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教育请远离“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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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教育请远离“强制”

刘官明

刘官明山东省平度市张舍镇恩余小学266719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儿童的成长也不例外,教育方法得当,则立竿见影,步步为营,相反,若忽视儿童的特点,违背其成长规律,忽视其心理、生理特点,患上教育“强迫症”,这就等于给儿童吃错了药,你越是使劲地教,效果往往会越糟。

一切成功的教育都必须以学生的主体意识为前提,学生的主体意识则表现为有较强烈的内在心理需求和外在行为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人的一生都离不开自我教育,任何形式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最终都会把外界的影响内化为自我主动接受上来,离开自我教育这一环节,任何教育都是无法奏效的。

不难发现,在紧张而繁忙的教育活动中,有的人正在不知不觉中努力地犯规,他们往往居高临下,视儿童为不懂事的孩子,无视儿童的心理、生理及个性特征,完全把儿童放在被支配,被服从的地位。上课搞满堂灌,填鸭式,课堂上学生正襟危坐,教师讲得唾星四溅,结果教师口干舌燥,头昏脑胀,学生则昏昏欲睡,腰酸背疼,最可怜的当数那些“差生”随时都有被体罚的可能,那种恐惧的目光,那种伺机讨好老师的神情,着实令人怜悯。这实际上是教师患了一种“传授强迫症”,说明“传—承”的方法出了问题问题。也就是说,教师的说教还没有与儿童的心理需求、驱动力“接轨”,儿童也就无法实现主动发展的愿望。有的学生活泼好动,教师却偏偏逼迫他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有的学生喜爱阅读,教师则认为是看闲书,影响考试成绩,非让其做一大堆乏味的作业不可,学校中强制学生参加某某活动,以罚代教等事情举不胜举。有些家长也同学校“步调一致”,不从孩子的实际出发,人家孩子能考好,你考倒数就不行,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家里儿童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只要你能坐着学习,什么都可以不干。不许玩,不许看电视,不许上网,不让做家务,不许参加游戏活动,成人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的思维模式强加给学生,“牛不喝水强按头”,残酷地扼杀了学生极为宝贵的童趣。学生成为了任人摆布的器物,没有了灵性、泯灭了情趣,完全被一种枷锁套住。人家的孩子练钢琴,我们也练,人家的孩子参加某某补习班,我们也参加。孩子因扭曲、压抑而近乎窒息、苦闷,不安,烦躁,绝望相伴着金色童年异彩纷呈的欢乐年华。媒体不断播报的“弑母事件”、自杀事件不就是强制教育的惨痛教训吗?

现在的素质教育,呼唤儿童的解放,把欢乐的童年,自由的空间还给他们,给他们以自我发展、自我塑造的机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不同的儿童有不同的天赋,我们应该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善于发现儿童的闪光点,并创造条件,让孩子尽情地发展,这是每个孩子的成功之路。北京市广渠门中学校长李金海的女儿尽管小学初中都读的重点,但成绩却不太好,父母的期望、关爱、逼迫、给她心理带来了巨大压力,致使外向的性格都变了形,身为重点中学校长的父亲,审时度势,在孩子初中毕业时,没有去挤“独木桥”,而是选择了职高,结果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即在北京银行系统专业技能比赛中,取得了第六名的好成绩,试想,当年如果父亲强制女儿去读重点高中,结果会怎样?

儿童由于“成人感”和自我意识的增强,他们不愿意事事被大人“摆弄”,他们认为自己长大了,最忌讳人家把自己当做孩子看待,他们希望尽力摆脱父母、老师等成人对他们的束缚,不希望自己的行为过多地受到成年人的干涉。家长或教师对他们过多的照顾或过细的的要求,常常会引起他们的反感情绪,他们喜欢根据自己的志趣、爱好去独立地解决一些问题,并以此来得到别人的赞赏、羡慕和尊重等肯定的评价。而如果违背儿童的成长规律,一味强制,过度的关爱,势必会造成儿童独立性差、人格缺陷的恶果,甚至会出现情绪紊乱、对抗等心理障碍。可是,儿童正处在一种人生观、价值观和知识结构的“雏形期”,若不加以强制,一味放纵,会不会使儿童“疯长”?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我们方法得当,会避免“疯长”的,不妨我们从“诱、放、扶、赏”四个环节来进行儿童教育的尝试:

“诱”:首先是让儿童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其次是指导学生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或是鼓励儿童在不同的活动中,充分展示自我、认识自我,使其产生自我教育的需要与动机,这样儿童才会主动地融入教育的环境,真正进入角色,才会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改造活动。简单地说“诱”就是教师设好了“圈套”人学生“入闱”

“放”:就是给学生充分发展自我的机会。俗话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给学生以自由的空间,开启“紧箍咒”,给他们发展的机会,使其根据自己的兴趣、个性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的,自我发展的理想。但“放”不是完全“脱缰”,要跟“扶”并举。

“扶”:因为儿童正处在心理、生理和处世能力的“初级阶段”,对事物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认识片面往往会影响其正常发展,因此,教师必须静观其变,在儿童受挫、迷茫、无所适从的情况下,及时为其摆正航向,走出误区。但“扶”不是强制,而是给他一根拐棍。

“赏”:就是使学生知道,“我能行”,“这样做不行,那样做行”,使学生树立自信心,认识到自己也能成功,产生欲望,有了兴趣后,学生才能主动去尝试,去发展。同时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以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目标分解,每一段目标要适当,不宜过高,否则学生经过努力也达不到,会丧失信心,产生可望而不可及的心理,教师有可能会犯操之过急的、急于求成等强制性错误。

总之,在育人过程中,应促使学生经常来一些“小成功”,也就是常说的一步一个脚印,学生一旦成功,有了闪光点,他就会品尝成功的喜悦,进行自我欣赏,从而产生再接再励的动力,会自觉地向更高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