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运维一体化实施过程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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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运维一体化实施过程探讨

文苗

(国网湖南省宁乡县供电公司410000)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传统的变电运行与维护分治的做法业已不能够完全满足与日俱增的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特别是在国家以“三集五大”特点的系统电网工程改造的时代背景下,针对在现有条件下实行变电运维一体化过程中所存在的困难,探索实践具有时代特色的变电运维一体化实施路径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变电运维一体化;整合协调能力;监管

随着国家电网工程系统改造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确保电网稳定有序运行的重要性日趋明显。运行与维护一体化是新时期对我国电力产业提出的全新发展诉求。运维一体化一改传统电力部门中普通存在的量体裁衣、各司其职的刻板分工做法,对促进电力产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现阶段推广变电运维一体化的仍存一些制约因素,如何变阻碍为动力亟待解决。

1变电运维一体化的作用

首先,变电运维一体化的实施有助于优化电力部门内在的组织结构。传统的电力部门将电力运营与维护部门相分离的做法,一方面会使组织结构臃肿,运营与维护部门间的合作缺乏紧密联系。另一方面,由于电力部门要设立相应的工作人员分别执行电力的运营与维护职责,增加组织内部的人力成本和人浮于事的机会成本。通过实施变电运维一体化最明显的好处即是,可以精简不必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优化现有的电力部门的内在组织结构。相关部门可以依据运维一体化的实际需要将不必要的组织架构去除,降低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现象的存在,在精兵简政的同时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

其次,变电运维一体化有利于转变电力部门的生产管理模式。传统电力机构在管理生产方式总体上归属于粗放式经营,对于电能和组织产能与效率的重视程度不够,容易发生管理脱节的问题。加之电力运行部门和维修养护部门的分别设立和利益博弈的存在,开展变电的运行与养护工作需要多方参与、多头管理,很难在整体上对它们形成有效的整合,无形中增加电力部门的运行成本。电力部门通过采取变电运维一体化的运作方式,可有效开发电力组织内部的资源潜力,通过推动原有粗犷的资源分配方式向精细讲求实效的生产管理模式的转变。

2现阶段实施变电运维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困难

2.1变电运维一体化亟待工作人员素质提高

在传统的电力机构的生产运营环境下,分管变电设备操作的工作人员只负责变电设施的使用,负责变电维修养护的工作人员只负责设施问题的排查和巡检。依据专业化所进行的职能分工的最大弊端就是制约了人力资源创造性的发挥,分管变电运行和维护的人员所掌握的专业技术仅仅局限在各自专业领域。在短时期内很难符合变电运维一体化对工作人员的素质需求。

2.2变电运维一体化考验组织整合协调能力

电力部门实施变电运维一体化从表面上看是对现有变电管理方式的变革,从实质上看也是对电力部门内部组织结构的一次重新调整。实行运维一体化的过程中难免要裁撤一些机构,分流一些人员。如何妥善安置这些被分流的人员,使其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采取哪种手段有效处理变电运行和维护组织间的既得利益关系、优化人员的配置,在很大程度上都会考察组织的整合协调能力。

2.3变电运维一体化需要强有力的监管

变电运维一体化强调变电的运营与维修养护两方面变电工作任务的互相融合,在客观上需要组织和工作人员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增加一项新的任务。这样一方面会增加变电运维的技术难度,很难确保接手两方面任务的工作人员能够胜任新岗位。另一方面会加大组织分配人员和及时更新适应变电运维一体化技术的难度,对适应变电运维一体化的电力设施的要求更高。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组织机构的实际运营角度,都迫切需要得到有力的监管,以保障电力机构由传统的变电运维分工向变电运维一体化过渡过程的顺畅进行。

3提高变电运维一体化运行能力的措施

3.1努力提高变电运维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变电运维一体化的最终落实还是要依靠具体的工作人员来实现。由于电力部门在实施运维一体化后,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也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电力部门实施变电一体化的进程中就要对其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的变电专业知识的技能培训。培训应遵循由易到难,运行与维护专业知识双向渗透的原则,使其能够符合变电运维一体化对变电“运检双能”综合型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随着变电运维一体化进程的深入,会有更加多的创新设备加入,通过定期的轮岗,可以充分释放电力部门内部专业人力资源潜能,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能技能,解决变电运维一体化同专业人员结构缺员的困境。可以定期开展对运维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业绩考核,监督其在运维一体化环境下的工作效率。

3.2做好变电运维一体化的相关安全和协调工作

保障变电系统的安全是电力机构工作的核心原则。特别是在变电运维一体化的实施背景下,由于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将对电力机构的安全生产能力形成巨大的考验。相关部门应依据变电运维的实际需求设立的安全评价标准,设定必要的运维生产评价指标和安全规范,对运维一体化的工作效果实施动态的安全监督和考核。同时,电力部门要依据优化变电运维作业流程的原则,合理协调好部门和工作人员间的协作关系。理清和明确划分部门间的权力和任务,减少多头管理和责任不明情况的存在。对于分流下来的工作人员,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提高其在新岗位的工作积极性,以期在运维一体化过程中释放更多的潜能。

结束语

随着变电运维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在电力部门的普遍推广和应用,电力部门的整体运行水平和服务能力将得到根本上的改观,初步实现了由传统电力部门粗放式经营模式向集约高效经管模式的转变。变电一体化经营在提高电力部门自身组织协调能力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由其所带来的社会效应也不容小觑,不失为是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推广价值的电力企业运行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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