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各类报告最长不超过25分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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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啸风2005年12月19日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今后常委会全体会议口头报告时间,原则上,初审法规的说法和再审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一般控制在10分钟内;执法检查报告、专题工作报告一般控制在25分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