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模式发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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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模式发展研究

沈鸿雁

(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300204)

一、引言

P2P网络借贷模式(Peer-to-PeerLending)指“个人对个人的信贷”,本质上是一种依托于互联网平台,将出借人与贷款人联系起来的一种点对点的小额民间借贷方式。2005年世界第一家P2P网络平台于英国诞生,随后在美国、德国、中国等国家不断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传统金融行业惜贷现象日益加重,这为以P2P为代表的替代性金融(AlternativeFinance)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P2P网络借贷模式的核心是去中心化,因其有效提高了个人闲散资金的利用效率的同时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高速发展。

二、P2P借贷平台的发展研究

(一)P2P借贷的起源

关于P2P借贷模式的起源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吴晓光等认为该模式源于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乡村银行为当地妇女提供小额融资业务,从而为她们创业提供融资(2011)。这种带有民间公益性且无需担保的模式,还款率高达98.8%,为P2P借贷模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辛宪,2009)。二是基于北美华人社区“标会”发展而来。王紫薇等认为标会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互助借贷模式,熟人、亲人朋友之间通过标会进行融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P2P借贷从传统“线下”逐渐向“线上”发展,不同学者对此也提出了新的见解。谢平等认为网络借贷模式颠覆原有“熟人借贷”模式,将陌生人之间的借贷变为可能,降低融资成本与准入门槛,实现了真正的“金融脱媒”。

笔者认为,虽然学者们对于P2P借贷模式的起源仍存在争议,但也肯定了P2P借贷作为民间借贷模式在提高闲散资金利用率以及丰富融资模式所起到的作用。但也有学者认为,当前我国P2P平台存在高利贷性质,利率水平远高于传统融资机构,使得跑路违约现象严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传统管制金融模式向惠普金融的发展。

(二)P2P网贷平台发展背景

互联网技术将资源实现边界整合,颠覆传统融资方式的局限性,将资源优化配置,打破原有空间局限性。这种新型融资方式有助于拓宽客户群链,打破专业人员技术垄断,使金融业务更为便捷、透明。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惜贷”现象严重。为保障银行资金安全避免不良贷款,银行实行更为严格的审核制度。由于金融管制,中小企业及消费者融资受其自身偿还能力的局限而被不断被排斥与边缘化,成为“长尾人群”。银行作为主要融资方式,不能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日益加重。这为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手里拥有闲散资金,投资者不再满足于传统固定回报率,而追求更加多样化,更加合理的理财组合方式。金融市场融资需求的不断增加,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莫易娴,2014)。投资者通过P2P借贷平台可以将资金分散投资,从而降低违约风险。此外,P2P网络借贷模式较传统金融行业审核周期更短,更为灵活高效,投资者与借款人可以自由选择。借款人也可以更低的成本获得融资,为急需融资的借款人提供新出路。

(三)P2P借贷的发展趋势

1.P2P网贷平台与产业链金融相融合

产业链金融(IndustryChainFinance)指以该产业核心企业为中心,将产业链条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视作一个整体,为整条产业链提供综合性服务的新型融资模式。核心企业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要求中小企业进行资金垫付。又由于核心企业财务审核周期长,中小企业融资的局限性,往往使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P2P网贷平台与产业链金融模式的融合将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信用捆绑,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并为其解决融资问题。又因P2P网络平台间竞争日益激烈,平台为了生存必须要采取有益于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因此专而精也是未来平台发展方向。若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熟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运营模式与流程,就可以提前对风险进行把控,从而降低融资风险,丰富融资渠道。综上所述,P2P网络贷款平台在今后与产业链各环节相结合,专注于某一垂直细分领域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2.P2P网贷平台与消费金融相融合

消费金融(ConsumerFinance)包括与消费者相关的一切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通过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使得个人获得小额融资,以此刺激消费市场的需求。传统电商平台多年积累的大数据以及用户流量,在征信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现如今大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仅具有理财、贷款功能,面临严重信息不对问题。加之现如今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单独开展消费金融非常困难。因此与传统电商合作形成“消费+小额信贷+理财”闭环的新的商业模式,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新出路。电商平台长年积累的大数据信息可以有效剔除不良信用的借款人,以此降低逾期风险,与此同时也可对借贷双方的客户需求精准定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投资组合方案,提高平台盈利能力。

(四)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模式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借鉴国外成熟P2P平台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模式创新。按我国P2P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不同,将P2P网络借贷平台简单分为单纯中介型和复合中介型。以拍拍贷为代表的单纯中介型平台,多采用竞标的方式进行线上借贷。平台仅起信息中介、资格审核以及借款人信用等级划分的作用,不参与交易过程,若发生违约,平台不承担垫付责任。但平台会定期公开交易黑名单供投资人参考,以降低投资人风险。

复合型平台以宜信模式为代表,本质上是无抵押有担保模式。宜信平台全程参与借贷过程,借款人与贷款利率均由平台依据信用审核结果进行选择。一旦出现违约,平台用风险准备金补偿投资人本息,平台承担了一定的违约风险,但此方式的回报率低于纯平台模式。

齐放网结合国外Zopa与Kiva模式,是我国公益助学平台的鼻祖。借款人多为合作院校学生,借款由平台发放至学校账户,通过学校转账给借款人,风险由学校与平台公共承担。青岛贷款模式为有抵押有担保模式,借款人将房产作为实物抵押,若发生违约平台通过处理借款人房产对投资人进行偿还。

债权转让模式平台多设有实体店面,借款人将信息通过平台发布,平台相关第三方机构先借款给借款人,再通过债券转让的方式寻找投资人(叶湘榕,2014)。除此之外,我国还出现了风险准备金模式,对出借人提供本息保证的模式。即每笔交易平台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部分金额存入风险备用金账户。若发生违约平台利用这笔钱先行垫付,从而降低投资人损失。本质上,这笔钱归借贷双方共同所有,平台仅承担管理职责,不享有其所有权。

笔者认为,以上对于P2P网络平台的划分主要从与网络联系程度的大小(即线上线下)、有无担保以及平台参与交易过程多少来进行划分,但并不能有效覆盖所有类型的平台。笔者认为应当将产业链金融与P2P融合的平台模式以及以美利金融为代表的消费金融与P2P融合模式的平台也纳入我国网络借贷的主要模式之中。

参考文献

[1]莫易娴.(2014).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模式比较分析.开发研究(03):126-130.

[2]吴晓光,曹一.(2011).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南方金融(04):32-35.

[3]辛宪.(2009).P2P运营模式微探.商业现代化(21):19-22.

[4]叶湘榕.(2014).P2P借贷的模式风险与监管研究.金融监管研究(03):71-82

作者简介:沈鸿雁(1994-),女,天津人,硕士研究生,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务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