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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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徐永康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

摘要:“安全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大力倡导的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进行阶段管理的重中之重,努力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免发生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对于施工企业,在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内容认真制定施工计划,严格监控建筑物内部和外部的危险点以免发生安全事故。我国建筑业每年的安全事故造成数千从业人员丧生和百亿元经济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多由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所以,提高建筑安全水平的关键是加强建筑安全管理。

关键词:建筑业;安全现状;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已经将建筑施工安全提到重要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扼止,提高了建筑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扩大了安全监管的力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按照事物发展规律,无论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努力,都无法从根本上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只能无限的去控制。基于此观点,有必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形成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

1分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1.1法律和监管部门方面的问题

1.1.1法律法规落后,执法的力度不大

建筑活动重视“环境及健康”己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话题。建设项目的体系结构已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为“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及健康”体系[3]。我国在“环境及健康”方面的立法严重滞后。

1.1.2没有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

传统的建筑安全管理形式己经不适应目前的建筑施工方式,所以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漏洞,加上建筑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工作效率低,社会监督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落后,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手段结合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还未成熟。

1.1.3管理部门的改革和职能转变缓慢

国家机构的改革和企业的改制逐步脱离了行政管理的约束,成为市场上自主的行为主体。建设部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也成了国家建设安全专门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者。

1.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2.1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

一些施工单位把建筑项目的勘查、规划、施工和监理外包给资质或能力不够的惬意甚至不合法的承包商。这种一层层的外包造成施工项目的管理松懈、安全培训不足以及安全投入不到位甚至没有。

1.2.2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问题

勘查、设计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勘查和设计,或者随意更改勘查设计文件、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导致勘察设计结果存在问题,无法保障建筑物质量和作业人员安全;监理单位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及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仔细审核,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对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监理。

1.2.3施工单位自身的问题

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基建投资以及建筑行业准入门槛的调整,建筑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施工人员队伍也逐渐扩大。但是,鉴于施工单位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处于核心和主体的位置,建筑的安全问题出在施工单位自身的占绝大多数。

2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2.1加强安全教育

在建筑施工一开始,大家都有极强的安全防患意识,认为防患于未然。但是随着施工进展,人们产生了所谓的“皮踏”心理,渐渐放松了对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重视,甚至有时明知故犯,以身犯险,从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分析上面的过程,我们发现危险往往是由于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先开始忽略了安全隐患,减弱了安全意识,才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为了时刻保持这种高度紧张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可以采取的手段有:

①大力宣传安全知识,保持警钟长鸣,时刻注意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

②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只有当事人时时刻刻保持冷静操作,不以身犯险,才能做到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③宣传“安全第一,施工第二,生命重于一切”的施工理念,杜绝一切违章操作;

④可以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真正打造一种“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氛围,才能将问题解决。

2.2建立健全责任与监督机制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用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同样适用。在改善建筑安全管理现状的时候,需要把改善制度放在首要的位置。制度的实施有不同的管理要求,这些要求是依据施工主体不同而变化的。在制度方面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①进行责任分区,各个分区的责任人必须明确指定,争取做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相应的责任,包括施工人员和业主;

②一旦出现某些事故,负责人不得推诿责任,业主也应该承担自己那部分责任不得逃避;

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或者每天对容易引发安全漏洞的设备或环节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及时整治,最大程度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3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水准、减少建筑安全事故的最有效方式,制度起作用的关键是选择建筑安全管理标准。如果标准太低,处罚力度对建筑企业不能起到处罚和警示的作用,企业就可能选择缴罚款而不是积极加强建筑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能从源头消除隐患[4];如果标准太高,超过了企业的能力和技术范围,也会削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而不愿加强安全管理。所以,建筑安全管理的控制标准既要与企业的技术能力相适应,又要考虑社会对安全事故发生的接受能力。

2.4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

行政部门可能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忽略甚至没有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当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带给他们利益时,为求得罚金收入行政部门有可能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达标视而不见,这就使法规没有了意义。所以,一方面要改革管理制度,把行政部门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情况与业绩挂钩,综合考核;另外,必须要对政策执行部门实施再监督,严格监控执行部门的活动。

2.5强化政府监管能力和公信力

企业和政府在建筑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由于他们的利益取向迥异,他们之间易出现矛盾,安全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二者之间的博弈。一方面,在政府的监管之下,企业会采取一些安全管理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对利益的追逐是企业的本性,企业会尽可能逃避责任。如果政府具有较强的技术条件,完成检查的成本较低,或政府能够让企业相信政府必然采取行动检查建筑的安全施工情况,企业为免受处罚而遭到巨大损失,就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外部负效应。

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在长期的发展和治理中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横向对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来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系仍存在较大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十分巨大。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大大提高了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视度,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建筑管理安全。但是事无绝对,即使有法律作为后盾,也不能完全保证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所以时时刻刻的控制和管理才是保证建筑安全的唯一途径。

参考文献:

[1]华燕,王际芝.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J].土木工程学报,2013(9):40-56.

[2]姚小刚.关于建筑生产风险的系统研究[J].建筑安全,2011(5).

[3]梅强.事故损失预估方法的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1(9).

作者:徐永康身份证号码:41132219850925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