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中国司法解释权扩大化的立法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2-12
/ 1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的司法解释权是全国人大授予的,但由于全国人大授权不明,导致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越权解释或滥用解释权或使解释范围扩大等,从而严重损害丁全国人大的权威,为此。作者认为应当取消“两高”的司法解释权,通过完善全国人大制度和确立判例的约束力等方式束加强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