的进一步论证和发展,以选举为核心要义的西式自由民主逐渐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范式,并被供奉为民主的经典模式。

3社会主义协民主制度为当代中国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国家要安定,社会需先稳定。近年来,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损害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事端时有发生。因缺乏有效的社会治理经验,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对抗事件也屡见不鲜。反思这些矛盾存在的原因,除了一些官员在价值观上发生了偏移甚至扭曲,把党和政府的利益与群众利益对立起来,过分追求个人政绩的深层次原因以外,在操作层面出现的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以及监督权,以“管理”代替“治理”则是直接原因。协商民主制度则恰恰弥补了我们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缺陷。它的实施,除了各政党之间求同存异,形成合作共识之外,在社会治理方面,更能彰显其维护群众权益,成为利益各方“最大公约数”的积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能够促进政府和利益各方的对话。而且还将推动以制度治理为基础化解矛盾,推动稳定、促进和谐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这在近几年来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及社会治理方面已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协商民主制度的广泛运用,集中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发展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社会治理就必然要由组成社会的人来治理。不难想象,随着协商民主制度的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将由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单方利益诉求为目的、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手段的模式向以社会为主导、以利益共享为目的、以协商合作为主要手段的模式转变。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政治创造和独特制度优势,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

[2]《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