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3-13
/ 2

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探析

徐俊玲

徐俊玲吐鲁番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38000

摘要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不断探究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实效性和方法,努力把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中职院校法律教学探析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职学校的一门基础课程,培养中职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能力,成长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学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教师

教学创新,不仅是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教师教学观念的创新。首先理论要进入教师头脑才能进学生头脑。教师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睦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教学要具有针对性,授课要讲艺术性。教学要具有针对性,授课要讲艺术性教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

教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为教学目的。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佳。因此法律基础课要做到针对性、实效性,一方面教师应深入学生之中,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必须与现实社会紧密相结合,教师在授课时必须注意将教材的内容加以延续——例如“网络犯罪”,这样学生就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近,就能较好的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如何使学生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过程中能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首先,教师要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熟练、重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使讲课如同演剧,开场不久即有悬念,能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高潮出现,令学生动情、喝彩或自发讨论问题。

二、教学要体现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自身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法律基础课集中了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时的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所以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充满令人头疼的条条框框,没有学习的积极性。所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在教学中,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他们的兴趣,调动了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要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探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注重实例教育,多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等内容的课程。

三、教学内容的整合

课堂教学过程的主要联系可以概括为:教材、学生、教师三个因素的相互作用。教材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可为学生接受的信息库,而学生能接受多少,接受到什么程度,与教师的指导有极大的关系。学生可以把教材讲述的基本知识读下去,甚至自认为“读懂了”。但要真正深入理解和掌握教材提供的基本知识,还需要教师给予得力的指导,对材料加以扩展,深化分析,或结合教材内容选择一些现实生活中的事例进行分析,帮助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其次,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由于涉及的法多,教材对每个部门法均进行了剪裁和高浓缩。基于此,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设置就不能再是整个法学体系的浓缩版,而应突出重点,结合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集法律知识、理论思考、社会现实于一体,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重点介绍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

理论教学必须联系学生所学专业。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涉及各个行业,不同行业有各自的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毕业后将从事不同专业行业的工作。因此,他们除了要掌握基本的公共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了解将来所从事行业专业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克服现有公共法律教材缺乏涉及行业法律知识的不足,充实学生的行业法律知识,在教学中必须紧密结合行业法规教育,依据不同的专业,在讲授好规定内容的同时,适时地有选择地讲授一些行业法律法规。对财会专业的学生,笔者除讲授经济法外,还对有关企业法律制度、金融税收法律制度等作了综合教学,并且及时补充了新出台的法律,比如新会计法、新税收制度、商业银行法等,使学生能及时了解新变化、适应新变化,为今后走向财会工作岗位作好准备。针对与专业有关、与未来从事的职业有关、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犯罪行为,如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进行预防性的讲授,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警觉性。

总之,在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中要注重“教学”的针对性、艺术性、学生的自主独立性等内涵,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们能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M]2009年

【2】吴国平法律基础知识,人民教育出版社[M]2007年

【3】刘文华经济法概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M]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