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盈余管理及其治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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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盈余管理及其治理

刘志阳

刘志阳(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平顶山467000)

中图分类号:F275.4文献标识码:A

摘要:盈余管理与操纵利润在形式上往往难以区分,所以符合会计制度并且适度的盈余管理被认为是有益无害。如利润平滑,有助于公正评价管理业绩、稳定股价、保护股东利益以及防止公司被恶意收购,因而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出于私人利益而对利润进行干预,必定会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巨大的决策风险,应当予以规制。

关键词:盈余管理会计准则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

一、盈余管理的两面性

在会计学术界,盈余管理一般被理解为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常见的盈余管理主要有收益平滑、基于契约目的的盈余管理、计量方法选择等。由于会计政策具有可选择性,从而为企业管理层留下了人为的操作空间。而且,由于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作为契约集合的企业,当会计信息与具体的契约联系时,会计信息就具有利益转移的功能。

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因为从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只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正是由于盈余管理的这一特性,它能够使企业利润保持平滑,给投资者传递企业经营稳定的信息,巩固市场信心;盈余管理避免了企业利润的上下波动,可以分散政府监管和市场管理部门的注意力(不同于有意地逃避政府监管),有时候还可以搏取政府的同情和支持。所以适度地利用盈余管理是可以接受的。

盈利可以区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被操纵过的两种情况,盈利是否被操纵,取决于应计制项目的类型。应计制项目可以细分为非主观应计项目和主观应计项目。非主观应计制项目是在公认会计原则约束之下对现金收付时点与交易事项发生时点不一致所造成的会计数据的差异所作的必要调整,而主观应计制项目则是基于特定私人利益,对上述差异刻意进行调整所创造出的符合其需要的报告收益。超出公认会计原则框架的应计项目所形成的盈余管理是应当受到约束的。

二、盈余管理的治理难题

盈余管理对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即具有不同的经济后果。所以各利益主体分别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来看待和评价盈余管理。能够代表公众利益的大众媒体普遍对盈余管理持否定态度,而企业管理者则普遍认为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会计学术界的许多研究也持这种观点。正是由于人们对盈余管理认识不统一,所以,盈余管理才屡禁不止。

(一)盈余管理判断基准缺失

不管是从经济利益观还是契约观,都强调经理人员在盈余管理中的主观故意,但是我们却无法洞悉经理人员的内心世界。所以在实践中,很难对经理人员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进行准确判断。通常情况下,我们只能根据会计政策的变更、选择及公认会计原则的违背来判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即操纵利润,但同时它又必须有另外一个前提,即作为盈余管理参照物的真实经济收益。但我们始终不知道企业真实的经济收益是多少,即会计报告收益的基准是多少,所以我们也无从判断盈余管理的程度。

目前的收入确认准则仍然要遵循收入费用观,它优先要考虑的是对交易所形成的收入进行直接计量和确认,然后才确认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收入准则不得不以盈利过程是否完成作为收入确认的根据。为此,准则制定机构必然要为各种交易形式下,盈利过程是否完成提供十分详尽的判断标准。详尽的规则必然会助长企业管理层对交易活动的形式进行精心设计,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强于阻碍因素

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有的是薪酬激励,有的是政治激励或其他激励,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又有被解除职位的压力,还有许多是针对政府管制,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的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的阻碍因素主要有注册会计师审计、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税务稽查和股东会等。但盈余管理的限制因素受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其约束力显然不及激励因素的驱动力强。所以,以利润操纵为主要内容的会计造假才屡禁不止。

现代财务会计报告系统始终在激励着盈余管理。会计盈余的衡量基础是应计制,以应计制为基础的会计体系存在多种会计选择,在收益的计量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判断因素,都很容易被用作盈余管理。例如,根据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只要拥有一个公司不超过50%的股份,即使是实际的控股股东,也无须合并其财务报表,自然也不需要把该控股公司的债务记到自己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下。这一漏洞就曾被安然公司利用,通过交易合约的刻意设计,达到了虚增利润和隐藏债务的目的。

(三)信息交流磨擦

盈余管理无法消除的另一个诱因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交流和沟通,经理人员也就有可能不把他所掌握的全部私人信息传递出去,即所谓的“沟通磨擦”更令人沮丧的是,尽管我们知道了契约磨擦和沟通磨擦是盈余管理的根源,却不可能完全解决契约磨擦和沟通磨擦的问题。就像我们找到了病因,却没有治疗的药物。代理人永远都会拥有一部分永远都不可能被委托人完全知晓的私人信息。因为,信息的完全公开,法律作不到,成本效益原则也不会赞成,何况还有技术上的难题。所以,盈余管理一般是很难被外部信息使用者所察觉的,与“披露性盈余管理”(即改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而影响利润)相比,“真实性盈余管理”(如改变赊销政策来增加收入)更难被识别。

三、盈余管理的治理策略

(一)加强信息沟通,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

既然盈余管理对社会公平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就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约束,但如何约束?美国总统杰弗逊的名言或许可以作为答案:政治腐败不可能仅靠不断制定法律来解决,只能通过建立一种制度,使广大民众都了解政府的运转和政治的内涵,让人民监督的办法来解决。如果我们对杰弗逊的名言进行引伸,盈余管理问题不能仅靠制定更细致的监管措施,而应不断加强“证券市场透明度”,让市场作为裁判和法官,才是治本的药方。

盈余管理之所以泛滥,信息沟通不畅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所以,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还加速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促使会计信息质量由相关性和可靠性向透明度拓展。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知道的很多信息,委托人可能知之甚少。要改变这种状况,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近年来,各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新准则的立项和制订都是朝着这一方向发展的。

(二)发现预警信号,谨慎进行判断

盈余管理的是非不难判断,但是对于是非标准的判断却不是轻而易举的。换句话来说,盈余管理指的是对利润的安排,但并不所有的利润安排都属于盈余管理。

如前所述,企业的报告的应计制利润分为非主观应计部分和主观应计部分,对于主观应计部分,不论上市公司采用什么操纵手法,终归是要留下一些痕迹拭目以待,这些痕迹就是所谓的预警信号,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盈余操纵行为。如提前确认收入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必然会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度增长。

(三)由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

与收入费用观从利润表要素出发不同,在资产负债观下,收入确认准则以报表要素定义为出发点,首先对销售交易可望流入的资产或清偿的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然后再以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作为当期收益的确定基础。收入和费用项目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项目,避免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些不能产生现金流量的待摊和递延项目。换言之,根据资产负债观建立的收入确认准则,核心在于辨认和计量与销售交易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并以该项销售交易所带来的资产和负债能否合理确定(而不是盈利过程是否完成)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尽管对于收入的确认,不管是资产负债观还是收入费用观,都需要会计人员发挥专业判断,然而,判断销售交易是否已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往往比判断销售交易的盈利过程是否完成更有把握。

参考文献:

[1]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述评.会计研究》.2000.(9);

[2]黄世忠、王建峰.从耀眼明星到蒙羞于世——朗讯财务舞弊案剖析.财务与会计.2006.(4);

[3]蒋义宏.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